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你要想清楚。」
风笙手一顿,眼睛微眯,把手收回来。撑起身体在元昼嘴角亲了亲。
“乖,自己去浴室弄,今天我累了。嗯?”
元昼本来都快清醒过来,最后那一声从鼻子里发出的嗯,成功让原始的欲冲出他内心的枷锁。
这是他爱了半辈子的人啊。
元昼一个翻身,把风笙压在身下,对着嘴唇吻过去。
风笙一手掐着狗男人的后颈,一手捂着他的嘴,往旁边一推,把他摁住。力气大的惊人。
“小昼昼,去厕所,自己弄,今天憋两回了,对身体不好。嗯?”
元昼眼睛里的迷离渐渐褪去。风笙把手拿开,躺回旁边,背对着元昼。
也是……之前用那样的眼神看过她。
呼——
风笙眼睛一直眯着,啧!极其烦躁!
小鸭鸭的意思她懂,现在的狗男人不过是因为憋了二十几年,而且心里还有对原主要死要活喜欢赵北夜的不甘心。
自己宠着陪着长大的女孩子,跟一个混混一见钟情了。心有不甘的不比嫁女儿的父亲少。甚至更多,毕竟相比赵北夜,元昼优秀太多。
现在这女孩突然和赵北夜断的干净,向他张开双臂。
他的接受里带着的不过是欲,望,胜利感,和习惯性喜欢。
所以她才到处扒拉着找人在狗男人面前演戏,就是为了让他放下这些感觉,重新喜欢上风笙,而不是……风笙。
旁边元昼起身离开,没在回来。听声音,是在沙发上过夜了。
啧!风笙听了半天,认命起床,她追个人跟养儿子似的,感觉不到冷四不四!空调都不知道开。
风笙抱着被子,拖鞋砸在木地板啪嗒啪嗒响,开好空调,把被子往他身上一丢,扒拉平了又在元昼身边一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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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
重新喜欢上风笙,而不是……风笙。
这句,这种一样的词表示不同意思的感觉,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感受到。
我挺喜欢这种表达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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