手里材料有限,我就随便一锅炖了,出锅的时候看上去还挺好吃。
“程千,出来吃饭!”我喊了一声,然后把米饭和糊状配菜盛上。
看着盘子里装的红色食物,程千抽了抽嘴角,“咖喱?”
“嗯。”我递给他勺子,“你不是喜欢吃的吗?”
为了省事,我们的确最常做的就是咖喱了,一锅炖,还能吃到多种配菜。
“……下回还是我来吧。”程千叹了口气,“还有,真的不要再里面放番茄酱了,红红的……真的让我吃不下去。”
“我在给你补充红色素!不要挑食!”
“这都是什么鬼……”
纵然看上去不是很好吃的样子,但其实吃起来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就是有点点酸酸的,但至少能够果腹。
“话说你还没有给我礼物呢。”我摊手,“你说了要送我礼物的。”
程千微微眯眼,“从未见过像你这样厚颜无耻之人,自己给自己买的礼物,现在还要来问我要礼物。”
“不能算,反正没有戴上,再说了你都买了,不给我要给外面那些阿猫阿狗吗?”
“哪里的什么阿猫阿狗?”程千掐了一下我的脸颊,“还有,这种乱吃醋的习惯不好,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就只有你这个狗子,听见了没有?”
我点头,“所以这就是你不给我礼物的原因?”
“……”程千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然后去房间拿了一个盒子出来。
看着这不大不小的盒子
,我万分怀疑,“你不会真的去买了一根链子吧?”
“我是蠢吗?”
“嗯,有点儿。”我笑嘻嘻的打开了盒子,看着里面的黑色表盘,沉默了一下。
所以……程千送了我一个手表?
大概是我沉默的时间有点儿长,程千都有点儿忐忑了,“怎么,你不喜欢吗?”
“我要是真不喜欢怎么办?”
程千松了一口气,“那没关系,我买的中性的,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戴。”
“……”我怎么就这么想一巴掌拍死他呢?
难道程千没有听说过“送钟”这一说法?也不对,他送的是手表。
于是我很开心的戴上了,美滋滋的想着,“看上去还不错啊。”
黑白的指针转动,配合着黑色的表盘,看上去十分的朴素,但是我确实莫名的喜欢,我没有的东西,程千在一样一样的送给我,在我的生命里,他占的分量愈来越重,终有一天会密不可分的。
和喜欢的人这样子亲近,又是谁不喜欢的一件事呢?
“喜欢就好了。”他开始收拾碗盘,很是自动的开始洗碗。
“和你说一件事。”我靠着着桌子说道,“我准备寒假的时候,去当家教,给自己积攒点经验。”
“这样子也好。”程千没有反对,“有想好在哪儿兼职吗?”
我还是想要留在B市,要是回家的话,大概会懒的骨头都直不起来。况且看样子,程千也是打算留在这里的,总是要在爷爷家过年的,这
样子也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