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青塘带着几个孩子回来之后,听到这个大好消息,肯定是要热闹一番。他嗓门很大,安家自然也听到了,安小红气的咬牙切齿。
先是暗恨沈月灵一点面子都不给自己,又嫉妒她可以当林婶子的干女儿。
刚搬到这个胡同的时候,安婆子火眼金睛,可是一眼就相中了林婶子她家的人脉。
当时安小红都十五六岁了,早过了认干亲的年龄,但安婆子还是托人向林家说了这个事儿。不过林家直白的拒绝了,当时给出的理由是孩子大了,就是认干亲也没什么意义了,只要两家处的好,有没有这层关系都是一样的。
现在看来当初的那些推辞话都是放屁。
沈月灵可是比安小红还大好几岁呢,现在林家这样高调的同意这个事,不就是替沈月灵打他们安家的脸吗?
沈月玲不给面子,未安排工作,已经惹得安家不快,现在又出了认干亲这一档子的事儿。
安家从上到下,所有的人都咽不下这口气,好笑的是,他们并不觉得林家做了什么过分的事,只是埋怨记恨沈月灵惑了别人的心思。
否则这样不合常规的事情,为什么所有的邻居都要说恭喜呢?
安小红恐怕忘了,现在沈月灵的生意做的有多么火爆,不止安小红拿了提成钱,胡同里不少邻居也在不少挣。
沈月玲给他们一个做副业的机会,相当于他们的隐形老板,这些人自然会向着沈月灵和孟青堂说话。
“妈,我都快气死了,这些邻居们真是鸽子眼,捧着沈月灵的臭脚,舔个不停。咱们把那事提前吧,沈月灵不倒霉我心里不好受。”
一百六十二章:赶紧把名额给我儿子
安婆子到底是拉不下面子,于是就让女儿打个头阵,看能不能从沈月灵那里得到一些好处。
在她看来,这是自家给沈月灵面子了,她们给了台阶,沈月灵就应该屁颠屁颠的替自家办事儿。
谁知道沈月灵那贱人竟然将小红给呛了回来,这真是奇耻大辱。
不通人情世故,活该被他们家给抛弃。
但母女两个就是在心里将沈月灵贬的一无是处,也阻挡不住她的日子过的风生水起。
尤其是现在她还抱上了林家的大腿。
林爱国可是法院里头最有前途的人,她可是听小道消息说了,林爱国是重点培养人才,假以时日当个院长都是小的。
本以为能近水楼台先得月,拉近点关系什么的,现在却处成了仇人一样。
这一切都是因为沈月灵,要不是他们偏袒这个贱女人,两家的关系何至于此,即便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