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樱双手甩飞嫣红披风。
站立起高挑之身姿。
面有豪气英气。
你比之王如何?王也不过是空谈之辈,你丁仪也是!
“你才是空谈理想!所求者不过利益仕途而已!”
曹樱伸出食指中指,颤抖著指著丁仪,嘴露白齿似唾沫横飞。
此时的诗赋风格大多如此,嘴里谈著忧患国家报效朝廷,结果实际全是为利益驱使,
仕途罢了!
曹樱为何眼高挑剔,又有些愤世嫉俗,那便是因为!
今日要是刘升诗作能让眾人进入仕途,那么丁仪会第一个捧著刘升的作品奉为神圣,
並无耻的学习模仿。
这就是现状!
什么是主流?並非写得好才是主流,迎合主流才能成为主流。
而刘升这种非主流,正符合曹樱有些叛逆的精神,这才是敢於与世俗对抗之诗文。
文化岂能单一?多元才是主流!
若说此前曹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是刘升写的都叫好,而经过丁仪的无理取闹她才真正感到与刘升的共鸣。
此虽不入主流,却是我曹樱的佳作呀!
此时的她更能深刻感受到刘升所诗意境,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岂是丁仪这种立志示人而毫无作为的人可比?
“你之立志!去立给我父亲看吧!我曹樱后悔一观!双眼玷污难以清洗!”
曹樱怒喝丁仪,血淋淋的杀人诛心。
“啊!”
丁仪仰头吐血。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被曹樱说成是空谈之人?我这样的文章怎么会是空谈,刘升才是空谈呀!
可他又没办法反驳。
刘升已经杀了国贼袁术,你却还在立志?立的什么志?刘升可是已经年少得意,大展抱负,你还在立志?
说出来我都想笑。。。。。
曹樱一点也没说错,简直摧毁他的道心。
错就错在刘升偏偏如此成就,却写出这样的诗。。:::
太特么侮辱人呢。。。。。。鸣鸣鸣鸣!
没法反驳的丁仪只能吐血,让自已的內心通达,刘升说的对,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阿弟!抬出去!”
曹樱面色通红似红日,又叫来在院门处偷看的曹不,清理打扫战场。
她仿佛感受到刘升怒骂袁术的快感。
“好嘞!”
曹不大喜。
偶像刘升已被曹不视为贵人。
没过几日。
刘升再次成为许都人討论的话题,怎么到处都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