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想在五道口盖个房子,有可能吗?
理论上讲,他在想屁吃。
1988年《宪法》修正之前,土地在法律上是禁止买卖、出租和转让的。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
虽说这年头擦边球盛行,比如在他老家,那不房子正盖著么。
广阔农村大有可为,土地多的是,也没什么规划,拿著本大队户口,只要大队同意,公社没意见,象徵性地交点钱,主要靠关係,你就哗哗盖吧。
钱的来路正当,大队多一个红砖房,还是很长脸的事。
问题是,五道口从行政建制上讲,属於城镇。
他跟五道口又有啥关係呢。
买房要容易得多。
房和土地是两个概念,我国从没有禁止过买房,只是这年头很多房子產权不清晰,不好买。
比如说首都这边,小曹同志她家的那种独门小院,可以掰著指头数。
绝大多数四合院、大杂院里,塞满了几户,甚至几十户人家。
一些存在歷史遗留问题的房子,房契返还事宜,差不多也快开始了,不过你就算找到房东,买下房子,住在院里的租户死活不搬,你一点办法没有。
再说四合院,除了买来升值的投资性,邱石一点也不稀罕。
上个厕所那叫闹心。
他可不想像王菲样,天天起早倒粪桶。
好房子有吗?
也有。
远的不提,海淀西郊花园桥附近,有两栋华侨公寓,1962年效仿上海的爱国公寓建的,目的只有一个:吸收外匯。
华侨能买,其他人也能买,只要你有外匯。
七二年吴作人先生就买了一套。
只是这地方还是有点远,距离北大抄近路也得七八公里,早起上个学,两腿得蹬出风火轮。
而且那房子,邱石未必看得中。
作为一个后来人,他还是想盖个房子,图纸亲自设计,怎么舒坦怎么来,岂不美滋滋?
首都人要是想盖洋楼,但凡家里有个老房子,不具备文物价值,可以推的那种,是完全可行的。
当然首先你得有钱,来路正当的钱。
广东和福建那边,早年出去闯荡的华侨,如今混得好,很多人给老家的亲戚寄外匯,小洋楼哗哗盖。
念头至此,邱石忽地一怔。
现在他面临的问题是,他不是五道口居民,也没有老房子可以推倒重建。
但这事没有迴旋的余地吗?
不见得,办法总比困难多。
他意识到一个关键,俩字—一外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