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向电梯。电梯的镜面照出三个人的倒影。
一个穿着廉价校服的三十岁男人,一个眼带春意的少妇,还有一个蹦蹦跳跳、满脑子奇思妙想的魅魔设计师。
回家了
……
驼铃声。
那个舞姬不知道走了多久的路。她的脚底板磨出了血泡,又结成了厚厚的老茧,风沙把她的皮肤吹得粗糙,却盖不住她骨子里的娇媚。
她终于到了长安。
那是长安啊,黄金铺地,白玉砌墙,连水里都是脂粉与酒香的极乐之都。
没人知道她原本叫什么名字,也没人知道她那个在沙漠深处的部族到底在哪儿。人们只知道,她那一双脚啊,像是踩着云彩下来的。
人们叫她“胡旋”。
她跳舞的时候,真的就像敦煌的壁画一样。
只要鼓点一敲起来,“咚咚咚”地就像人心在跳,她那身子就转啊转,身上的彩带飘得满天都是。
那是真好看啊,长安城的那些达官显贵们,为了看她跳一支舞,真是把家底都要掏空了。
长安疯了。
那些平日里端坐在高堂之上的望族,那些骑着高头大马的王孙,哪怕只是为看一眼她的半截下巴,都不惜在胡玉楼前排起长龙。
黄金像流水一样被抛上舞台,珍珠像下雨一样滚落在她的脚边。
可是,这个舞姬很奇怪。
她在舞台上穿着鲛人丝织成的舞衣,戴着镶满了玉石的凤冠。
可一旦下了台,她却过得比一个苦行僧还要简朴。
她吃最简单的胡饼,喝最廉价的凉水,那一箱箱堆积如山的赏赐,她分文不动,全都小心翼翼地锁进了一个巨大的铁皮箱子里。
每当夜深人静,她就会打开那个装满了金银珠宝的箱子,一遍又一遍地数着。
“够了……这些够给族里修一口井了。”
“这些……够阿妈治好眼睛了。”
“再攒一点……再攒一点我就回去。带回去,大家就都能过上好日子了。”
她信誓旦旦,哪怕是在梦里,她也念叨着回家的路。
她就这么想着,日子也就这么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地过。
那个铁皮箱子早就装不下了,她又换了第二个,第三个。她的金银珠宝已经比祁连山还要高,比青海湖还要深。
那口井的钱早就够了。阿妈的药钱也早就攒齐了。甚至,她攒下的钱,足够把她那个贫瘠的小部族连人带羊都买下来。
但她没有走。
每当春暖花开,她就想,等看了秋天的红叶再走吧;等到了秋天,她又想,听说冬天的梅花更是一绝,看完再走也不迟。
有一天,她被请到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府上献舞。
将军府的奢华,连皇宫都要逊色三分。几百支牛油巨烛将夜宴照得亮如白昼,酒池肉林,觥筹交错。
舞姬在丝竹声中旋转,她的裙摆像一朵盛开的曼陀罗。可跳着跳着,她看着台下那些醉眼迷离的贵人们
她突然觉得有点恍惚。
“……我真的想回去吗?”
“贵人们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们啊。”
“我真的……还想回那个吃沙子的大漠去吗?”
“箱子里的钱早就够买下十个部族了,到底是要攒多少才够呢?还是说……其实我根本就不想走?我是不是一直在骗自己?我是不是……已经离不开这潭浑水了?”
就在她心不在焉,差点踩错一个鼓点的时候,台下的大将军突然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