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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奥地利的邦君专制(第2页)

如前已述,当时西班牙的国王卡洛斯二世因为不能生育,所以他必须在其近亲中确定一位继承人。在最近的亲戚中,卡洛斯二世有两个姐姐,一个是法王路易十四的王后,另一个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的皇后。两位姐父的家族正是当时欧洲的两大强势——法国波旁家族和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另外,他还有两个姑姑也分别嫁给了这两个家族。两大强势家族都有理由并都想成为西班牙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两强相争,战争势在难免。卡洛斯的意思是,由他二姑的外孙,即巴伐利亚亲王约瑟夫·费迪南德(JosefFerdinand,1662—1699)为王位继承人,因为大姑从一开始就表示放弃对西班牙的继承权。就此,法国与英国、荷兰在1698年商定了一份《海牙条约》,承认巴伐利亚亲王继承西班牙王位。同意作为补偿,法国得到西班牙的西西里和那不勒斯,奥地利得到西班牙的米兰。但是,《海牙条约》遭到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和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二世的共同反对。他们同为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他们共同反对分割哈布斯堡的西班牙产业。1699年,卡洛斯二世立下遗嘱,宣布将西班牙的全部领土都留给巴伐利亚亲王约瑟夫·费迪南德。不幸的是,国王的遗嘱刚刚立定,不到7岁的亲王就去世了。这样一来,法国与英国、荷兰重新签订了条约,商定由夭折小亲王的舅舅、皇帝利奥波德一世的次子、奥地利的卡尔大公(Karlvonsterreich,1685—1740)继任西班牙国王,并商定作为补偿,法国得到西班牙在意大利的领土。皇帝利奥波德坚持反对分割西班牙,即反对法国占有西班牙的领地,而国王卡洛斯一方面要维持西班牙的领地完整,另一方面又不能使法国一无所获,因此被迫再次立下遗嘱,宣布法国路易十四的孙子和继承人、安茹公爵腓利普为西班牙的王位继承人,条件是腓利普放弃继承法国王位,法、西两国永不得借此合并。遗嘱立毕,卡洛斯二世去世,安茹公爵继位,即腓利普五世(PhilipⅤ,1683—1746,1700—1746年在位)。皇帝与法国进入战争状态。

1701年,在没有正式宣战之前,奥地利就与法国在意大利摆开战场。战争全面展开以后,站在法国一边的,除了新上任的西班牙国王以外,主要还有巴伐利亚选帝侯和科隆选帝侯,他们认为只有依靠法国才能保住自己的选侯权利,因为帝国已经成为奥地利的附属品。站在皇帝一边的,除了准备就任西班牙国王的奥地利大公以外,主要还有英国和荷兰,因为它们要与法国争夺海外殖民地以及海上优势。另外,与英国合君的汉诺威、想通过英国得到荷兰遗产的普鲁士、想从皇帝那里得到庇护的德国中小邦国等等,也都支持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战争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702年春天,英国与荷兰结成同盟,联合皇帝,向法国宣战,主要在海上拉开战幕。同时,荷兰、汉诺威和普鲁士三方联军,将法国人赶出科隆,帝国军队占领兰道要塞。在这一阶段,萨伏根依公国和葡萄牙王国也加入反法同盟,奥地利的卡尔大公也做好了前往西班牙就任国王的准备。在这样的形势下,法国军队在巴伐利亚人的支持下开始围攻维也纳,试图从后方进行反攻。此时,英国大将马尔博罗公爵(Marlbh,1650—1722)与萨伏根依公爵欧根亲王联合兵力,前来解除了维也纳围困,并于1704年8月在赫希施泰特战役中大败法国军队,占领巴伐利亚,双方就此暂时休战。

第二阶段的战场主要在尼德兰和意大利。1706年,马尔博罗公爵夺取了西班牙在尼德兰的全部属地。同年,欧根亲王将法国人完全赶出了上意大利。1707年法国发起新的进攻。1708年7月,马尔博罗公爵与欧根亲王再次联合兵力,在欧德纳尔德战役中又一次使法国军队遭到沉重的打击。

战争的第三阶段伴随着停战和谈展开。开始时,反法同盟提出和谈,条件是法国放弃继承西班牙王位的要求,同时放弃占领包括斯特拉斯堡在内的阿尔萨斯。遭到法国的坚决拒绝。于是,马尔博罗公爵和欧根亲王又一次联合兵力,于1709年9月在马尔普拉凯特战役中再次重挫法国军队。面对战场上的失败,法国政府不得不退了一步,表示愿意交出阿尔萨斯,但仍然坚决拒绝放弃西班牙王位。此时,由于皇帝约瑟夫一世去世,他的弟弟、奥地利大公、正在准备就任西班牙国王的卡尔继任皇帝,即卡尔六世(1711—1740年在位),西班牙与奥地利因此而重现联合的哈布斯堡王朝。这种情况不仅是法国坚决反对的,而且也是英国及其他欧洲其他强权所不想看到的。因此,当法国提出和谈的时候,英国、萨伏根依、葡萄牙和普鲁士马上于1713年4月与之签订了《乌特勒支和约》。根据这份《和约》,参与和谈的每一方都得到了好处,只是对于此次战争的两个根本性问题,即西班牙王位的继承人问题和阿尔萨斯的归属问题,和谈双方都没有提及。皇帝拒绝参与如此和谈,并不承认《乌特勒支和约》的有效性。于是,战争继续。

在战争的最后阶段,由于英国不再反法,马尔博罗公爵不再出现在反法战场,失去联合兵力的欧根亲王在1713年的战场上节节败退,所以皇帝不得不提出停战和谈。1714年3月,皇帝表示承认加以修改的《乌特勒支和约》,并与法国及各参战各方达成协议;承认西班牙的王位由法国波旁家族的腓利普继任,条件是他不得兼任法国国王;同意阿尔萨斯归法国,条件是奥地利占有原属于西班牙的意大利和尼德兰。除此之外,根据《和约》,反法同盟各国基本满足了战争初衷:英国得到法国的诸多海外殖民地,成功地巩固了其海上优势;荷兰也得到法国的部分土地,并巩固了其边境;普鲁士虽然在土地方面所获很少,但是,在声誉上获得了很多,它已经开始显示其跻身欧洲强国之列的发展势头。还有,法国的盟友也没有很大的失望:巴伐利亚仍然维持原状,既没有奢望地得到意大利,也没有失望地被皇帝占有;科隆选帝侯的状态一如战争之前,未多也未少。对于神圣罗马帝国来说,这次战争使它的领土失去了阿尔萨斯,但使它的皇帝得到了西班牙的尼德兰和意大利。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没有保住他的哈布斯堡帝国的领地,但扩大了他的奥地利君主国的土地;在战争期间,哈布斯堡的首领们已经就此达成协议。

1703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开始不久,皇帝利奥波德一世使他的两个儿子——约瑟夫和卡尔——协商、制定了一份《依次继承协定》(Pactummutuaesuis),确定如果长子没有男性继承人,次子的后代可以继承长子的权利。1705年利奥波德一世去世以后,约瑟夫继任皇帝(一世);1711年,约瑟夫去世后,卡尔继任皇帝(六世)。然而,此协议还是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的规定。问题一,作为哈布斯堡家族的合法继承人,卡尔六世是不是西班牙王位的合法继承人通过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欧洲列强解决了这个问题:1714年,法、英、荷兰等国与皇帝签订《拉斯塔特和约》。据此,卡尔六世同意放弃继承西班牙王位的权利,作为补偿,他得到了西班牙在尼德兰和意大利的领土。问题二,如果卡尔六世也没有男性继承人怎么办他自己的主意是由女性继承。为此,他于1713年颁布了《国事诏书》(Pragmatisktion),宣布女儿有权继承家族产业,同时宣布哈布斯堡所属各邦不可分割和不可分离,并要求奥地利君主、各等级和各邦国按照政治统一和国家存在的精神共同合作。在1720—1724年间,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各邦等级,包括波希米亚、匈牙利以及齐本彪根等表示赞同这一联合。《国事诏书》正式生效。虽然第二个问题没有就此解决,因为就像第一个问题一样,这涉及欧洲列强的利益和企图,但是,《国事诏书》的颁布无疑标志着奥地利君主国不仅以“整体”而且以“集权”的面貌出现在欧洲国际舞台上。

二、奥地利邦君专制

兼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帝国等级邦国的邦君,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目标是摆脱神圣罗马帝国政治的束缚,建立能够与法国、英国等欧洲强国相抗衡的奥地利君主国。为此,早在三十年宗教战争期间,身兼皇帝的奥地利君主就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集中邦君权利。一方面,阻止波希米亚邦议会的自治趋势;另一方面,消灭匈牙利人民起义的独立势力;第三方面,在维也纳设置专制政府的执政机构。在颁布《国事诏书》的卡尔六世统治时期,奥地利实现了君主中央集权制。

首先,在波希米亚,削弱等级邦议会的参政权利,因为它代表分裂奥地利哈布斯堡统治的自治趋势。

波希米亚的等级邦议会是传统的政治协商会议,由四个等级(教士、贵族、市民和农民)、每等级两位代表共八位议员组成。1471年,等级邦议会拥立波兰的弗拉迪斯拉夫为波希米亚国王,即弗拉迪斯拉夫二世(VladislavⅡ,1456—1516,1471—1516年在位),并于1500年制定《弗拉迪斯拉夫等级条例》(Vladislavsdes),确定了波希米亚各等级的政治参与权。这是波希米亚的第一份成文法。宗教改革运动期间,波希米亚绝大多数的高级贵族接受了新教信仰,通过1615—1616年的邦议会,明确地表示了其脱离天主教哈布斯堡王朝统治的自治倾向。由此,波希米亚的等级贵族公开了其政权目标,即坚持信仰自由,脱离天主教会;坚持国王选举,脱离哈布斯堡君主统治世系。

三十年战争爆发以后,波希米亚邦议会推举尊信加尔文教义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普法尔茨选帝侯为国王,即弗里德里希一世(FriedrichⅠ,1596—1632,1619—1621年在位)。同时宣布,波希米亚王国为新教的等级制王国,实行新教贵族的中央集权制。然而,由于在1620年白山战役中惨败于哈布斯堡皇帝的军队,刚刚上任的新教国王遭到驱逐,坚持信仰自由、坚持国王选举的等级贵族遭到残酷的报复。波希米亚邦议会不得不关闭休会。继而,在1627年,皇帝费迪南德二世颁布《更新条例》(VereLandes),宣布取代《弗拉迪斯拉夫等级条例》,废除等级贵族的世袭特权,取消其参政地位。接着,在皇帝军队的胁迫下,几乎所有信奉新教的起义者,以及参与反对哈布斯堡统治的波希米亚贵族都必须净身出境,其财富产业均被分配给来自奥地利、德意志以及意大利或尼德兰的天主教贵族,以及亲哈布斯堡的其他领主。其间,等级邦议会保留下来,但议员由哈布斯堡皇家指定或批准。另外,邦议会选举国王的权利也保留下来,但只是在哈布斯堡家族绝嗣之后才行之有效。再者,邦议会的税收批准权和税务管理权都保留下来,但这些权利掌握在与邦议会并立的一个“等级委员会”手中。就是说,波希米亚传统的邦议会已经名不符实,失去了原有的政治意义。在17世纪余下的时期内,直到18世纪中叶以前,波希米亚的“等级委员会”都是实际上的参政机构,是波希米亚地方自治势力的汇聚之地,也是他们对抗哈布斯堡统治的活动平台,原有的等级邦议会则更多地是波希米亚的等级政治残余,而不再是奥地利君主专制的强势障碍。

其次,在匈牙利,镇压库鲁茨起义,因为它代表脱离奥地利哈布斯堡统治的独立势力。

库鲁茨(Kuruzen),意为起义者或反抗者。早在1514年,在匈牙利曾经发生了一次规模宏大的人民起义,领导者是骑兵统帅乔治·多札(GeDózsa,约1470—1514)。当时,起义军的矛头所向是土耳其穆斯林的侵略和统治。因此,参加这次起义的各类人众通称为“十字军参加者”、起义者,即库鲁茨。当时,正值哈布斯堡王朝在匈牙利土地上展开进攻土耳其人的战争,因此这次匈牙利人民的起义被皇帝所利用。结果是匈牙利被瓜分(1526年):西部土地被划属哈布斯堡王室,东部被土耳其苏丹所占有。此后,匈牙利人民的反抗外来侵略和统治的暴动常被称为库鲁茨起义。但此后的库鲁茨起义不一定是针对土耳其穆斯林,而更常见的是针对哈布斯堡王朝的压迫和剥削,并常常得到土耳其人的支持。

1663年,土耳其人侵入匈牙利西部,哈布斯堡军队得到德意志诸侯以及法国的支援,在战场上取得了重大胜利。然而,在1664年签订的《瓦斯瓦尔和约》中,哈布斯堡皇帝为了达到休战的目的,却像失败者一样,将大片的匈牙利土地和重要的军事要塞“让予”土耳其人,同时在贸易政策方面也给予土耳其人巨大的优惠。不仅如此,皇帝还同意奥斯曼苏丹任命齐本彪根侯爵,而齐本彪根早自1541年起就是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属地。《瓦斯瓦尔和约》的签订引起了匈牙利贵族的普遍不满。他们在签约当年就策划了所谓的“高层密谋”,试图推翻哈布斯堡王朝在匈牙利的统治,建立独立王国。但是,“密谋”很快泄露。皇帝利奥波德一世由此而得到了摧毁匈牙利的分裂势力、实行专制制度的有利时机。1670年,皇帝下令组建一个调查委员会,并使之成为一个特别法庭,专审匈牙利密谋案件。1671年,尚未逃亡的200余名“密谋者”和部分新教教士遭到审讯,其中七位被判处绞刑,少部分被判终身监禁,大部分被宣布剥夺权利和领地。这次审讯引发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库鲁茨起义。

1671年,一批库鲁茨跟随逃亡的贵族“密谋者”,对哈布斯堡王朝统治的区域进行袭击。这批库鲁茨包括为防御土耳其人入侵而驻扎在边防要塞的哈布斯堡兵士,也包括不满奥地利统治的匈牙利中小贵族和市民,还包括贫困的农民和生活在社会下层的民众。其间,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并肩作战,马札尔人和克罗地亚人、乌克兰人同为战友。开始时,库鲁茨起义的主要领导人是齐本彪根的侯爵辅相M。泰勒奇(M。Teleki,约1630—1672),并得到奥斯曼土耳其人的支持。战斗中,库鲁茨人数不断增加,队伍不断扩大。面对库鲁茨起义的巨大影响,利奥波德一世派出帝国军队,对之进行血腥镇压。M。泰勒奇壮烈牺牲,起义队伍一度瓦解。乘此机会,1673年,皇帝下令在匈牙利成立“八人议会”,由四位匈牙利人和四位奥地利人组成,作为哈布斯堡王朝在匈牙利的专制政府。匈牙利原有的高级骑士议事团、邦议会以及全部的条例法规均被废除。与此同时,皇帝还下令在普雷斯堡开设宗教审判法庭,清剿参加库鲁茨起义的新教徒。

残酷的镇压引发了更大规模的反抗。1677年,新教贵族E。特科利伯爵(E。Tkly,1657—1705)领导并重整起义队伍。在他的活动下,库鲁茨们得到法国军队以及为法国效劳的波兰军队的支援。起义军不断壮大,并不断取得胜利,到1680年,占领了匈牙利的大部分地区。在这种形势下,皇帝不得不做出让步。他宣布解散“八人议会”,于1681年在奥登堡召开匈牙利邦议会。但是,库鲁茨们并不满意于恢复在哈布斯堡统治下的自治。他们要求建立独立王国。因此,在土耳其人的支持下,E。特科利伯爵于1682年宣称为上匈牙利国王(1682—1685年在位)。接着,在1683年,作为土耳其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E。特科利率领库鲁茨参加了维也纳保卫战(1683—1699年)。然而,随着土耳其人的失败,E。特科利的起义军也逐步瓦解。1685年,库鲁茨们的根据地卡绍被奥地利军队占领。E。特科利逃亡。1687年,皇帝再次在普雷斯堡设立“血腥法庭”,绞死了包括几位新教教士在内的起义军骨干分子24人。

E。特科利失败后,奥地利君主在匈牙利实行全面专政。1687年召开等级邦议会,使之成为哈布斯堡统治的工具;1688年在维也纳设立特别委员会,专门处理匈牙利反叛和逃亡贵族的财产问题;1689年奥地利政府批准使用武力在匈牙利征收特别战争税;1701年哈布斯堡统治者强令匈牙利农民参军,将之投入西班牙王位继承战的战场,等等。凡此种种,成为库鲁茨再次暴动的起因。

1703年,在拉科齐·弗兰茨二世(RákózⅡ,1676—1735,1704—1735年为齐本彪根侯爵)的领导下,库鲁茨们迅速集结。1705年占领了大部分匈牙利。同年,在小镇塞琛,拉科齐召开了第一次等级议会。会议宣布,起义的目的是重新制定等级法规,建立独立的匈牙利王国。在1708年于沙罗什帕塔克召开的第三次等级议会中,拉科齐宣布解放参加起义的农民,予以自由土地和自由身份。然而,皇帝的镇压军也最终在1708年集结起来,开始对库鲁茨军队进行全面围剿。在强大的帝国军队面前,起义军连连失败。1711年4月,起义军的最后一个据点卡绍沦陷。拉科齐逃亡波兰。残余的库鲁茨投降了。通过《沙特玛和约》(FriedenvonSzatmr),皇帝同意特赦全部库鲁茨,条件是这些反叛者必须宣誓效忠哈布斯堡王朝,承认哈布斯堡家族在匈牙利的王位继承权。同时,皇帝批准给予贵族支配自己的产业和属民的权利,免其税役。贵族联合库鲁茨的独立势力被摧毁。匈牙利再次确认为奥地利专制君主国的自治邦领。

最后,在维也纳,哈布斯堡的奥地利君主设立了一系列执行专制措施的政府机构。

如前已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以后,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逐渐地转身成为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君主。一方面,强邻压境,内政崩析,欧洲帝国难以复辟,家族王朝不能合一,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威越来越徒有虚名;另一方面,德意志—奥地利的世袭领地、波希米亚王国和地盘不断扩大的匈牙利邦国,三者组成了哈布斯堡奥地利君主的实力基地。为了稳固和有效地控制其实力集团,哈布斯堡皇帝逐步地调整政府机关,将各类共同体的主权逐步地集中于维也纳宫廷。

首先,在1620年,哈布斯堡王朝设立了奥地利宫廷总理府,改变了奥地利邦国政治从属于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政治的惯例。在此以前,管理奥地利事务的是帝国总理府。帝国总理府管理包括奥地利在内的整个帝国事务。改革之后,帝国总理府仅仅负责帝国事务,奥地利事务由奥地利宫廷总理府管理。1654年,皇帝费迪南德三世将原来分设在当地的宫廷总理府——波希米亚宫廷总理府、匈牙利宫廷总理府、意大利和尼德兰宫廷总理府——全部迁到维也纳。第二年,即在1655年,各地宫廷总理府要人齐集维也纳,举行奥地利君主国的属邦总议会。由此确定,这些驻扎在维也纳的各地宫廷总理府,与奥地利宫廷总理府平级,均采用合议制,继续分管各自的行政、外交和司法事务,但不得涉及财政和军事。各地的财政和军事事务由宫廷枢密院负责,宫廷枢密院统领各地宫廷总理府。

其次,在1637年,凭借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君主的权利,费迪南德三世将百年前设立的六人宫廷参议会,改为由15人组成的宫廷枢密院,统筹哈布斯堡王朝的内政和外交政策。起初,宫廷枢密院仍然是一个等级议会机构,虽然枢密议员均直接对哈布斯堡统治者负责,但是其成员仍然是等级代表。后来,宫廷枢密院逐渐地变成一个纯粹的官员行政机关。因为在枢密院中出现了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实干的议员,他们受命负责部门事务,从而使这个机构有可能对于部门事务进行专门性的计划管理,并使原来掌握在等级代表手中的权力得到辅助性加强。实践证明,在宫廷枢密院中聘用专业人才,是一条能够同时巩固邦国等级政治参与权和扩大、加强君主权利的有效途径。

再者,在1669年,凭借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利,利奥波德一世在宫廷枢密院中设置了一个枢密会议,统筹哈布斯堡王朝的内政和外交政策,又一次缩小了中央权力机构。起初,枢密会议议长由帝国副首相兼任,另有四位议员,均由皇帝直接任命并只对皇帝负责。他们的职责主要是商议和制定对外政策。后来,特别在1705年约瑟夫一世继任皇帝以后,因为新皇帝的执政方针是恢复皇权、扩大奥地利的势力,所以枢密会议议长改由奥地利宫廷总理兼任。奥地利宫廷总理只对奥地利君主一个人负责,他必须具备管理知识和组织才能,是枢密会议中唯一一位常设议员,也是君主国整部统治机器的主轴。相形之下,帝国副首相被完全排除在哈布斯堡君主国的事务之外。再后来,枢密会议议员增加到12人,被分为七个小组,分别在七方面事务上进行决策。1709年,枢密会议成为常设机构。与此同时,奥地利宫廷总理府被分为两个部,一个部主管政治,另一个部主管司法。至此,在维也纳,奥地利君主不仅能够行使其对于德意志—奥地利世袭领地、波希米亚和匈牙利的宗主权,而且清除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各地各类的等级联合机构基本失去了政治功能。

从整体上说,奥地利邦君(君主)专制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一体多元。一体,主要指哈布斯堡统治王朝的一体;多元,主要包括宗教的多元和民族的多元。

奥地利君主国的王朝一体化统治,削弱了各地等级的传统势力,在容纳、容括的前提下,即在体制上和行政管理上保留属邦管理机构的前提下,基本实现了中央集权制。然而,在此应该看到,虽然各属邦等级的财政和军事权利被收归维也纳,虽然他们的文官管理机构也被限制在地区和地方一级,但是,他们并没有被剥夺权力。在这个意义上,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政治一体化尚未真正完成。

然而,奥地利君主国的宗教多元和民族多元则是真切地呈现出来。根据《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教随国定”的原则,在法规上,奥地利君主国的臣民应该跟随哈布斯堡君主信奉天主教。但在实际上,驻跸维也纳的哈布斯堡统治者并没有强使波希米亚、匈牙利,甚至奥地利的某些贵族领主和普通臣民改变信仰。在天主教信仰的大环境下,信奉信义宗或改革宗、东正教、犹太教以至伊斯兰教的居民基本上维持信仰原状。与此同时,根据《更新条例》、《沙特玛和约》等条约,以波希米亚、匈牙利人为主的不说德语的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奥地利君主国的臣民,但哈布斯堡统治者始终没有制定诸如统一语言和习俗,或强行推广某种德意志—奥地利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法规。不仅如此,在维也纳宫廷还经常可以看到欣赏异域风情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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