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在其他领域一样,玛丽亚·特蕾西亚善用人才。在教育方面,她听从一位来自西里西亚的修道院院长的建议,在君主国内掀起了一次学校建设的**。这位院长就是J。I。费尔比格(J。I。Felbiger,1724—1788)。在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期间,费尔比格以西里西亚的一所天主教学校主管的身份,前往柏林,向J。J。海克尔学习办学经验,将后者制定的“学校规章”及其蕴含的启蒙教育理念带回了奥地利。1760年,女皇下令建立“学习与书籍检查宫廷委员会”,专门负责学校及民众教育事务。
此后,根据费尔比格的建议书,女皇又于1774年批准颁布了《德意志师范、中学和小学教育通用法规》(AlgemeinenSgfürdiedeutsal-,HauptundTrivialssmmtliKayserliiglidern),规定了各级学校的教学宗旨和授课教学的义务。据此,全国各地开始出现只有一个年级的基础小学,招收6—12岁的儿童,学习读写等基本技能和常识性知识。在王朝政府的支持下,这种形式的学校发展很快,到1780年女皇去世的时候,邦国内已有基础小学约500所。与此同时,在主要的城市里,还出现了有三个年级的中等学校、培养教师的师范学校以及以职业培训为目的的专科学校和科学院。在大学领域,玛丽亚·特蕾西亚政府的政策是逐渐地将某些由教会掌管的大学转入国家的职权范围之内。这项政策首先在维也纳大学实现。1773年耶稣会解散以后,原来由耶稣会监管的维也纳大学转为国立大学。该大学的医学系在女皇的私人医生G。凡·斯维顿(G。vaen,1700—1772)的领导下,很快居于欧洲的领先地位。
如果说上面这些在政治、经济和教育领域的措施,可以说明“特蕾西亚国家改革”带有一定的开明专制倾向,那么,在宗教领域里,她的一系列措施却可以证明她的反对启蒙运动的立场。
玛丽亚·特蕾西亚是虔诚的天主教信徒,并赞同天主教内部的改革派——詹森派(Jas)的某些信条,相信其关于人类全然败坏和上帝绝对主权等基本教义。因此,她认为,启蒙运动崇尚人类理性,把人类理性推到极高的位置,将难免引导社会道德沦丧。为了维持道德的纯洁性,她支持建立了一个“纯洁委员会”,专门负责监管社会上的道德言行。在这方面,玛丽亚·特蕾西亚反对宗教宽容。对于耶稣会,虽然女皇赞同詹森派的看法,反对耶稣会的主张,但她不赞同解散耶稣会。
对于新教徒,虽然玛丽亚·特蕾西亚赞同保留他们的某些传统权利,但她却采取排挤的措施,使之被迫背井离乡,迁往异地。对于犹太人,虽然这位女皇允许他们移入特定的地区,发展自己的文化,但她在世袭领地上却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迫使犹太人大批地迁离奥地利,使他们迁往包括普鲁士在内的欧洲东部和北部的边远地区。一度,在女皇的授意下,整个波希米亚驱逐了犹太人。
玛丽亚·特蕾西亚对启蒙“时代精神的深深忧虑”是她与她的儿子约瑟夫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也使之无法进入开明君主之列。与玛丽亚·特蕾西亚不同,正是在启蒙时代精神的鼓舞下,约瑟夫二世推行了常被概括为“约瑟夫主义”的一系列开明专制措施。
三、奥地利的开明专制措施:“约瑟夫主义”
“约瑟夫主义”主要的改革措施集中在宗教和民众的信仰生活、司法和国家建设以及经济领域。
(一)宗教和民众的信仰生活方面的改革措施
在宗教和民众的信仰生活方面,由于观念不同,约瑟夫二世采取的措施与玛丽亚·特蕾西亚的措施具有对立性差别。
一方面,与女皇不宽容天主教以外的其他信仰不同,约瑟夫二世在其独立执政的第二年,即1781年,就颁布了《宗教宽容敕令》(Tolerae),宣布信义宗、改革宗以及东正教为合法信仰。这项敕令在当年的10月13日首先在君主国的德意志地区生效,接着在波希米亚(10月27日)、在蒂罗尔(11月6日)、在加里西亚(11月10日)、在奥属尼德兰(11月12日)、在匈牙利(12月21日)以及在伦巴底(1782年5月30日)等地,上述基督教的两大教派和东正教先后均拥有了与天主教相同的法律地位。1782年,犹太人也获得了信仰自由。1785年,在限定分会数目的条件下,“共济会”也成为合法的信仰组织。《宽容敕令》的颁布标志着从1540年耶稣会成立以来持续近两个半世纪的天主教再教化运动的结束。
另一方面,与女皇保守教会现状的态度不同,约瑟夫二世在推行宗教宽容政策的同时,还对帝国教会进行了改革。
约瑟夫二世的帝国教会改革措施涉及教会财产、神职人员和民众的信仰生活等等诸方面。作为开明君主,约瑟夫怀有启蒙的理性主义理想,坚持开明的专制主义精神,认为民众信仰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国家而不是各派、各类教会组织。因此,对于教会财产,他下令教会拥有的所有教堂、房舍、设备以及收藏等等,统统收归一个由国家支配的“宗教基金”统一管理。对于天主教的各类修会、修团和修道院,他认为这是“迷信的渊薮”、“宗教狂热的发源地”,所以下令关闭所有的、凡不进行医护或学校教育或其他社会工作的修道院。其中,首先关闭的是苦修默想式修道院(1782年),接着就是查封拥有一定财产而“无用的”修道院,仅在奥地利就查封关闭了约400所,差不多占了总数的三分之二。约瑟夫二世的做法惊动了罗马教皇。教皇庇护六世(PiusⅥ,1717—1799,1775—1799年在位)为此专程来了一趟维也纳,但没有能够说服皇帝改变其想法。皇帝继续他的使教会财产世俗化的行动。对于那些收缴聚积起来的“宗教基金”,约瑟夫主要用来做两件事,一件是支持学校教育,另一件是困难救济,因而使这个“基金”成为现代性质的福利慈善设施。
对于神职人员,皇帝首先阻止罗马教皇干预帝国事务,规定凡是来自教皇的谕令,在公布之前都必须经由国家政府的批准,限制奥地利教士与罗马教皇的联系;同时剥夺主教的世俗权利,废除神职人员的免税特权;接着由国家出面、出资建立教士培训学院,由国家支配的“宗教基金”为教士、特别是传教士支付薪俸,使他们成为“公民的牧师,坚定的爱国者,作为模范农民和政府的专家,是广大臣民的最好榜样”,并逐渐地转变为国家官员。通过这些措施,教会实际上成为国家的机构,成为国家的教育和公安机构。
对于民众的信仰生活,约瑟夫二世调整原来的天主教教区,缩小主教管区,建立了一批新的规模较小的、与国境线相吻合的堂区;并要求各教区、堂区必须广建教堂,以便教民在步行一小时之内就可以到达一处教堂,进行礼拜和祈祷。但是,原来的许多教会节日、庆典以及朝圣和游行等活动都被禁止。在皇帝看来,这些讲究场面的聚众活动无济于信仰虔敬,都只是浪费时间、耽误劳动生产的表面形式。
与教会改革相配合,约瑟夫二世允许基督教的主要教派以及犹太人建立教会学校,但限制数目,同时采取措施促进玛丽亚·特蕾西亚时期建立的各级学校。为了提高全体国民的文化修养,他推行普及初级教育的政策,规定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其中的贫困但优秀者,可以得到国家提供的助学金。对于维也纳大学,他竭力为之聘请当时最好的学者和科学家,志在将其建设成为欧洲一流的大学。
在此应该提及,对于象征天主教启蒙运动**的费伯罗主义,约瑟夫二世这位启蒙运动的支持者却持反对态度。如前已述,费伯罗主义主张限制罗马教皇的权利,改组天主教会,以实现基督教会的重新合一。约瑟夫不反对这些观点,他反对的是通过玛丽亚·特蕾西亚的、詹森主义影响下的帝国教会统一。“约瑟夫主义”主张国家的利益至高无上,无论是罗马教皇的权利还是帝国教会的改革,都要以维护国家的利益而不是民族的教会为最高目的。
(二)司法和国家建设方面的改革
在司法和国家建设方面,约瑟夫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在司法改革方面,最重要的是颁布《刑法大全》(AlgemeizbuchüberVerbredderselberafung)。这部刑法从1787年1月1日开始在奥地利的德意志地区和波希米亚生效,一直实行到1803年。其中,刑事犯罪与政治犯罪区分开来,分别量刑并施以不同程度的惩罚。此外,新的刑法明确禁止致残式的判决,并取消死罪,相关惩罚改由苦力替代,尤其规定了通过在大河当纤夫来替代死刑的惩罚。当时人认为,在河上逆流拉船一年,是比死更可怕的刑罚,所以这条规定也不是没有儆戒作用的。应该说,《刑法大全》一定程度地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新刑法中的各条刑法都没有为贵族制定的宽忍特例,贵族与平民均依法量刑,平等对待。
与《刑法大全》同时、同地生效的还有一部《民法大全》(AlgemeinesbürgerlichesGesetzbuch)。早在1713年,哲学家莱布尼茨就向帝国皇家法院提议编纂一部民事法典。利奥波德一世皇帝统治时期,曾经推出一部《利奥波德法典》(CodexLeopoldinus),但内容比较简单。后来,如前所述,1766年又编成《特蕾西亚法典》,但这只是对以前法规的汇集,尚不是法规法令汇编。直到约瑟夫二世独立执政以后,由皇帝亲自委托著名法学家J。B。霍尔顿(J。B。Horten,1735—1786)主持开始了《民法大全》的编纂工作。在霍尔顿的领导下,先在1783年编成《婚姻法》(Ehepatent),接着在1786年完成《继承法》(Erbfolgepatent)。在1787年1月1日,基本定稿的《民法大全》与《刑法大全》同时生效。这部法典在奥地利和波希米亚一直实行到1812年。
对于国家建设,约瑟夫二世的理想是,将奥地利君主国的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德意志地区、波希米亚、匈牙利和尼德兰,建成一个统一的现代国家。在这个国家里,政治统一,边界清晰,在国际事务中具有重要地位。为此,他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
首先,约瑟夫二世试图取消各个领地、各个城市的各类特权,实行国民平等原则。执政期间,他没有签发等级特权证书,不接受臣民宣誓效忠,不允许有人在他面前表示特别尊重地行屈膝礼或吻手礼,要求所有臣民都要像君主那样以王国为自己的家,热爱国家,忠于国家,为国家效劳。
其次,皇帝试图改变历史上形成的奥地利德意志地区和波希米亚地区的自然区界,重新划定行政区。在维也纳建立宫廷联合事务部,负责两地的政务和财务。在其他各领地,设置县级官员;在各城市,取消市民自治。
复次,约瑟夫二世试图将政治机构和社会生活的秩序化推向纪律化。其措施是加强国家警察队伍的建设,由警察来贯彻执行约瑟夫政府列出的国家改革规定。例如,下葬时不得用木质棺材,改用布袋,因为要保持城市用水清洁;庆典时蜡烛的数目不得超过规定,因为要厉行节约;饮食中不得用胡椒,因为这有损民众健康;等等诸如此类。当然,警察的工作不仅包括这些生活中的细微琐事,还有更为重要的,即监督落实书报检查工作。约瑟夫皇帝不允许社会上流行扰乱民心的黑书黄刊,认为这是使社会不得安宁的祸根之一。
最后,他还试图在奥地利君主国内推行高地德语(Hochdeutsch),将马丁·路德翻译《新旧约全书》(Lutherbibel)使用的语言作为国家的通用语言。仅从这一点来看,约瑟夫二世完全接受了近代的或说启蒙时代以来的欧洲国家观念,认定中央政权、统一语言、明确边界和国际地位是国家主权的根基,也是奥地利君主国追求的目标。
除上述之外,约瑟夫二世还推出了一些社会福利性措施,这是他受到当时人及后来人崇敬和诟病的原因之一。皇帝的社会福利性措施包括:将维也纳宫廷周围的草地和森林开辟为公园,如维也纳的普拉特公园和奥格登公园等,供贵族和平民休憩游览;建立一所维也纳大众医院,对人们,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没钱人,进行救死扶伤;建立军医培训中心、精神病院、孤儿院、救济院,改善贫困劳动者子女的生活环境,等等。他甚至还强迫民众从细微之处着手接受新的、所谓理性的生活方式。约瑟夫二世认为,这些措施都是一个进步的、理性的福利国家所不可或缺的。
在此应该提及的是,约瑟夫二世之所以提出并能够提出如此这般的具体改革措施,除了他的启蒙观念以外,还在于他长年的微服私访过程中的学习体会。在辅政和执政的25年间,他先后以法尔肯施泰因伯爵(GrafFalkenstein)和国王的名分,八次出访各地。差不多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不在维也纳皇宫。法尔肯施泰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唯一一块从洛林继承来的领地。在出访期间,皇帝曾经进入农民庄户,扶犁耕田;曾经访问孤儿院、医院和教养院,与病人交谈;曾经参观社会设施、手工工场、军事基地、港口战船,了解其发展前景;曾经拜访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卢梭(J-JRousseau,1712—1778)和伏尔泰等人,与之交流思想;曾经在海牙总督和市长家里做客,欣赏他们的花园和收藏物。还有,他曾经在特兰西瓦尼亚宣布解放农奴,曾经在巴黎与法国国王商讨交换巴伐利亚事宜,曾经在乌克兰与波兰国王和俄国女沙皇商讨共同对抗土耳其的途径,等等。显然,约瑟夫二世不像玛丽亚·特蕾西亚那样,坐镇宫中,调兵遣将,也不像弗里德里希二世那样,威坐马上,戎马倥偬,他是一位“戴皇冠的人类之友”。
(三)经济建设领域的改革
在经济建设方面,约瑟夫二世政府最突出的措施之一是废除农奴制。1781年,也是其独立执政的第二年,他公布了《仆臣诏令》(Leibeigenschaftsaufhebu),宣布允许农民以自由佃户的资格而不再以依附农民的身份继续耕种现有土地,允许他们用现金支付佃租而不再以劳力或收获物缴纳,同时责令国家官员或国家委托律师帮助农民办理相关的身份转换手续。这项诏令使奥地利和波希米亚的农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获得了迁徙、劳作和婚姻的自由。
在上述基础上,1785—1789年,约瑟夫二世又确定了“征税条例”(Josefier),规定所有的土地,无论是领主的还是教会的抑或农民的,都要纳税,并规定除了在自己的土地上以外,农民在任何其他土地上的劳作都是有偿耕作,不必义务劳动,更不得强迫劳役。
此外,约瑟夫继续玛丽亚·特蕾西亚政府的促进工商业发展的重商主义政策,继续保护德意志地区和波希米亚的统一关税市场以及匈牙利、巴纳特和特兰西瓦尼亚关税同盟这两个关税区的正常运转,对外来移民提供优惠政策;在加里西亚、匈牙利和特兰西瓦尼亚等边远地区,继续建立以德意志人为主的移民城镇,鼓励德意志的贵族和企业家在这些地区经营发展,并在当地的管理机构中优先聘用德意志人。
如果说上面这些在宗教和民众的信仰生活、司法和国家建设以及经济领域推行的政策和举措,可以概括“约瑟夫主义”改革的开明专制特征,那么,约瑟夫二世为落实这些政策而采取的措施就不是那么“开明”了,甚至可以称之为绝对“专制”了。他尊奉的行为准则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不经过人民”(AllesfürdasVolk,nichtsdurchdasVolk)。因此,他用心良苦而常常事与愿违。按照他的观点,如果不能通过劝说使广大民众得到启蒙,那就要用武力启迪他们。这是他苦心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警察队伍的主要原因。为了推行所谓的为臣民谋福利的政策,约瑟夫二世动用了只有专制暴君才会动用的秘密警察。这是他的改革目标没有完全实现或说失败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改革措施本身过多地涉及个人生活的细枝末节,落实措施时执行仓促、要求极端,因而难以落实。相关举措触及传统的精英阶层的利益并遭到他们的反对,也是导致皇帝改革失败的不能忽略的因素。当然,执政时间过短而改革内容过细、过广,并且其本人缺乏与志同道合者合作的能力,或者与合作者思想能够同道而行动不能同步,等等,这些也都应该列入约瑟夫二世改革失败的原因之中。
总之,与突出行政集权领域的“特蕾西亚国家改革”相比,“约瑟夫主义”更偏重于宗教与社会文化方面的改革。对于政治,前者的做法是尽量缩小管理机构,后者的措施是尽量清除任何形式的特权;对于王朝,前者站在家国的立场上,国事即为家事,后者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事就是君事;对于人民,前者犹如慈严保守的祖母,端坐高堂,母仪天下,后者就像恩威并重的父亲,事无巨细,必躬身亲为。母子两人半个世纪的统治为奥地利开辟了通向现代化国家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