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日子一晃就过了两年。
黑山村的日子很平静,起码对于沈岁安的小院来说是很平静。
赵晴嫁给了冯子墨成了李大婶的儿媳妇,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权衡利弊。
在这个时代女人出嫁相当于二次投胎。
哪怕在娘家过的再好也有可能嫁进婆家就堕入地狱。
赵家只有兄妹俩人单势孤没有宗族依靠。
无论把妹妹嫁去哪里赵朗都不放心。
可妹妹年纪渐渐大了就这么耽误着肯定不行,相比之下冯子墨就成了最优选。
哪怕这个妹夫身体相对较弱不像是个能养活老婆的还比妹妹小1岁。
但就凭他娘跟自己妹妹投缘母子俩人品好性子好赵家兄妹就没什么不乐意。
这年头找个好男人不容易找个好婆婆更是难如登天。
如果赵晴对冯子墨的满意程度是7分的话那对李大婶做她婆婆的满意度就是9分。
两家都靠着给沈姑娘打工过活彼此也算知根知底门当户对。
李大婶对赵晴也很满意。
这么能干心性又好的姑娘给她做儿媳妇他也算是了了一桩心病。
不用怕有难缠的亲家也不综怕儿媳不孝顺是个搅家精。
对于他们孤儿寡母来说再合适没有。
婚礼是在他们自己分到的小院里办的,贴了喜字拜了天地摆了酒席就算礼成。
李大婶跟赵晴对外说是沈岁安雇佣的平时也跟村子里的人有些来往。
请了包括村长在内的十来家吃席,反倒是沈虽安他们并没过去。
倒不是有啥意见。
这两家成婚沈岁安挺高兴的还给了100两银子做贺礼。
这钱可不少了,在这小山村里足可以买几十亩地一个不错的小院。
再多容易激起人的贪性也怕这两家人守不住。
之所以没去喝喜酒纯粹是不喜欢那个场合。
江逾白和江竹影指定不会去,他俩是太监去人家酒席上不光自己别扭也给别人添膈应。
见沈岁安也没去督主大人还多问了一声。
结果又被一个无厘头的解答气的抄起扫帚追人。
两年了。
沈明竹都从三字经背到《中庸》了他闺女还没学会说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