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也。加,中去聲也。《史記》所謂「以弱弓微繳加諸鳬鴈之上」是也。《埤雅》曰:「加,與『玄鶴加』、『加雙鶤』之加同意。蓋弱弓微矢,乘風振之曰弋。故《史記》謂『楚人好以弱弓微矢加諸歸鴈之上』。」宜,和其所宜也。《内則》所謂「鴈宜麥」之屬是也。鄭氏曰:「言其氣味相成。」○射者,男子之事,而中饋,婦人之職。故婦謂其夫既得鳬鴈以歸,則我當為子和其滋味之所宜,以之飲酒相樂,期於偕老。而琴瑟之在御者,亦莫不安靜而和好。其和樂而不**可見矣。
知子之來叶六直反之,雜佩以贈叶音則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知子之好呼報反之,雜佩以報之。
賦也。來之,致其來者,如所謂「修文德以來之」。雜佩者,左右佩玉也。上横曰珩,下繫三組,貫以蠙頻珠。中組之半,貫一大珠,曰瑀。末懸一玉,兩端皆鋭,曰衝牙。兩旁組半,各懸一玉,長博而方,曰琚。其末各懸一玉,如半璧而向内,曰璜。又以兩組貫珠,上繫珩兩端,下交貫於瑀,而下繫于兩璜[19],行則衝牙觸璜而有聲也。呂氏曰:「非獨玉也,觿揮燧箴與針同管,凡可佩者皆是也。」熊剛大曰:「婦人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線纊、大觿、木燧之屬,備尊者使令也。觿解結,狀如錐,以象骨為之。燧取火。箴貯以管。」贈,送[20]。順,愛。問,遺也。孔氏曰:「《曲禮》云:『凡以苞苴簞笥問人者。』《左傳》:『衛侯使人以弓問子貢。』皆遺人物謂之問。」○婦又語其夫曰:我苟知子之所致而來及所親愛者,則當解此雜佩以送遺報答之。蓋不惟治其門内之職,又欲其君子親賢友善,結其驩心[21],而無所愛於服飾之玩也。輔氏曰:「一意而三疊之,以見其情之不能自已也。夫勤勞以成業,和樂以宜家,此婦之賢德。然情猶未已也,故無所愛于服飾之玩,而欲其君子之親賢以輔成其德,是又加於人一等矣。」
《女曰雞鳴》三章,章六句。此詩意思甚好,讀之使人有不知手舞足蹈者。輔氏曰:「觀此詩,則鄭國之俗,雖曰**亂,然在下之人,夫婦之間猶知禮義,勤生業,不眤於宴私,相安於和樂,而又能贊助其君子,親賢樂善,以輔成其德。此可以觀先王之澤與民性之善矣。」
《序》:「刺不説德也。陳古義以刺今,不説德而好色也。」
此亦未有以見陳古刺今之意。輔氏曰:「詩詞正是説德而不昵於色。序者意鄭國之風不宜有此,故强以為陳古義以刺今,其思窄狹固滯甚矣。《鄭風》雖曰**亂,而天理民彝豈容遂殄滅哉?惟其《鄭風》而有此詩,此聖人之所以録之也。觀歐陽公於《五代史》載逆旅婦人事,亦可見矣。」
有女同車,顔如舜華叶芳無反。將翱將翔,佩玉瓊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賦也。舜,木槿也,樹如李,其華朝生暮落。陸璣曰:「舜,取瞬之義。」孟,字。姜,姓。洵,信。都,閑雅也。○此疑亦**奔之詩。言所與同車之女,其美如此,而又嘆之曰:彼美色之孟姜,信美矣,而又都也。輔氏曰:「鄭詩惟此篇為男悦女之辭。」
有女同行叶户郎反,顔如舜英叶於良反。將翱將翔,佩玉將將七羊反。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賦也。英,猶華也。將將,聲也。德音不忘,言其賢也。王介甫曰:「於瓊琚言德之容,于將將言德之音,各以其類也。」輔氏曰:「所謂德音,是亦《日月》詩之『德音』類也。世衰道降,徇情肆欲,所美非美者多矣。」
《有女同車》二章,章六句。
《序》:「刺忽也。鄭人刺忽之不昏于齊。太子忽嘗有功于齊,齊侯請妻之。齊女賢而不取,卒以無大國之助,至於見逐,故國人刺之。」
按《春秋傳》,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忽辭。人問其故,忽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曰:『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其後北戎侵齊,鄭伯使忽帥師救之,敗戎師。齊侯又請妻之,忽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遂辭諸鄭伯。祭仲曰:「君多内寵,子無大援,將不立。」忽又不聽。及即位,遂為祭仲所逐。此《序》文所據以為説者也。然以今考之[22],此詩未必為忽而作,序者但見「孟姜」二字,遂指以為齊女,而附之於忽耳。假如其説,則忽之辭昏未為不正而可刺,至其失國,則又特以勢孤援寡不能自定,亦未有可刺之罪也。《序》乃以為國人作詩以刺之,其亦誤矣。後之讀者又襲其誤,必欲煆煉羅織,文致其罪而不肯赦,徒欲以循説《詩》者之謬,而不知其失是非之正,害義理之公,以亂聖經之本指,而壞學者之心術,故予不可以不辨。
山有扶蘇,隰有荷華叶芳無反。不見子都,乃見狂且子餘反!
興也。扶蘇,扶胥疏、須二音,小木也。荷華,扶渠也[23]。《釋文》曰:「未開曰菡萏,已發曰芙蕖。」子都,男子之美者也。《孟子》曰:「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狡者也。」狂,狂人也。且,辭也。○**女戲其所私者曰:山則有扶蘇矣,隰則有荷華矣,今乃不見子都,而見此狂人,何哉?
山有橋松,隰有游龍。不見子充,乃見狡童。
興也。上竦無枝曰橋,亦作喬。游,枝葉放縱也。龍,紅草也,一名馬蓼,葉大而色白,生水澤中,高丈餘。張子曰:「龍是葒草,其枝榦樛屈著土處,便有根如龍也。」《本草》曰:「葒草,一名鴻,如馬蓼而大,即水紅也。詩注云:『一名馬蓼。』馬蓼自是一種也。」音纈。子充,猶子都也。董氏曰:「子充不見於書,疑亦以美著也。」狡童,狡獪之小兒也。
《山有扶蘇》二章,章四句。
《序》:「刺忽也。所美非美然。」
此下四詩及《揚之水》,皆男女戲謔之辭。序之者不得其説,而例以為刺忽,殊無情理。最是鄭忽可憐,凡《鄭風》中惡詩,皆以為刺之。東萊又欲主《小序》,煆煉得鄭忽罪不勝誅。
蘀他落反兮蘀兮,風其吹女音汝。叔兮伯兮,倡昌亮反予和胡卧反,叶户圭反女。
興也。蘀,木槁而將落者也。女,指蘀而言也。叔、伯,男子之字也。予,女子自予也。女,叔伯也。○此**女之詞,言蘀兮蘀兮,則風將吹女矣。叔兮伯兮,則盍倡予而予將和女矣。
蘀兮蘀兮,風其漂匹遙反女。叔兮伯兮,倡予要於遙反女。
興也。漂、飄同。要,成也。
《蘀兮》二章,章四句。
《序》:「刺忽也。君弱臣强,不倡而和也。」
見上。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七丹反,叶七宣反兮。
賦也。此亦**女見絶而戲其人之詞。言悦我者衆,子雖見絶,未至於使我不能餐也。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賦也。息,安也。
《狡童》二章,章四句。
《序》:「刺忽也。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擅命也。」
昭公嘗為鄭國之君,而不幸失國,非有大惡,使其民疾之如寇讐也。況方刺其「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擅命」,則是公猶在位也,豈可忘其君臣之分,而遽以狡童目之耶?且昭公之為人,柔懦疏闊,不可謂狡。即位之時,年已壯大,不可謂童。以是名之,殊不相似。而《序》於《山有扶蘇》所謂狡童者,方指昭公之所美,至於此篇,則遂移以指公之身焉,則其舛又甚,而非詩之本旨明矣。大抵序者之於鄭詩,凡不得其説者,則舉而歸之於忽,文義一失,而其害於義理有不可勝言者。一則使昭公無辜而被謗;二則使詩人脱其**謔之實罪,而麗於誹上背理之虚惡;三則厚誣聖人刪述之意,以為實賤昭公之守正[24],而深與詩人之無禮於其君。凡此皆非小失。而後之説者猶或主之,其論愈精,其害愈甚,學者不可以不察也。鄭忽之罪不至已甚,往往如宋襄這般人大言無當,有甚狡處?若鄭突却是狡。詩意本不如此。又曰:「鄭忽如何做得狡童!若是狡,自會托婚大國,而借其助矣。謂之頑童可也。許多《鄭風》,只是孔子一言斷了,曰『鄭聲**』。如《將仲子》,自是男女相與之詞,却干祭仲、共叔段甚事?如《褰裳》,自是男女相咎之詞,却干忽與突爭國甚事?」嚴氏曰:「狡童,或以為指忽,或以為指祭仲。忽為鄭君,國人不得目為狡童也。若指祭仲,則祭仲自莊公時已為卿,且為莊公取鄧曼而生昭公。當昭公即位,仲已老矣,不應目為童也。聖人刪詩,以垂世教,安得目君為狡童也?」陳少南曰:「説者以衛有《雄雉》,鄭有《狡童》,魏有《碩鼠》,皆以目君。不然也,《序》文誤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側巾反。子不我思,豈無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子餘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