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重新包好装回盒子里,裴乐终于问及孩子。
“你……是男孩还是女孩还是哥儿?”
他一直没有看见小孩,实在是按耐不住好奇。
“是个小哥儿。”庄凌眼底划过一抹温柔,“他被我寄养在别处,过几天接回来。”
“那太好了,到时候你一定要告诉我,我想想看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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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裴乐回到家里,将貔貅摆在堂屋,小孩子够不到的地方,无事牌给了程立一块。
他和程立说了借用名号一事。
果然,程立同意了,并说只收一成利,铺子也只收一成。
如今世道商税繁重,各种名目下,大商户纳税能高达五六成,小商户纳税也有两三成。
庄凌目前还不算是大商户,但收一成算是极低的价格了。
说完庄凌的事,裴乐又说起自家铺子的情况。
原本他还在想是让三哥他们去县里开店,还是找人合作。但这些天程立与几位商户签了契约,也收了些钱财,他改变了想法,想去省城开铺子。
他的钱加上程立的钱,够在省城租铺面了。
但在省城开铺子与在县城不是一个难度,他这两年多开铺子顺顺利利,几乎没有人找茬,是因为他与广思年来往多。
知府只有两个儿子一个哥儿,广思年在府城内的地位可想而知,他的铺子又只是售卖些吃食,不是那等门道深的行业,没有人会冒大风险找茬。
可若是去了省城,广思年就护不住他了,而且府城有能耐的人更多,铺子想要稳定挣钱就更难。
但若是成了,就能挣更多的钱。
“你说我们该去省城开铺子,还是稳妥起见,在府城开一家布庄?”裴乐征询程立的意见。
“去京城开最好。”程立给出了另一个选择。
裴乐一愣:“京城?”
程立道:“明年二月春闱,我若是能考中进士,便可能被授予官职,留在京城,亦或是去其它地方做官,届时你我必定同行,所以省城和府城都不好。”
京城物价高,若要在京城开铺子,现在就要开始攒钱了。
第112章赶考河畔仍有冰霜,黄土地面被冻得结……
想到京城,裴乐有些向往的热切,同时也有不确定:“京城开铺子会更难。”
到了京城,就真的没有人能护着他一点了。
“我也不一定能考中。”程立说,“如今只是打算,若我未能上榜,亦或觉得不合适,我们再回府城开布庄不迟。”
裴乐觉得有理:“那就听你的,先攒钱。”
说完他准备出去,却被程立拉住,低声询问:“腿还酸吗。”
裴乐感受了一下:“还有一点不舒服。”
其实腿已经没事了,他日日练武,哪一日体力消耗都比昨夜大,像书上所说的腰酸腿软他并没有感觉到。但那个地方是初次,程立又格外天赋异禀,却毫无经验,导致不适。
作为“罪魁祸首”,程立将他拉到腿上,给他按摩腰部和腿部。
程立的力度恰到好处,裴乐挺受用的,舒服得眯了眯眼,随意找了本闲书翻着看。
如今家里有钱了,程立也已经是举人,不用再愁买书的钱,因此家里多了各类话本闲书。
这本闲书讲的是哥儿狐妖与书生的故事,开篇狐妖历劫,硬撑三十三道天雷后,口吐鲜血,昏倒在树林中。
书生在林中小屋潜心备考,前往溪边时,看见了赤身裸。体的狐妖,见狐妖细嫩貌美,于是将狐妖带回木屋。
裴乐蹙了蹙眉,觉得作者虽然辞藻华丽,剧情却很没有逻辑。
天雷把衣裳烧了个粉碎,一丝灰都不留,怎么狐妖的皮肤半点不受伤?
若说他术法足够强,如何又口吐鲜血受了严重的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