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明白了。
她的女儿,为了保全自己,不仅把十二年前的旧案全部推给了她,甚至,还把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几条人命,也一併栽赃到了她的头上。
那个叫程度的警察说得没错。
诬告陷害,敲诈勒索,是小事。
杀人,才是死刑!
李梅瘫坐在椅子上,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灵魂。
她不恨,也不怨。
心中只剩下无边无际的悲凉和荒唐。
她这一辈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女儿,她算计了恩人,昧了良心,背井离乡,担惊受怕。
到头来,换来的,却是女儿亲手递过来的,一杯最致命的毒酒。
也好。
也好。
她签了这些字,她死了。
所有的罪,就都由她一个人背了。
她的晓晓,就可以继续当她那个风光无限、人人敬仰的女企业家,住大房子,过人上人的生活了。
这,不就是她这个做母亲的,最初的愿望吗?
李梅俯下身,颤抖著,將地上的笔录,一张一张地,捡了起来。
她整理好,放在桌上,抚平了上面的褶皱。
然后,她拿起那支笔。
“我签。”
她在每一份笔录的末尾,工工整整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李梅。
李梅。
……
当她签完最后一个字,放下笔的那一刻,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乾了。
她被狱警带回囚室,双腿一软,瘫倒在地上。
她知道,她签下的,是自己的死亡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