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闭上眼,指尖轻轻按在装著银汐的灵兽袋上,心里暗忖。
“这人情我记下了,你且安心睡,等我伤势好些,定寻珍稀灵草帮你修补本源。”
窗外风裹著部落的喧闹飘进来。
孩童嬉闹的笑声、汉子们扛著猎物的吆喝声混在一起。
陆丰在浑身酸痛与隱隱牵掛里,缓缓沉下心神,任由那缕残存灵力像细水流似的,一点点渗进破败的经脉里。
。。。。。。。
暖橙色余暉漫过部落的青石墙,把石缝都镀上了金边。
林间风裹著松针与野花香吹进部落。
远处传来狩猎队归来的吆喝声,混著闷响,热闹得很。
山魁扛著一头半大黑鬃野猪走在队伍前列,野猪鬃毛扎手,四条腿还微微抽搐,獠牙上沾著新鲜血跡,沉甸甸重量压得他肩头微微下沉。
可他腰杆挺得笔直,脸上的兴奋藏都藏不住。
这是山魁第一次正式加入狩猎队,不光没拖后腿,还凭著一股衝劲捅中了野猪要害,立了不小的功。
以前都是他自己打些小兽,这次可是实打实迈进部落勇士的第一步。
心里头跟揣了团暖火似的,乐呵得藏不住。
“阿魁可以啊!”
旁边一个络腮鬍汉子伸手拍他胳膊,掌心老茧蹭得山魁皮肤发疼,这汉子是部落里的老猎手,辈分比他高,算叔伯辈。
“第一次狩猎就有这身手,比我年轻时还猛!”
另一个瘦高些的猎手也凑过来附和。
“可不是嘛,眼神准,下手狠,再过两年,咱们虎队。。。又要多一个好手!”
山魁被夸得嘿嘿直笑,挠了挠后脑勺,半天憋不出一句话。
说话间,最前面的汉子侧过头——是他们这狩猎队队长石猛,胳膊比山魁大腿还粗,迈步时地面都似微微震动,是部落最强的勇士之一。
嘴角勾起抹打趣笑,声音洪亮得盖过周围的喧闹。
“阿魁,別谦虚了!
这次你立了功,一会赏你块最厚实的兽皮!
哦对了——”
话锋突然一转,眼神里带著几分戏謔,又掺著明显的好奇,扫了眼周围凑过来听热闹的猎手。
“我听说,你阿姐前阵子从林子里带了个男人回来?
还是个白白瘦瘦、连站都站不起来的外来人?
咱们部落这辈子都没见过几个外来人,这可是新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