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辰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看叔叔怒气冲冠的样子,一时有点心虚。
“叔……副台长……”
姜副台长咬牙切齿地说:“看看你干的好事!”
啪……
他将一本八卦周刊,用力甩在了姜辰宇面前。
姜辰宇连忙捡起来一看。
折角的那一页,报道的赫然是他抢注《鬼吹灯》版权的事!
姜辰宇瞪大了眼睛,快速浏览信息。
原来,他去版权中心,提交著作权申请资料,工作人员恰好也是《深夜怪谈》的忠实听众。
对方等姜辰宇一走,立即打电话到电台来核实。
电台所有人都知道《鬼吹灯》是顾南的原创。
接电话的人,自然是分毫不差地把事实说了。
著作权跟商标不同,商标是谁先注册就算谁的,可著作权只要对方能证明是他创作,抢注也是没用的。
国内比较难界定的著作权纠纷就是抄袭。
所谓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物,很多人以“借鉴”的名义,把别人文学作品里的句子和桥段,改头换貌重新写一次,不好判断是不是抄袭。
后世某个大型女性文学网,为了保护抄袭惯犯作者,还强行弄出一个融梗的说辞。
但姜辰宇的做法还不如抄子们高级。
抄子至少还懂得洗稿的要点,将别人的东西拿来,巧妙转换成自己的,以此规避法律责任,获得利益。
姜辰宇则是直接拿人家的书名和书稿,来抢注著作权!
这件事,不知道什么原因,“碰巧”被
八卦娱乐记者给知道了。
于是,记者在新出炉的八卦周刊上,一阵天花乱坠的渲染,说电台内斗严重,同事之间勾心斗角,机关算尽。
例子就是看顾南的《鬼吹灯》火了,同事跑去抢著作权。
姜辰宇顿时傻眼了。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姜副台长冷冷地说:“你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把台里的脸都丢尽了,你还有什么话说?”
此刻,所有的同事都看着姜辰宇,似乎在等他给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