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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德国的短暂中立与中德关系的逆转(第2页)

日本军政首脑经过多次讨论,于12月21日的内阁会议上正式议定了《为日华和平交涉致德国驻日大使的复文》及有关谈判条件的极密的具体解释。次日,广田据此约见狄克逊,提出了日方新的谈判条件:(一)中国应抛弃亲共、反日、反满政策,并与日本及“满洲国”合作,实行反共政策;(二)在必要的地区建立非军事区和特殊政权;(三)中、日、满缔结关于在经济上密切合作的协定;(四)中国偿付日本所要求的赔款。狄克逊对这四项条件的具体内容提出询问,广田对他作补充说明:第一条意味着中国承认满洲国,并希望中国废止中苏条约或参加《反共产国际协定》;第二条指在华北和长江流域建立非军事区,在内蒙古建立特殊政权,华北政府将拥有广泛的权力,它不属于中央政府,但是在中国的主权之下;第三条指中日订立关税协定、一般贸易协定等;第四条即中国赔偿战费和日本财产损失费。广田要求德国暂不要让中国知悉他对这四项条件的补充说明。此外广田还向狄克逊表示:中国如接受条件,须派代表来日本,在一定的时期和指定的地点进行和谈。在和谈期间,日军将继续进行军事行动。只有到和约缔结时,才有停止军事行动的可能。同时,广田还声明,日本要求在年底左右获得中方的答复。从这些条件来看,日方此时已自居于受降者的地位。

12月26日,陶德曼将日方的四项要求(不含具体解释)转告孔祥熙。由于这四项要求过于广泛和模糊,日本可以在这四条之下提出若干苛刻要求,中国政府即使此时很想妥协,也不敢贸然接受这些条件。蒋介石在这一天的日记中写道:“倭所提条件如此苛刻,决无接受余地。”次日,孔祥熙对陶德曼说:日本提出的是无所不包的条件,它犹如一张空白支票,日本也许需要十个特殊政权和十个非军事区,没有人能够接受这样的条件。

中国外交部还将上述日本条件电告中国驻外各使节,令其转告驻在国政府,以听取各国的意见。中国外交部在向苏联驻华大使通报情况时曾表示:“我国政府认为这些条件没有考虑余地。”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在听了郭泰祺的通报后表示:日本的这些条件是严酷的,甚至是残暴的,他完全赞成中国拒绝予以考虑的态度。法国外交部秘书长莱热向顾维钧指出:中国唯一正确的政策就是继续抵抗,并且拒绝同日本议和。他感到中国谈和平已经谈得太多,其实只要继续进行游击战,中国最后是能把日本拖垮的;如果目前向日本求和,就等于甘心投降,因为日本不愿意接受低于投降的条件。

12月27日,蒋介石召集汪精卫、孔祥熙、张群等要人到其寓所会谈,讨论应付办法。蒋介石表示:“国民革命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决不能屈服于敌人,与之订立各种不堪忍受之条件,以致我国家与民族永远受其束缚。只要我国政府不签字于任何不平等条约之上,则我国随时有收回国土、恢复主权之机也。”众人一致同意,对日本所提条件一概不予理会。29日,蒋介石又对于右任等人表示:“倭寇所提条件,等于征服与灭亡我国,与其屈服而亡,不如战败而亡。”

12月30日,陶德曼奉命将广田对狄克逊的补充说明,作为德国驻日大使与日要人的“谈话印象”转告中国。但中国政府迟迟未作答复。1938年1月5日,广田会见狄克逊,指责中国政府向列强透露日本所提的和谈条件,他表示“日本无法忍受中日和平谈判条件演变为国际性之探讨”,要求中国政府迅速作出答复。

日本于1938年1月11日召开了御前会议。日本首相、陆相、海相、外相、枢密院议长以及参谋本部和军令部的总长、次长等出席了会议。会议议定了《处理中国事变的根本方针》,决定:“如中国现中央政府反省醒悟过来诚意求和,则根据附件(甲)所开日华和谈条件进行交涉”,“如果中国现中央政府不来求和,则今后不以此政府为解决事变的对象,将扶助建立新的中国政权”。

1月12日和13日,陶德曼三次约见王宠惠,催问中国政府的明确答复。王宠惠最后宣读了一份声明,内称:“经过适当的考虑后,我们觉得,改变了的条件范围太广泛了。因此,中国政府希望知道这些新提出的条件的性质和内容,以便仔细研究,再作确切的决定。"1月14日,狄克逊将中国声明全文转交广田,广田对中国政府的不明确态度大为不满。他认为中国方面已经知道了作一个肯定或否定答复所需要的一切细节,现在作这样一个不置可否的声明,“简直是遁词”。他觉得中国方面没有和平诚意,是在采取拖延战略。他把中国政府的答复提交给正在召开的内阁会议。内阁得出的结论是:“再不能理睬这样的拖延政策,应按预定方针发表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采取下一步措施。”

1月16日,近卫内阁发表政府声明,宣称:“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正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和发展。”两天后,日本政府再发表“补充声明”,声称“所谓‘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较之否认该政府更为强硬”,“意在否认国民政府的同时,把它彻底抹杀。”

1月18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中国抗战之目的为求国家之生存,为维持国际条约之尊严。中国和平之愿望虽始终未变,中国政府于任何情况下,必竭全力以维持中国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任何恢复和平办法,如不以此原则为基础,绝非中国能承受。”至此,被后世历史学家称为“陶德曼调停”的德国斡旋无果而终。

三 中德关系的逆转

陶德曼调停失败后,德国就不得不面临着在中日战争中作出公开抉择的问题。在长期化的战争面前,它不可能长久地既忠实于盟友,又交好于中国,德国的远东战略更需要的是日本而不是中国。因此,当中日和解的希望彻底断绝之后,德国远东政策的调整势在必然。1938年2月,希特勒对内阁进行重大改组,主张在中日战争中持中立态度的国防部长白龙柏和外交部长牛拉特相继去职。希特勒亲自执掌德国武装部队的最高指挥权,主张亲日的里宾特洛甫接掌外交部。德国对华政策随之发生转变。2月20日,希特勒在国会发表演说,宣布承认“满洲国”,并正式承认日本宣扬的入侵中国是为了反共的观点。希特勒认为日本是防止东亚赤化的中坚力量,是东亚安定的因素。

中国驻德大使程天放同日致电蒋介石,认为德国“以突然手段承认伪国,其袒护日本不复顾全我国友谊之态度已昭然若揭”,德国政府已决定采取亲日政策,此后不会再有变更的可能,“我国再事敷衍,恐亦无效果可言”。因此,他建议中国政府明令召回大使,以表示对德之不满,同时向德方提出严重抗议,并通知其他各国,以示中国态度之坚决。但是,国民政府由于希望继续得到德国的军火供应及不使其召回军事顾问,而采取了一种基本上是委曲求全的态度,尽量不使事态扩大,只是由程天放在2月24日向德外交部送交一照会,对德国的这一做法表示抗议便作罢。

中国政府采取低姿态的用意在于指望能继续从德国得到军火。3月初,蒋介石还致电中国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要他向德国再订购一批武器,包括迫击炮300门、炮弹90万发、手枪2万枝、子弹4000万发、高射炮300-500门(每门配弹5000发)。在中国政府的努力下,德国仍然对华提供一定数量的军火。2月间,有12架德国的轰炸机和战斗机运抵香港。3月中,又有一批价值3000多万马克(约合1000多万美元)的军火由德国船只运到香港。

然而,中国政府在具体问题上的忍让并不能阻止德国在总的战略上疏华亲日的步伐。3月3日,德外交部次长魏茨泽克约见谭伯羽,称德国“决定为保持中立计,在中日两国纷争期间,不收两国军事学生”。他通知谭伯羽,德国将停止接受赴德深造的中国陆、海军学生,已在德国就学和受训者,限于8月31日结束。4月27日,魏茨泽克又向程天放表示了要召回其驻华军事顾问的意愿,他表示:“德政府为对中日战争采取完全中立态度起见,觉得德国军事顾问此时在华服务,殊有偏袒一方之嫌疑,故甚愿其离开中国。”

其时,德驻华外交官和军事顾问都不愿中断中德关系。陶德曼在2-3月份多次上书德国外交部,要求继续援华。陶德曼建议应继续向中国提供战争物资,以换取外汇,这样的活动可以通过私人商号来进行。他反对从中国撤出军事顾问,他指出:如果这样做,它“在这里所产生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结果将是苏联顾问取而代之,那时,中国军队将成为一支苏联的军队。”德国军事顾问也不愿从中国撤出。4月30日,法肯豪森在给德国外交部的答复中陈述了撤回军事顾问的困难,他解释说:德国军事顾问是根据顾问个人与中国政府之间签订的合同而应聘的,单方面中止合同除了要在法律上承担破坏合同的责任之外,还得损失钱财,为未满期限作出赔偿。但德国外交部决心已定,回电表示:德国政府准备为这些顾问们支付回程路费,并对与此有关的所有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同时又威胁说:“此间正在考虑针对有关顾问的严厉措施,以防止有人拒绝同意撤离。”

5月21日,陶德曼奉命会晤王宠惠,希望国民政府允许德国顾问解除契约回国。王宠惠当即表示:如果撤回德国顾问,中国国民必将以为德国将间接袒日而反对中国;“德国顾问系以私人资格在华服务,他国国民亦有以私人资格在吾政府机关服务,该顾问与各该国政府,实无任何联系,自不至于涉及中立问题,望贵国政府再加考虑。”王宠惠还再次打出苏联这张牌,声称:“如果中央政府岌岌可危,就会出现这样的危险:被驱往绝境的人民将会背离政府的意愿投入苏联的怀抱。”

但德国政府不为所动。6月13日,里宾特洛甫指令陶德曼向中国政府声明:如果中国政府反对让德国顾问回国,德国将立即召回驻华大使。同时,德国政府对其驻华顾问亦施加高压。6月21日,德外交部发出严令他们尽快离开中国的电报称:“留华全体德籍军事顾问凡职务未停者一律立即停止,并尽速离华,必要时虽违反中国政府意旨,亦在所不恤。”德国外交部警告说:“顾问中如有违反此令者,即认为公然叛国,国内当即予以取消国籍及没收财产处分。"7月初,德国顾问终于离华。在此同时,德国与中国的军火交易也被叫停。

尽管4月27日掌控德国经济大权的戈林公布禁止向中国运送武器的通告;5月3日希特勒密令国防部全面禁止军火输华,至此德国半公开的对华军火供应宣告结束,但中国政府仍力图尽可能地维系已被大大地削弱了的中德关系,不使之过于恶化,以图继续秘密地得到一些德国的物资。5月13日,孔祥熙请示蒋介石:是否对德国下令禁止军火输华一事提出抗议或正式质问。蒋介石在此件上批示:“对德事暂作静观。”中国仍在争取业已成交的德国军火能启程运华。5月27日,托马斯对谭伯羽表示:中国已经订购的军火仍然可以秘密起运,但不能直接运往中国,须经另一国家转手,另外续订新的军火则再无可能。

这以后仍有少量军火得以从德国运出,如原定7月初交付运华的一批军火,就假借芬兰订货的名义,秘密起运赴华。这批军火内有榴弹炮炮弹6000发,47厘米炮弹18000发,毛瑟枪5000枝,枪弹3700万发。据《国际事务概览》载,广州失陷之后,滇越铁路所运输的物资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德国军火。

国民政府仍在积极谋求维持两国间一定程度的经济联系。经过多次的秘密接触和谈判,1938年10月4日,孔祥熙与德国合步楼公司(该公司此时实际上已成为德国所有在华厂商的监管机构)的代表佛德博士口头达成了一个暂定以1年为期的易货贷款合同,议定中国向德国提供矿产等原料,德国向中国提供1亿马克的贷款。这一协议显然是与德国的总的国策相背离的,因此它并未得到德国政府的批准,1亿马克的贷款协议遂成泡影。

尽管这一协议未获批准,但不少德国军火及设备等仍通过香港运入中国。此事由合步楼驻港代表和中国军方设在香港的一家商号负责接洽。在他们的安排下,德货通过广东和海防运往广西和云南。根据德国外交部的要求,这些军事装备只能以零部件的方式运出,待运抵中国后再行装配。在中国政府的努力下,中德间以货易货的交易仍在断断续续地进行着。据统计,1938年德国从中国进口钨砂8962。2吨,超出了1937年的进口量,占该年德国钨砂进口总量的63%;进口桐油7293吨,占该年德国进口总量的99。7%。即使到1939年,德国从中国获得的钨砂在1至8月间也达到了3700吨,占同期德国进口量的50%。在这同时,德国的军火和武器等则通过易货形式不断流入中国的大后方。

1939年9月,欧洲战争爆发,但中国政府仍力图维持中德经济关系。由于德国与英法已处于交战状态,受英法控制的缅甸和印度支那通道便对中德间的贸易加以禁止。其时苏德订有中立条约,形成了某种事实上的协作关系,于是苏联便成为中德间贸易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中国输往德国的物资,便假借苏联订货的名义,从两个方向上通过苏联运往德国:一条线路是先由内地运到香港,再由苏联船只运至海参崴,然后穿越西伯利亚,通过苏联境内的铁路运往德国;另一条线路是通过陆路,由新疆运往苏联的阿拉木图,再经由莫斯科运往德国。1939年中,尽管德国对华贸易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仍达到了11020万马克(其中有一小部分系输往沦陷区)。德国在中国的进口额中仍占有12。64%的份额,居于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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