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奥地利的邦君专制
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奥地利借助双重权利发展起来:一重,神罗马帝国的皇帝权利,另一重,帝国等级的邦国权利。借助双重权利,对外,奥地利邦国通过四次战争——土耳其战争、普法尔茨战争、北方战争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将邦国领地与帝国领地区分开来,从而实现了邦国领地的整合与廓定。对内,奥地利邦君通过军事行动和邦领政策,遏止了包含宗教和民族情绪的波希米亚分裂和匈牙利独立的发展趋势,并通过旨在将所辖区域的统治权利集中在维也纳的机构改革,加强了哈布斯堡皇帝的权利,从而确立了邦君专制。这是奥地利君主国进入欧洲大国之列的历史过程。
一、奥地利邦国领地的整合与廓定
三十年战争结束的时候,从北向南,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区域包括西里西亚公国、波希米亚王国、摩拉维亚边地伯国、奥地利大公国、施泰尔马克公国、蒂罗尔伯国、克恩腾公国、克莱因公国以及米兰公国和匈牙利王国的大部分。其中,米兰和匈牙利是纯粹的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产业,其他地区则同是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领地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直属邦领。从地域面积来说,纯粹的哈布斯堡家族世袭产业远远大于哈布斯堡王朝的帝国直属领。但是,从法权地位来说,前者则低于后者。直属帝国的领地受帝国法的保护,侵犯它就是侵犯帝国主权,而家族世袭的产业却是家族势力发展的基础,维护和扩展家族领地是家族首领的责任。
如前已述,在以法国为典型的其他欧洲国家,统治家族扩展家族领地的结果是“家天下”。其过程是,统治王朝以王室领地为根据地或出发地,通过战争或其他手段将地方诸侯领地统一在王国的辖领之内,同时将王国的税收、军事、行政和司法权利集中在以国王为首的王国中央政府之中,最终建立中央集权的民族统一国家。然而,在德国,哈布斯堡统治王朝扩展家族世袭领地的结果完全与之相反。在德国,统治王朝的扩展虽然也以家族领地为根据地或出发地,但是其发展方向不是通过战争或其他手段将地方诸侯领地统一在神圣罗马帝国(或德意志王国)的辖领之内,也不是将帝国(或王国)的统治权利集中在以皇帝(或国王)为首的中央政府之中,而是将统一和集权两个过程限定在家族世袭领地的范围之内,结果是建立了奥地利独立邦国,即独立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奥地利君主国。
明确说,由于其所辖领地有帝国直属领地和家族世袭产业之分,所以,在宗教改革运动及三十年战争中,一方面,作为帝国皇帝,哈布斯堡统治者失去了两种权力,即维护基督教信仰统一的权力和统治帝国的权力;另一方面,作为帝国等级,哈布斯堡统治者又得到了两种权力,即领地邦国主权和武装、结盟的权力。“教随国定”的原则一方面使帝国皇帝失去了统一信仰的法权依据,另一方面又使奥地利君主得以凭借宗教理由清除世袭领地内的割据势力。同时,《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一方面使法国、瑞典等外国势力有权介入帝国事务,进而有效地限制了帝国皇帝统治帝国的权力,另一方面又使帝国等级有权与外国势力结盟,进而为哈布斯堡的家族首领以奥地利君主的身份(不是以皇帝的身份)参与国际事务开辟了道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哈布斯堡王朝以奥地利大公国为核心实现了邦国领地(不是帝国领地)的统一。
与其他欧洲王国依凭王权统一国家的过程不同,奥地利君主邦国依凭皇权统一邦领的过程在超越区域、超越民族、超越语言和信仰传统等更大的范围内展开。因此,它的统一历程可以分为两个步骤进行叙述:一个,统一奥地利的邦国世袭领地,另一个,使邦国领地与帝国领地区分开来。两个步骤在17世纪前期的三十年战争期间开始,在经历了抵抗土耳其人西进的“维也纳保卫战”和与法国争夺哈布斯堡王朝产业的“九年战争”之后,在18世纪前期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结束。
第一个步骤,统一奥地利世袭领地,进而基本整合了奥地利邦国的统治区域。
奥地利,在本节的议题内,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即包括蒂罗尔等地在内的上奥地利、包括维也纳在内的下奥地利和包括施泰尔马克及克恩腾和克莱因在内的内奥地利。这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直属土地,同时也是哈布斯堡王朝的世袭领地。按照哈布斯堡家族的传统,在家族首领去世时,如果有多位合法继承人,世袭领地便在他们当中分配,如果继承人只剩下一位,家族领地便实现统一。1619年,皇帝费迪南德二世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统一奥地利。1621年,他站在家族首领的立场上,遗嘱全部奥地利由长子继承,同时宣布哈布斯堡家族的所有领地完整、不可分割。可是,迫于战争形势,费迪南德还是按照传统习惯在1623年将上奥地利分割给他的弟弟利奥波德(Leopold,1632年去世)。1635年,在身患重病之际,费迪南德二世公布遗嘱附言,再次强调家族领地不可分割。1665年,统治上奥地利的西吉斯蒙德·弗兰茨公爵(SigismundFranz,1662—1665年在位)去世,奥地利最终实现了统一。从此以后,虽然兄弟之间的领地争执时有发生,但是奥地利没有再分裂。奥地利世袭领地的统一为哈布斯堡王朝的奥地利君主国的统一政治(不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奠定了基础。
之所以17世纪下期以后,奥地利世袭领地的完整统一得以维持下去,其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土耳其人的威胁,另一方面来自重商主义观念的影响。
一方面,土耳其人威胁,如前一章所述,从16世纪初开始就是哈布斯堡王朝的最大、最直接的威胁。
如果说以前的土耳其威胁都远在边地,远在哈布斯堡帝国的东欧领地,或由于法国与土耳其的盟友关系而远在帝国的西部边境,那么现在,在1664年奥地利与奥斯曼签订的《瓦斯瓦尔停战协议》到期以后,土耳其人对哈布斯堡王朝的威胁就直接地迫近首都维也纳了。1683年,奥斯曼与奥地利停战20年后的第一年,土耳其军队兵临维也纳城下。哈布斯堡人开始了艰苦的“维也纳保卫战”。在战争之前,土耳其人先后结束了与波兰(1676年)和俄罗斯(1681年)的战争,哈布斯堡人也完成了奥地利世袭领地的统一(1665年),并将西里西亚纳入直接的统治范围之内(1675年)。在战争中,凭借皇帝的权威,哈布斯堡人不仅得到德意志帝国等级的支持,如巴伐利亚、萨克森、洛林、巴登以及萨伏根依等均派出军队,而且得到罗马教皇和荷兰的道义声援、波兰的部队增援以及西班牙的财政支持。
1683年9月,“奥地利历史上最出色的军队指挥官”、萨伏根依的欧根亲王(EugenvonSavoyen,1663—1736)和“土耳其人路德维希”、巴登侯爵路德维希·威廉(LudwigWilhelmvonBaden,1677—1707)率领联军,很快击退了维也纳的围城敌军,并迅速展开反攻,进入土耳其人占领的匈牙利。1684年,哈布斯堡皇帝与教皇、波兰、威尼斯结成神圣同盟,也联军赴向匈牙利战场。自1686年起,匈牙利战场上还出现了由勃兰登堡、法兰克尼亚和士瓦本组成的增援皇帝的军队。大军压境。土耳其人节节败退,很快退出了匈牙利(1686年)、齐本彪根(1687年)和贝尔格莱德(1688年)。1691年,巴登侯爵消灭了向多瑙河以南推进的土耳其人。1696年,欧根亲王又战胜了北进的土耳其军队。终于,奥斯曼帝国宣布投降。1699年,奥地利与奥斯曼签订了《卡罗维茨和约》。据此,哈布斯堡占领或巩固了齐本彪根(不包括巴纳特)和整个匈牙利地区,最终解除了自1529年以来的、持续了近200年的土耳其威胁。后来,哈布斯堡皇帝又与土耳其苏丹进行了两次战争,其目的不再是解除威胁,而是夺取土地。1716年,奥地利出兵支持威尼斯与土耳其的战争,结果获胜,通过1718年的《帕萨罗维茨和约》获得贝尔格莱德及其周边地区。1735年,为了占领土耳其人统治下的波黑地区,奥地利与俄罗斯战争,结果战败。通过1739年的《贝尔格莱德和约》放弃了前一次战争所获得的土地。
土耳其人围攻维也纳,其目标是欧洲的土地和基督教世界。大敌当前,哈布斯堡皇帝扮演了基督教世界领袖的角色。由此一来,不仅仅奥地利世袭领地,而且哈布斯堡家族占有的东欧、东南欧地区均以不同的形式,围绕在统治王朝周围。奥地利君主国凭借对抗和反击奥斯曼帝国而为自己的历史增加了三项重大内容,即统一领地、将统治领地的权利集中于维也纳皇宫以及上升为欧洲强国。
另一方面,重商主义观念,这种当时流行于欧洲的观念,在哈布斯堡世袭领地统一的过程中一定程度地影响了维也纳君主的统治政策。
如果说重商主义思想家在法国与英国的统治王宫中曾一度发挥了主导大政方针的作用,其理论得到了有效的实践,如在英国,曾担任政府贸易委员会常务委员的托马斯·孟(ThomasMun,1571—1641),如在法国,曾担任财政大臣和海军国务大臣的JB·柯尔贝尔(Jea,1619—1683),那么在德国,他们的理论和实践则在一定程度上对哈布斯堡王朝领地的整合与统一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奥地利重商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是上一章已经提及的P。W。冯·霍尔尼克、J。J。贝舍尔和W。冯·施罗德。
冯·霍尔尼克被认为是奥地利最重要的重商主义理论家。从1673年起,冯·霍尔尼克开始在利奥波德一世皇帝的维也纳宫廷里效劳,负责协调哈布斯堡王朝在奥地利和波希米亚的领地工作。1684年,他发表了其重商主义理论代表作《奥地利只要立志便高于一切》(sterreichüberales,wannesnurwil)。这部著作的写作目的是试图解决当务之急的奥地利军费问题。在1683年抵抗土耳其人围攻维也纳的时候,奥地利的抵抗部队主要由雇用兵组成,其增援部队在战场上的忠诚一般也都需要用金钱来保证。根据这种情况,在著作中,霍尔尼克一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经济政策主张,例如主张发展矿山工业,特别发展齐本彪根的金矿生产,另一方面阐述了重商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说明本国能够生产的商品绝不能进口,出口产品尽量是制成品,入口产品最好是原材料等等。在阐述经济政策主张的同时,他指出,哈布斯堡的世袭领地就“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自然躯体”,是一个完整的经济区域,必须也必然要统一。霍尔尼克的主张为18世纪奥地利专制主义经济政策奠下了一块坚实的基石。
贝舍尔被认为是奥地利重商主义理论的重要实践者之一。1668年,贝舍尔发表了其政治经济理论代表作《政治谈:从城市、乡村及共和体兴亡的自身原因谈起》(PolitischerDisdeliUrsadeAuf-udt,LnderundRepubli)。贝舍尔主张采取有效的经济措施以加强帝国的权力,通过帝国的权力克服中世纪的分裂主义和普世主义,从而实现帝国的统一。他的主张对于哈布斯堡政府在经济、贸易和企业方面的政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贝舍尔于1670年先于冯·霍尔尼克进入利奥波德一世的维也纳皇宫,负责奥地利和波希米亚的领地协调工作,后来被皇帝任命为枢密议员和皇家商贸委员会委员。凭借这些宫廷官职,他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如建议成立奥地利—印度贸易公司,负责奥地利君主国的海外商业。又如前面已经提到的,建议在维也纳创办一间“塔博艺术—机件工场”生产棉麻、丝绸、玻璃和皮革等制品,为国家的其他工场树立模板等等。虽然他的诸多建议没有获得实际的成效,但是贝舍尔的实践表明,增加财富已经成为奥地利经济政策活动的核心目标。
冯·施罗德也被认为是奥地利重商主义理论的重要实践者之一。1673年,与霍尔尼克同一年,冯·施罗德开始为利奥波德一世政府效劳,所不同的是,他不是在维也纳皇宫,而是在伦敦王府。在伦敦,施罗德认真观察英国政府经济革新的措施和效果,并将之转化成对哈布斯堡统治者的建议,发送到维也纳。1677年回国以后,他受托经营贝舍尔提议建立的维也纳“塔博艺术—机件工场”。虽然他的经营最终失败(工场于1681年因法律纠纷倒闭,场房于1683年毁于战火),但是他对于重商主义思想的强制贯彻和硬性实践进一步突显了奥地利联合世袭领地、发展统一经济的强国之路。1686年,在其政治经济代表作《君主的财政与财务》(FürstlicheSdRentkammer)中,施罗德概括性地表述了奥地利重商主义理论和实践的立场和目标,即站在国家的或说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立场上,引导国家形成以经济繁荣为基础的强势。
重商主义观念在奥地利的维也纳皇宫中实行,其结果是在积聚“财富”现象的背后,出现了哈布斯堡王朝淡化世界帝国、强化东南欧帝国的发展趋向。由此一来,不仅仅奥地利世袭领地,而且哈布斯堡家族占有的东欧、东南欧地区也被逐渐地纳入以维也纳为中心的经济范围之内;各王国及各侯国在体制上、传统力量和自我意识方面的差异被掩盖在奥地利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之中,至少在短时间内不再有能力聚集力量、合并土地和割据称雄。
第二个步骤,使邦国领地与帝国领地区分开来,进而基本廓定出奥地利君主国的世袭领地。
将奥地利君主国的领地与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地区分开来,是哈布斯堡王朝整合与廓定邦国领地的重要过程。这个过程主要通过两次战争完成:普法尔茨继承战争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
普法尔茨继承战争,即上一章提到的德国“九年战争”或法国“大同盟战争”,是法国为建立欧洲霸权而发动的战争。法国挑起战争的借口是普法尔茨选帝侯的继承人问题。1685年,普法尔茨选帝侯卡尔二世(1680年上任)无嗣而终,他确立的继承人是普法尔茨诺伊堡公爵腓利普·威廉(PhilippWilhelm,1615—1690,1685—1690年在位)。对此持反对意见的是他的妹妹奥兰治女公爵,她想继任选帝侯。法国支持女公爵,因为她是国王路易十四的弟媳妇。同时,法国反对新选侯,因为一方面,新选侯信奉天主教,与皇帝的信仰一致,另一方面,新选侯与西班牙、葡萄牙关系密切,而西、葡的统治者与皇帝同是哈布斯堡人。神圣罗马帝国是法国建立欧洲霸权的最大障碍。在这样的情况下,于1686年,由皇帝挑头成立了“奥格斯堡同盟”,宗旨是对抗法国的霸权企图。参与者有普法尔茨选帝侯腓利普·威廉、西班牙国王、葡萄牙国王以及巴伐利亚、法兰克尼亚和上莱茵帝国行政区的德国诸侯。战争一触即发。
战争的导火索是科隆选帝侯的选举。1688年,科隆选帝侯马克西米连·海因里希(MaximilianHeinrich,1650年上任)去世,法国支持红衣主教、威廉·冯·菲斯滕贝格(Wilhelmv,1629—1704)继任,但遭到皇帝、荷兰及部分帝国诸侯的反对。反对者主要是“奥格斯堡同盟”的成员。他们支持继任的是巴伐利亚人约瑟夫·克莱门特(Joseft,1671—1723)。双方争执。于是,法国的军队开进科隆。战争爆发。1689年,由于法国连续占领了美因茨和腓利普斯堡,又由于法国支持英国被剥夺王权的国王詹姆斯二世占领爱尔兰,还由于法国海军在海上对英国打了胜仗等等,法国通过战争争霸欧洲的企图日益明显。因此,英国、荷兰和萨伏根依相继加入反法同盟。不仅奥格斯堡同盟扩大为“大同盟”,而且普法尔茨继承战扩大为欧洲列强之战。
战争持续进行了九年。其间,法国军队横扫了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和意大利的北部地区,摧毁了德国的普法尔茨、科隆等地的许多城市,如海德贝格、曼海姆以及沃姆斯、施佩耶尔等等,并在海上也有几次打败英国和荷兰舰队的胜仗。同盟军队也在不同的战场取得一些胜利。法国军队只占微弱优势。最终,交战双方主要以缔结《里斯韦克宫和约》(1697年)结束战争。根据《和约》,法国将在“重并政策”下占领的土地退还给神圣罗马帝国,只保留占有包括斯特拉斯堡在内的阿尔萨斯,帝国得到洛林、萨尔等地,并得以在这些地区内确定天主教信仰。对于法国来说,这次战争基本结束了其自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从未间断的“重并政策”,同时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遏制了其在欧洲大陆武装扩张的进程。对于奥地利来说,这次战争基本结束了其统治王朝的帝国(或普世)传统,同时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中止了哈布斯堡首领的帝国统治权力。这次战争以后,奥地利君主的权利范围日益明确地被划定在家族世袭领地之内、帝国领地之外。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1702—1714年),是法国与帝国、英国、荷兰等国争夺西班牙及其属地的战争。战争的起因是西班牙的王位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