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欢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
醒来时,才发现距离跟冷烈勋通电话,已经过去了近五个小时。
奇怪的是,冷漠今天居然没有骚扰她。
起床,洗漱,穿衣。
想着冷烈勋可能还在车里等着自己,成欢虽然饿,但也没心思先去吃饭。
撕开了一支棒棒糖,填进嘴里,冒着风雪向侧门走去。
途中,她还在感慨。
张爱玲女士的话,说得太对了,通往女人心灵的通道,真的是肚脐下的那条羊肠小道。
虽然说出来会显得自己很花痴,但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喜欢上了冷烈勋。
隔着侧门的不锈钢围栏,成欢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高大伟岸的身影。
依旧还是正板的黑西装白衬衫,外面罩了件黑色的长款羽绒服。
羽绒服的自带的帽子,在头上扣着,双手抄在两侧的口袋里,就那么随意的立在风雪之中,像极了一幅优美的画卷。
强忍住想要奔过去一头扎进他怀里的冲动,成欢故意放缓了脚步。
吃着棒棒糖,看似磨磨蹭蹭、不紧不慢的走了过去。
风雪中的冷烈勋自然也看到了成欢,因为紧张而一直抿着的唇角,终于舒展开来。
今天的成欢,格外的打扮了一下。
亚麻色的大波浪卷长发,编织成了两条松散的麻花辫,随意的垂在胸前。
485:你若已娶,我若未嫁,请让你妈看好你爸(26)
头上戴了顶白色的针织毛线帽,帽顶还有一个可爱的圆球。
由于怕雪花打到脸上会晕花妆容,所以,素颜朝天,连唇膏都没涂。
唇色,是健康而自然的淡淡的粉红。
里面穿了件白色的羊绒高领毛衣,下面是黑色百褶短裙以及ròu色加棉裤袜。
脚上是一双黑色的松糕底短靴,最外面是一件大红的长款紧身羽绒服。
所以,即便穿着棉衣,但那盈盈不堪一握的纤腰,依旧被勾勒了出来。
还未到冷烈勋近前,她便望着他笑了起来,手里捏着棒棒糖的塑料棒,整个人风情万种而又不失清纯。
像极了妖艳的红玫瑰。
但是,冷烈勋的心,却是猛的沉了下来。
成欢的笑太不走心,并且带着十足的玩味儿,就像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太妹。
“冷大叔,您老人家这大老远的跑过来,找我什么事啊?”人还未到近前,成欢便率先开了口。
语气是吊儿郎当的。
冷烈勋低垂眼睑瞥了下成欢的两条腿,蹙眉问道:“没穿棉裤吗?”
成欢笑了笑。
她觉得要么她和冷烈勋之间真的存在代沟,要么就是这个男人太会扮诚实。
“没有啊,”她笑着将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