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小者为过越大者之事,至于亢逆之甚,则天下之所疾也。天曰灾,人曰眚,天人一道也。
既济卦第六十三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轮有刚动之才,而为车之用,刚不及中,材不足者,体又在后,是以“曳其轮,濡其尾”。志在应上,趣既济之时,是以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茀,车蔽也,茀所以蔽车,九五所以蔽六二,而六二赖以行者也。九五与四,则六二丧茀矣。心无偏系,中正以待,则上终与之而不能违也,故曰“勿逐,七日得”。
此爻柔顺在中,妇象也。两刚为之蔽,茀象焉。弃二刚以应五,故曰“妇丧其茀”。苟得志乎五,则二刚犹主已而为之蔽,又焉用逐?“七日”者,从其应以往反之时。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上六,濡其首,厉。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未济卦第六十四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系辞上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此言《易》书未作以前之“易”,虽未有《乾》《坤》之卦,自天尊地卑而乾坤已定。此言自然之易。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高者不能自高,唯有卑然后见其高。
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乾》《坤》之卦未画,观之天尊地卑,乾坤之位已定矣。贵贱之位未齐,观天地之卑高,卦爻之贵贱已位矣。《易》未有卦、爻,则未有刚柔之称也。天地间阳者常动,可见其为刚;阴者常静,可见其为柔矣。《易》未有爻位,则未有吉凶之辞也。天地间事事物物,善恶各以其类而分,善者可知其为吉,恶者可知其为凶矣。《易》未有蓍卦,固未见所谓阳变阴、阴化阳也。天成象,地成形,蓍卦之变化于是乎见矣。此一节言画前之易,固如是也。
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言自然之八卦。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此言乾坤以造化之用付之六子,而其所自处者甚易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