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隨即看向一旁李顺,嘱咐道,“告城中诸民,此僚乃作恶匪首,郊野杀人逾十数,恶贯满盈,罄竹难书。”
“今由本官亲自押解审理,確实无误。”
“当眾斩首之后,首级悬於门楼,示眾三日,以儆效尤!”
一个丁壮虽说杀了確实可惜,但也没什么好犹豫的。
郑泗谷若是冷静些,就会发现从始至终。。。。。。李煜就没答应过,能让他活啊!
杀他,不是为了公理、公义,亦不是为了告慰无辜冤魂。
很多事,只是顺带的罢了。
李顺疑虑道,“家主,此人体態健壮,可堪一用,不留下做一死卒吗?”
顾名思义,死卒需歷战十场,且每战不得退,只可胜!
十场过后,方为功过相抵,可赦。
是军中旧例。
李煜撇了撇嘴,不屑道,“我观此人油滑狡黠,再加之口舌伶俐,品性低劣,留著他终是个隱患。”
尤其是,他的身份还是一眾泼皮的『大兄,也即是头目。
这敏感的身份,难保他们以后还会私下串联。
解决办法有二,要么一起杀了,一了百了。
要么,断其首脑。
余眾威望皆无从服眾,自然更好分化而治,便翻不起风浪。
李煜不喜与之周旋,索性斩草除根,杀一儆百。
身旁的李顺瞭然,也不再多嘴。
一条人命,在这主僕二人的口中,却好似轻飘飘的,说到底也就这么回事。
可这就是大顺朝廷的官兵,如出一辙的一贯作风。
就这,事后砍了头,悬上门楼,城中百姓还得拍手叫好。
赞上李煜一句,『青天大老爷,明察秋毫!为民伸冤!
即便,他们从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人到底真的杀了人没有?
但李大人既然发了文书,自然就是真的!
这,便是如今的抚远卫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