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爱玲一震,在她眼里,胡适宛如神明,是遥远而不可及的。即使如今面对面了,也仍然觉得远,觉得神秘。然而原来她家与他家有过这么多的渊源。这使她忽然觉得两人的关系近了。
她想起来,姑姑曾经说过,和母亲还有胡适一起同桌打过牌;抗战胜利后胡适有一次回国,报上登出照片来,笑容满面的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姑姑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姑姑同父亲闹别扭不来往了,可是两个人的藏书却还混在一起分不清楚,有一次姑姑看到《胡适文存》,不好意思地说:“这还是你父亲的。”——这些事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连姑姑说话时那羞涩的笑都如在眼前。哦,不见姑姑已经三年了。
她看着胡适,仿佛要从他的脸上寻找亲长的气息。她分明是第一次见到他,可是却好像很熟悉,好像生下来就认得这位长者了,由他看着他长大。同他说着这些前人往事,父亲那间阴沉沉的大书房,房里层层格格的书架子,还有架上累累的藏书,书籍中散发出的幽幽冷香,立刻就好像在鼻端眼前了。她把《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这些,从父亲的书房里一本本地拖出去看,就这样渐渐地长大,离开家,离开上海,离开中国,来到这陌生的异乡。
然而见到胡适先生还有他的家,倒使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上海了。胡先生的书房里也有这样的书架子,这样阴沉沉的冷香,她看见他,就好像看到了父亲——另一个父亲,比张廷重更接近她心目中理想的父亲。
父亲,已经去逝了,而她早已原谅了他。当她满街寻找从前父亲带她吃过的小香肠面包时,她才清楚地知道,她也是爱他的。
那次拜会回来,爱玲久久不能平静。
然而炎樱去打听了一圈,有些失望地说:“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她是失望他大概帮不到爱玲什么。
胡适是一九四九年四月来美国的,比爱玲早六年,也是乘的克里夫兰总统号;胡夫人江冬秀则是第二年才有条件过来。胡适一生才华盖世,享誉天下,却没什么积蓄,这位昔日的“新文化运动”领袖,“中国白话文运动之父”,三十五个荣誉博士学位的拥有者,二战期间还担任过中国驻美大使,然而来到纽约,却连佣人也雇不起,又没有固定收入,不得不自己学起做家务来。后来胡适在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东方图书馆谋得馆长一职,权当过渡。一九五八年他就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再也没有来过美国。张爱玲这次来拜访,正是他生平最落魄的时候,他连自身也难保,更不要说给爱玲什么帮助了。
然而张爱玲却仍然再去拜访了胡适先生一次。她真心敬仰他,倒不全为求助。这次她是一个人,没有了炎樱的插科打诨,她与胡适谈得更加长久,也更加深入。
而胡适在张爱玲上次来访后,也特意查了一回资料,理清了胡张两家的渊源:光绪七年(一八八一年),张佩纶曾写信介绍胡适的父亲胡铁花去见吴大澄,这是胡铁花事业成功的开始;而张佩纶后来被贬谪,胡铁花感恩图报,专门寄信并封了二百两雪花银接济于他。这样的世交往复,使他再看见爱玲的时候,觉得更亲近了。
两个来自内地的人,谈话总是避不开内地的那些斗争,胡适愤慨地说:“纯粹是军事征服。”爱玲一顿,没有回答。她已经被政治吓怕了,只想远离所有的派系,永远活在潮流之外。
胡适见她默然,将脸一沉,立即换了话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
爱玲不由微笑——初来乍到,衣食无保,哪里还有时间心情去大图书馆观光呢。
胡适见了,也似有所悟,马上又说到别处去了。
那是爱玲与胡适的第二次见面。
转眼感恩节到了。炎樱约爱玲一起去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却不是火鸡,是烤鸭,人很多,但都是异乡客,说着英语,过着洋节,吃着西餐——张爱玲呆在人群中,却比在海船上更加孤独寂寞。
她是一个没有根的人,即使从前有过,也已经被连根拔起了,像蒲公英的种子被风吹送,却找不到落脚的土壤。
吃完饭,天已经黑下来,满街灯火橱窗,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爱玲有些神经质地快乐,她想起在旧上海的冬天的街上看橱窗的情形,霞飞路的霓虹灯闪闪烁烁,和纽约的好像。好像。可是纽约不是上海,她没有家,没有家了。
一阵心悸,胃也跟着抽搐地疼起来,统共也没吃多少,可是倒已经满满的。
好容易撑着回去,她便吐了,胃里倒江倒海一般难受。
这时候电话铃响起来,说是找她的。她有点惊讶,谁会在这异乡的节日夜里想着她呢?
竟是胡适先生。他怕她一个寂寞,约她吃中国馆子。
爱玲仿佛受了委屈的小孩子被亲人安慰了一句反而更加委屈,忍不住眼圈都红了,她向来不喜欢诉苦的,这时却忍不住对着听筒向胡适诉起苦来,说自己刚才吐了,好难过,又说不能和胡先生一起过感恩节,很遗憾。
那顿饭虽然没有吃上,然而那种关怀,却使得爱玲的胃里终于有一点暖起来。
长期被救济是可怜的。贫穷,是对自尊心最难堪的蚕蚀,一点点吞噬着风度与友谊。
爱玲是习惯同人算得清清楚楚的,这样子一直寄人篱下终不是她的性格,因此一有机会就搬了出去——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子宿舍,是救世军办的,座落在哈得逊河岸,是一个救济难民的处所,便介绍了爱玲去,同一班流浪汉、酒鬼、等死的胖太太和小老头子住在一处。那样寒酸的处境,谁听见了都会骇笑,然而虎落平阳,又怎么讲究得起呢?
那天,胡适竟然来这鱼龙混杂的救难所探访小友来了。爱玲觉得窘,请他到客厅里坐,里面黑洞洞的,有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旷大得叫人害怕。
爱玲无可奈何地微笑,仿佛主人因为拿不出一点像样的东西待客而觉得抱歉,又或是小户人家被人穿堂入户的那种窘。然而胡适却不以为意,只是赞:“这地方很好啊,不错不错。”坐了一会出来,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倒不像是敷衍话。
过江风扑头盖脸地吹来,胡适的大衣在风里微微摆**,成年的男子,自有一种萧瑟的美。爱玲望着,如视神明,连冷也忘了。
“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镑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
——那是爱玲最后一次看见胡适。那一幕,会永远留在她的记忆中,并通过她的《忆胡适之》,留给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