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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第2页)

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推进宪政运动的第二次指示,要求各地党组织“积极的主动的参加与领导这一宪政运动,使之成为发动广大民众,实现民主政治的有力的群众运动,借以克服目前时局的危机,争取时局的好转”。这里,时局的危机即这段时期中共一直所强调的投降危机,以要求实现民主来克服投降危机的设想在此一目了然。

既然决定参加这一运动,中共便力争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以引导宪政运动向自己所期望的方向发展。针对国民党同意于次年召集国民大会以博取民意的举动,中共提出了不容其敷衍的主张:一是立即实现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信仰自由的民主权利,作为召集国民大会实施宪政的先决条件;二是废弃或彻底修改战前的国民大会选举法,战前根据旧选举法选举出的国民大会代表应取消改选,由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各民众团体直接选举代表;三、国民大会应是全权的民意机关,除制定宪法外,应有选举与改组国民政府与决定各种基本政策的权利;四、战前的宪法草案必须彻底修改。当然,中共也意识到这些主张不可能为国民党所全部接受,因此在不放弃进行这些宣传的同时,准备接受“必要的对抗战有利的临时折衷办法”。

1939年11月,毛泽东、吴玉章、陈绍禹等中共参政员在延安发起组织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1940年2月20日,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正式成立,吴玉章担任促进会理事长。毛泽东在成立大会上发表了《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批评国民党谈论宪政的虚伪性,指出他们是被人民逼得没有办法,只好应付一下,实际上“他们是在挂宪政的羊头,卖一党专政的狗肉”,他们要的是法西斯主义的一党专政,不会给人民以丝毫的民主自由。毛泽东还指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宪政是想在中国实行资产阶级专政,这也是“要不来的”,因为中国人民不欢迎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来专政。当然,中国现在也还不能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我们现在所要求的宪政应该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

大会发表了《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宣言》,指出:只有将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彻底修正,重新选举国大代表,只有将国民大会组织法彻底修正,使国民大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同时在全国发起普遍深入的宪政运动,使人民有讨论宪政与选举国大代表的自由,使各党派有合法存在的权利与选举国大代表的自由,才能谈得上实行宪政。“宪政而无民众运动,民众而无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各抗日党派而无合法存在与合法活动之权利,则一切所谓宪政,不过空谈一阵,毫无实际成效可言”。宣言指出:实行民主宪政为国内国际大势之所趋,“当此民族敌人深入国土之秋,国家民主化,实为救亡图存之至计”。

此后,在中共领导的各敌后根据地也广泛地开展了宪政运动。如在晋察冀边区,便提出了“用边区的宪运来促进全国的宪运”的口号,要“把边区造成三民主义的模型”,将边区的经验传布全国。经验是什么呢?这就是边区政府主席宋劭文所说的,“人民应该过政治生活,并且也会过政治生活”。他指出:有人说中国人民的知识程度不够,所以应该一面实行宪政,一面继续训政。但边区的事实是,那些从来没有被训过的老百姓,在边区的各个村庄里开会讨论村选、区选、公粮等问题。1940年3月,晋察冀边区有党、政、军、民各界领导人参加的边区各界宪政促进会成立。各界也都成立了宪政促进会。24万妇救会会员全都参加了妇女界宪政促进会,25万青救会会员也都成为宪政促进会会员。在边区的各个村庄或工场,部队或学校,都成立了宪政促进会的组织,边区的报纸上开辟了“宪政问题”一类的专栏,边区到处都是“实行宪政”的呼声。

必须承认,尽管在要求国民党政府实施民主的大方向上,中共与其他中间党派是一致的,但在具体立场上并不总是相同。以建立西方民主体制为目标的中间党派,既不满于国民党的集权统治,也对共产党拥有自己的武装,并频频与国民党军队发生冲突感到忧虑。作为处于国共夹缝中的他们,向国共两党提出了国家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这两个要求。可以认为,前一要求主要是针对国民党的,后一要求则是针对共产党的。

中共对此持有警惕。中共认为,蒋介石正在用决心实行宪政的允诺拉拢各小党派和中间派分子,孤立中共,同时把内战与摩擦的责任推在中共身上,“各小党派及中间派分子中有反对内战停止摩擦实行宪政的好意的要求,但他们对于国民党是内战的挑拨者和摩擦的主动者则不了解,对蒋实行宪政的口号允诺则有幻想”。对此,中共中央提出的对策是:与各中间党派一起,提出反对内战、停止摩擦的要求,但说明谁是内战与摩擦的主动者,将反对内战、反对摩擦的口号抓在我们手中;与各中间党派一起,要求实施宪政与民主政治,指出今天我们决不能以口头的允诺为满足,而必须认真的实行,首先要求国民大会代表改选及各党派和爱国人士言论、出版、集会之自由,利用具体事实揭破当局过去实施宪政之毫无诚意,说明在抗日反汪的斗争中实施宪政与民主之必要。由于中共集中力量指出国民党政府在国家民主化方面缺乏诚意,并使各中间党派深切地了解到这一点,从而消除了一些人的误解,化解了中共与部分民主人士的矛盾。

三 民主力量的联合

在推进民主运动的过程中,各中间党派逐渐意识到单个党派力量的薄弱,意识到各党派采取联合行动的力量,他们开始酝酿成立一个联合政治组织,在国共两党之外扮演一重要角色。

1939年10月7日,梁漱溟、晏阳初、黄炎培、李璜等人在聚会中提出了建立联合组织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担心“国共两党关系恶化,影响抗战前途甚大”,两党之外各小党派如果零零散散,就没有力量说话,没有力量调解,“只有各小党派先团结起来构成一个力量,才能牵制国共两党,不许他们打内战,而要团结合作,一致对敌”。二是看到抗战初期各抗日党派所争取到的一些民主权利受到限制或取消,国民党不仅反共,也打击各小党派,“甚至使手无寸铁的各党派的生存都受到了威胁”,因此,各小党派应联合起来,“对付来自国民党方面的威胁”。与会者商定,联合组织的名称为“统一建国同志会”。

此时其他各党派的人士,如救国会的沈钧儒,第三党的章伯钧等也在酝酿成立联合组织。经过各党派之间的多次聚会商讨,各党派就时局、组织与纲领等问题达成了共识。11月23日,统一建国同志会在重庆成立。第三党的章伯钧,青年党的曾琦、左舜生、李璜,国社党的罗隆基、罗文干,中华职业教育社的黄炎培,乡村建设派的梁漱溟,救国会的沈钧儒、邹韬奋、章乃器,以及无党派的张澜等人参加了成立会。会议选举黄炎培、章伯钧、左舜生、梁漱溟等人为常务干事,黄炎培为主席。

会议讨论通过了《统一建国同志会信约》和《统一建国同志会简章》。为取得合法地位,避免引起国民党的猜疑,《信约》强调了“国家至上,民族至上”,表示“拥护蒋先生为中华民国领袖,并力促其领袖地位之法律化”。但其真正的诉求是:“中国今后须为有方针有计划之建设。此建设包括新政治、新经济乃至整个新社会文化之建设而言,且彼此间须有机的配合”,“吾人主张宪法颁布后,立即实施宪政,成立宪政政府。凡一切抵触宪法之设施,应即终止;一切抵触宪法之法令,应即宣布无效”,“凡遵守宪法之各党派,一律以平等地位公开存在”。

《信约》涉及对国共两党均有所牵制的内容包括:“中国今后唯需以建设完成革命,从进步达到平等;一切国内之暴力斗争及破坏活动,无复必要,在所反对”,“一切军队属于国家,统一指挥,统一编制”,“吾人不赞成以政权或武力推行党务,并严格反对一切内战”,“吾人主张现役军人宜专心国防,一般事务官吏宜尽瘁职务,在学青年宜笃志学业,均不宜令其参与政党活动”。

统一建国同志会是以个人身份组成的团体。为了得到国民党的认可,它特别强调自己并非政党。11月29日,梁漱溟受同人委托面见蒋介石,着重说明了统一建国同志会的第三者立场,要求蒋许可这一组织的成立。蒋介石以不组织正式的政党为条件,同意了统一建国同志会的成立。该会获得了合法活动的权利。

此后,统一建国同志会进行了一些活动,为调解国共关系作出了一些努力,如在1940年4月的一届五次参政会上提出《关于战区自相冲突事件之处置办法》等。但总的来说,活动成效不大。各中间党派感到,目前尽管有统一建国同志会,但各党派仍然是各自一摊,缺乏力量,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成立一个统一的、更加有力的组织。他们决定将统一建国同志会扩大改组成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1940年12月,国民政府公布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名单,在野党派成员的比例及其产生方式引起各在野党派不满。参政员总人数由200人增加到240人,但增加者多为国民党人或其拥护者,在野党派的比例显著下降,甚至已达不到提出议案所需要的法定人数。上届参政员中的一些敢言之士则被排除在新名单之外。此外,第一届参政会在野党参政员的名单是由各党派自行推定,再由国民政府遴选,而第二届却改为全由政府圈定。此举令各中间党派颇为失望,使他们更加意识到团结行动的必要,从而加速了新团体的成立进程。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中共拒绝参加即将召开的二届一次国民参政会。中间党派在国共之间积极斡旋。在这一调解活动中,中间党派的地位有所加强。同时,他们也意识到应进一步结合,增强中间党派的力量,这样才能有利于调解国共之间的摩擦。

1941年3月19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以下简称“民盟”)在重庆上清寺特园秘密召开成立大会。青年党、国社党、第三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派的领导人参加了会议。救国会的沈钧儒虽是新组织的发起人之一,但因统一建国同志会成立时蒋介石对沈钧儒的参加曾表示过不满,为避免麻烦,在征得沈钧儒的同意与谅解后,成立大会未邀请沈钧儒参加。会议通过了同盟的政纲、简章及宣言,推选出13人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推选黄炎培、左舜生、梁漱溟、张君劢、章伯钧等5人为中央常务委员,黄炎培任中央常委会主席,左舜生任总书记,章伯钧任组织委员会主任,罗隆基任宣传委员会主任。后来救国会也正式加入到政团同盟中,形成了一个被称为“三党三派”的具有政党性质的政治集团。无党派人士也可入盟。10月,张澜出任中央常委会主席。

由于国民党反对成立新的政党,民盟是秘密成立的。但一个秘密团体难以在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影响,因此,民盟在秘密成立时便决定以后将设法公开组织。民盟决定派梁漱溟去香港创办民盟的机关报,在海外公开民盟的组织和纲领,宣传自己的主张,以引起海内外舆论的注意和支持。1941年9月18日,《光明报》在香港创刊。为避免刺激国民党,民盟内部在是否要修改原政纲再行公布,以及宣言是否具名等问题上发生了分歧。经过反复讨论,决定将原政纲中反对设立特务机关等内容删掉,政纲也由12条改写成10条,发表宣言时不具名。

10月10日,《光明报》在免检的广告栏中发表启事,正式宣告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已经在重庆成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纲领》和《成立宣言》同时刊出。《纲领》集中体现了民盟的政治主张,要求“实践民主精神,结束党治,在宪政实施以前,设置各党派国事协议机关”,“厉行法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及身体之自由,反对一切非法之特殊处置”。在结束党治方面,要求严行避免任何党派利用政权在学校中及其他文化机关推行党务;政府一切机关,实行选贤与能的原则,严行避免一党垄断及利用政权吸收党员;不得以国家收入或地方收入支付党费。其要求于国共双方者,有“确立国权统一,反对地方分裂,但中央与地方须为权限适当之划分”,“军队属于国家,军人忠于国家,反对军队中之党团组织,并反对以武力从事党争”。

在这前后,民盟在重庆的领导成员也公开亮相,证实民盟确已成立,并表示对民盟可以负起任何责任。11月16日,民盟召开正式公开组织的茶话会,国民党方面的王世杰等人,共产党方面的周恩来等人都应邀参加了会议。张澜向与会者宣布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确已成立。其他领导成员分别介绍了民盟成立的经过,说明民盟的宗旨在于促进民主,实现宪政,以增强抗战力量和建国基础。会上还散发了民盟的时局主张纲领及成立宣言等文件。

民盟公开亮相后的第一个大动作,就是于11月25日向正在召开的二届二次国民参政会提出了以民盟参政员为主要提案人的《实现民主以加强抗战力量树立建国基础案》。该提案再提宪政要求,要求“政府明令于最短时期间结束训政,实施宪政”,“成立战时正式中央民意机关,其职权必具备现代民主国家民意机关最基本之实质”,“任何党派不得以国库供给党费”,政府一切机关应实行选贤与能原则,“不得歧视无党、异党之分子,及利用政权吸收党员,并强迫公务人员入党”,“政府明令保障人民身体、信仰、思想、言论、集会、结社、入党、看报、旅行等等之自由”,“明令取消特务机关对内之一切活动”,“军队国家化,停止军队中任何党派之党团组织,借以防止以武力从事党争”。蒋介石看到这一提案后异常恼火,下令不准讨论这一提案,并派特务加强对张澜的监视。民盟在这次参政会上的活动虽未成功,却进一步公开了自己的主张,扩大了影响。从此民盟作为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政党公开出现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开展独立的政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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