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德国的短暂中立与中德关系的逆转
一 德国保持中立
中德关系在战前已有长足发展。由于中德贸易具有互补性,中国需要德国在经济和军事方面的技术和经验,德国扩充军火工业需要从中国进口其必不可少的钨、锑等稀有金属,中德关系的发展势头极为迅速。到1936年上半年时,德国对华出口额已超过英国和日本,仅次于美国。中德关系中最为密切的合作是在军事领域。20世纪30年代,在中国建立军事工业和使军队现代化的过程中,德国发挥了显著作用。它帮助中国扩建和新建了一批兵工厂,并先后派出了以前国防部长赛克特和前参谋总长法肯豪森为团长的军事顾问团,协助中国进行军事改革和军事训练。到抗战爆发前,约有30万中国军人接受了德式训练和装备,整个中国军队都采用德式操典、训练和组织方法。中国的军火供应大部分也来自于德国。1936年,中国从德国订购6405万马克的军火,占德国出口军火的28。8%,占中国自国外输入军火武器的80%。中方对中德关系的发展颇为满意。1936年11月,时任外交部部长的张群曾如此对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评说:“德国迄今在同中国友好的国家中处于首位。”
中德关系的这一状况,使德国在远东冲突中处于一种非常微妙的境地。一方面,维护中德关系的继续发展无疑符合其国家利益。随着德国在华利益的不断增长,它也不希望日本独占中国,使自己的在华利益被取而代之,因此它不赞成日本大举侵华。但另一方面,德国在战略利益上与日本有较大的一致性,它在争霸欧洲乃至争霸世界的过程中需要得到日本在东方的协助。德日在1936年11月已订立了《反共产国际协定》,形成了一种非正式的盟友关系。因此,德国的远东战略就具有两个层次:第一,如果可以在中日的战与和之间选择,它将赞成和解;第二,如果必须在中日之间作出明确的舍弃选择,它将偏向日本。在中日关系演变趋势明朗之前,德国的上策是在中日间保持中立。
1937年7月20日,德国外交部在给其驻英、美、法、意、日、中、苏等国使馆的电报中表明了德国对中日冲突的立场。德国外交部认为:“中日之间的决战将使苏联政府得利,它很乐意看到日本在其它地方受到牵制,并由于军事作战而受到削弱”,“为了我们在远东的经济利益并考虑到我们的反共产国际政策,我们对事态的发展极为关注,并真诚地希望这一事件能早日得到和平解决。"7月28日,德国外交部在给其驻日大使狄克逊的电报中进一步表明了它不赞成日本扩大侵华作战的观点。该电指出:“我们认为日本的行动是与反共产国际协定背道而驰的,因为它将阻碍中国的团结统一,导致共产主义在中国的进一步蔓延,其最后结果将驱使中国投入苏联的怀抱。”德国外交部明确地通知:“日本人没有任何理由期望我们赞同他们的举动。”
国民政府意识到了德国的这一担心,它很注意利用反共这一点来取得德国的支持。中国驻德大使程天放曾对德国外长牛拉特说:“日本侵略中国就是替共党制造机会,世界上真正反共的国家,应该出来阻止日本的侵略。”国民政府向德国保证,它不会让共产主义在中国发展。孔祥熙在一封致希特勒的信函中暗示中国的制度更接近于德国的制度。他说:中国有一个“唯一的民族主义的执政党,一个强有力的领袖”,这样的国家决不会成为苏俄式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日本有一个“日益腐朽的议会制度,国内无产阶级力量日益增长,随时都有可能爆发革命”。孔祥熙还曾明确地对德国人说:假如中日间的和谈不成功,中国将抗战到底,即使国家经济崩溃,中国人民投入苏联的怀抱也在所不计。德国对中苏关系的改善和苏联对华援助的增加惴惴不安,他们感到“俄国对中国日益增加的援助很快将使我们面临抉择——是撒手离开中国,还是促使敌对行动停止?”
中日战争扩大之后,德国仍决定尽可能保持中立的态度。9月下旬,牛拉特会见程天放时,表示了德国将继续中德合作现状的态度。牛拉特说他曾与希特勒总理“商议远东时局多次,决定仍严守中立,只须双方不正式宣战,德对于中国之经济合作办法必仍继续。”牛拉特表示,尽管日本曾对此事提出异议,但德国的态度“丝毫不变”。他还要求程天放保持这一绝对秘密,以免引起麻烦。
其时,关于德国在中日战争中应持的立场,德国政府内明显存在着两种意见。一是以希特勒、戈林及里宾特洛甫等纳粹或亲纳粹者为代表,持比较亲日的立场;一是以外交部长牛拉特、国防部长白龙柏、经济部长沙赫特等人为代表的一些政府人士,他们主张持谨慎的中立立场。在抗日战争的最初阶段,实际主持德国对远东政策的是这些务实的政府官员。但希特勒也不时进行干预,使德国政策不断从中立向亲日方向倾斜。10月上旬,希特勒发出指示:“在目前的中日冲突中,武装部队要避免采取可能以任何方式妨碍和阻止日本实现其目标的任何行动。”他决定“要对日本采取毫不含糊的态度”。根据希特勒的指示,此时主管德国经济工作的空军元帅戈林发布了停止向中国出口战争物资的命令。但军方一些重要人士,如参谋总长凯特尔上将、国防部长白龙柏元帅等对此持有不同看法。经与军方和外交部磋商后,10月20日戈林指示托马斯上校“仍以目前的方式继续与中国的贸易”。随后,白龙柏向有关军事机关发出命令,许其“继续以迄今沿用的伪装方式与中国进行贸易”。
此后,德货常常由第三国的船只通过第三国港口转运。当日本获得有关情报而向德国提出抗议时,德外交部回答说:对于中立国船只运送外国武器,甚至德国私人船只运送德国出口武器之事,德国政府不承认有任何责任,因为远东“没有战争”,不存在禁止此类活动的法律。德外交部政治司司长魏茨泽克表示:“不仅日本无权控制或质问德国武器输华,就连德国政府亦无权阻止私人对华军售”。牛拉特则强调:“德国武器输往中国,保持适当之限量。中德经济之发展,是基于纯粹商业基础,并非经由德日谈判所能解决。”
在此方针指导下,德国继续维持对中国的军火供应。由于日军封锁中国沿海,中国进口的军火大部分途经香港转运。据估计,在战争爆发的前16个月中,平均每月有6万吨的军火经香港运入中国。其中德国军火约占60%左右。根据德国资料,德国易货供应中国的作战物资,1936年为23748000马克,而1937年则增为82788600马克。据一些史学家统计,在抗战的最初几个月,中国对日作战的军火有80%左右来自德国。美国国务院的情报也表明,德国确实是中国进口军火的最大来源。据1938年7月5日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制成的一份《中国输入军火备忘录》统计,自卢沟桥事变以来,各国输入中国的武器,包括步枪、重炮、飞机、坦克、载重汽车、防空武器等,德国军火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品种上都占据第一位,其次为苏联。应该说,在英美观望之际,在苏联大批援华物资到达之前,德国军火对于维持中国初期的抗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在这同时,总数达30人之多的德国驻华军事顾问仍在继续活动。军事总顾问法肯豪森等人积极参与了中国军事计划的制订,他们对华北、华东的作战以及日后对华北、东北甚至朝鲜西岸的空袭都提出过他们的设想和计划。德国顾问不只是在后方从事图上作业,他们还常常深入到前线的战区指挥部参赞戎机。华北战争爆发后不久,法肯豪森便奔赴保定,淞沪战争中又多次前往淞沪前线。法肯豪森还参与了台儿庄战役的战略规划。
日本对德国的远东政策非常不满,一再向德国提出抗议,强烈要求德国停止对华供应军火,并撤回驻华军事顾问。日本认为德国的行动“是对1936年秋德日条约继续存在的一个威胁”,并声称:德如继续以军火支援中国,日本将不惜退出德日反共协定。然而德国的回答却是劝日本“不要言过其实”。德国外交部拒绝了日方提出的撤出其驻华军事顾问的要求。他们表示:“在目前情况下召回驻华军事顾问,即意味着与南京政府为敌,德国不考虑采取这一行动。”另一方面,德国政府也对驻华军事顾问的行动加以限制,命令他们不得参与中国前线的作战。
二 陶德曼调停
实际上,处于两难境地的德国一直期望中日能坐到谈判桌子上来,结束正日益扩大的战争。10月21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会见德国驻日大使狄克逊,表示“日本随时准备和中国直接谈判,假如有一个和中国友善的国家,如德国、意大利,劝说南京政府觅取解决办法,日本是欢迎的。"10月28日,日本外务次官堀内谦介再次对狄克逊表示,日本不赞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联合调停,但如果德国能够推动中国政府来和谈,日本政府是欢迎的。
在收到日本发出的欢迎德国出面调停的信息之后,德国外交部几乎没有什么犹豫便担当起了“递信员”的角色。10月29日,德驻华大使陶德曼会见中国外交部次长陈介,表示德国愿作中日之间的联系途径,陶德曼并指出现在正是解决中日问题的时机。陈介以中国希望先知道日本所提条件作答。针对中国对即将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所寄予的期望,陶德曼指出该会议不会产生任何实际结果,奉劝中国不可抱有幻想。
这时中国方面也正在考虑停战问题。至10月下旬,中国军队在南北两个战场上均处于不利状态,集中了31个师、13个旅在北线所进行的太原会战和集中了70万兵力在南线所进行的淞沪作战,失败的征兆已很明显。面对国内军事的严重情况,10月25日,中国国防最高会议讨论了停战问题,从军事角度分析了它的可行性。会议讨论了停战对于中国军事的利弊,认为“停战对士气不利”,但同时又指出:“目下现役部队略已使用完尽,此后补充者多系新募,未经训练,故战斗力益见低劣,故以适时停战为有利”;“械弹器材、被服粮秣之积储已用至半数,后续补充堪虞,故以适时停战为有利”。会议还认为:由于目前晋、鲁、沪方面作战成败尚未最后决出,“故在目前停战,外交形势尚不恶劣”。会议还就停战对于中日双方的利害进行了分析和比较,认为敌我双方都会利用停战来进行调整补充,但对中国有利的因素更多一些,诸如:“增筑防御工事及设备,于我有利,因我方为防御。组织民众及游击队,于我有利,因在我国土作战。增强各地防空组织与设备,于我有利,因我空军劣势,不能袭击敌国。整理后方交通,于我有利,因无空袭。军械弹药器材之输入,于我有利,因我方所购之弹药等,愈迟则到者愈多。”因而,国防最高会议的结论是:“综观以上利害比较,停战或短期停战于我物质上均较有利。故在有利之条件下,自可接受。”
日方在经过一番试探后,11月2日,外相广田会见狄克逊,正式提出日方的议和条件。该条件主要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一)内蒙古自治,建立一个与外蒙古相似的自治政府;(二)扩大华北非军事区,由中国警察和官吏维持秩序,中日如能缔结和约,则华北行政权交给南京政府,但要委派一亲日首长,如不能缔结和约,华北将建立新的行政机构;(三)扩大上海非军事区;(四)中国停止反日政策;(五)共同防共;(六)减低对日本货物的关税;(七)尊重在华外侨权利。
11月3日,德外交部电令陶德曼将日方条件转告中国。11月5日,陶德曼会见蒋介石,转告了日方条件。其时,布鲁塞尔会议刚刚开始,中国力争在英美列强的参与下解决中日问题,无意立即与日本直接谈判。对于日方的要求,蒋介石虽未明确拒绝,但表现出相当冷淡的态度。蒋介石的回答主要表示了中国方面的三点意见:(一)如果日本不愿意恢复战前状态,中国不能接受日本的任何要求;(二)日本人现在执行的政策是错误的,假如日本继续作战,中国不会放下武器;(三)中国现在不能正式承认收到日本的要求,因为中国现在正是布鲁塞尔与会各国关切的对象,各国“有意要在九国公约会议的基础上觅取和平”。蒋介石还声称:如果中国政府被打垮了,“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共产党势力将在中国占据优势”。这就意味着日本无法与中国议和,因为共产党是从不投降的。蒋介石表现出对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军事行动更感兴趣。他向陶德曼提出:“在敌对行动继续进行的时候,是不可能进行任何谈判的。”他表示:假如德国“向中国和日本提议停止敌对行动,作为恢复和平的最初步骤,中国愿意接受这一提议”。鉴于国民政府反应消极,德国的调停行动暂时中止。
中国曾寄希望于九公约会议伸张正义,结果大失所望。会议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来制裁日本,而只是呼吁中日双方以克制态度来实现和平。这对国民政府的战和政策,不能不产生重大影响。布鲁塞尔会议之后,中国对陶德曼调停显示出较大的兴趣;中国军队在淞沪会战和太原会战中的失败,也迫使最高当局利用停战喘息的问题。蒋介石本人此时显然已有意接受德国的调停。他在1937年11月29日的日记中写道:“为缓兵之计,不得不如此耳。”
12月2日,蒋介石召集高级军事将领会议,参加者有白崇禧、顾祝同、唐生智、徐永昌等人。会议听取了外交部次长徐谟关于此事的报告。各将领询问有无别的条件,是否限制中国的军备。徐谟回答说:德使称别无条件,只要中方答应即可停战。于是,各将领陆续表示同意就此条件进行谈判的态度。最后,蒋介石表示两点:(一)德国调停不应拒绝,如此尚不算是亡国条件;(二)华北政权要保存。
同日下午5点,蒋介石会见了陶德曼,表示中国愿意接受德国的调停,同意以日本先前提出的各点作为谈判的基础。但他同时表示,他不能接受“那种认为日本在这场战争中已经成为胜利者的看法”,中国愿以协调和谅解的精神,讨论日本的要求,但日本切不可以胜者自居,将所提条件视为最后通牒,“中国不能接受日本的最后通牒”。蒋介石还明确表示了中国政府的最低立场,即“华北的主权、完整和行政独立不得侵犯”。
战场上的胜利,使日本军方的强硬派的势力更为壮大。他们对中国政府的谈判姿态很不满意,要求根据新形势重新研究以后的新条件。内相、预备役海军大将末次信政就曾在大本营与政府联席会议上声称:“除非把和平条件订得十分强硬,否则,我们的人民就会不满。”他认为南京政府已经陷入困境,“如果我们稍微放松作战,蒋政权显然会恢复元气,但如果我们再推它一把,它就会倒了。”日本首相近卫也认为此时不宜对中国显示宽宏大量。12月14日,日本政府发表声明,声称“国民政府毫无反省之意,日本决心提携亲日政权,彻底惩罚抗日政权,从而根本上解决日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