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笑得爽朗,“你像她这般大的时候,掌管百花又何时出过错?不要小瞧了我们的女儿呀。”
女儿的声音遥遥传来,她在温柔地摸着毛绒绒的小家伙,也没忘记揶揄自己娘亲,“哪个时节开哪种花束,女儿定不会记错了,不像娘亲那般贪玩,一到开心时就百花齐放,让人分不清春夏秋冬。”
女子嗔了程绯一眼,几人谈笑着围坐起来用膳,男子递上几份瞧着糯叽叽的甜点,正色道:“阿绯呀,爹爹娘亲过几年就回来,有拿不准的事情,可以等娘亲回来了再定夺,不必着急的。”
程绯正偷摸将玫瑰酥掉在地上,满含笑意地瞧着那毛绒绒的小家伙将之吃掉,被娘亲叫了声,赶忙抬眸,“哦!好。”
男子瞥见了她的小动作,笑起来,“从哪里捡的小动物,还不赶紧还到人间。”
程绯一怔,似是不悦,但是面上乖巧,“哦。爹爹领了差事就快些走吧,天君还等着呢。”
炊烟袅袅,天庭这座岛似乎并不冷清,能瞧出不少人间烟火情,彼时的程绯应是天界逍遥快乐的小神仙,有着温柔美丽的娘亲,也有个潇洒爽朗的父亲,她有着许多人穷其一生都在追求的——
家。
林栀清安静地瞧着,温馨的景象却让她心口抽痛,三言两语间,她已经猜出了程绯的身份,同样,也猜出了那场祸事的本源。
那个在地上吃玫瑰酥的小家伙。
是林不渝。
作者有话说:这个未婚夫婿是女扮男装,女儿身,女儿身,再强调一遍,女儿身
第26章人活在世要有气节
美好的一切都如梦幻泡影,过往序章却已经筑成历史,任人扼腕叹息,却改变不得,林栀清曾想,若是阻止程绯,在她赋予那毛绒绒小家伙的神智的时候出手制止,是否一切都可以更改?
花神树神携手离去,落英缤纷,藤蔓缱绻,夕阳西下,程绯笑着与父母挥手告别的画面似是一幅画。
林栀清张口,欲说些什么。
可当程绯抱着毛绒绒疑惑地瞧过来时,她却被限制了似的,发不出一丁点声音。
很好猜,神降中的程绯命垂一线,潜意识定然是她此生最为在乎,最为愧疚的往事,眼前一帧一帧画面像是走马观花,她安静地瞧着程绯怀抱着的小家伙化成懵懂人形,瞧着她兴冲冲道:“恩君!”
她跪下,眼眸泛上薄泪:“请恩君赐名!”
程绯不答,思量一番,却回头瞧着林栀清,见她与那玄族女子有几番相似,不由得道:“诶,仙子,您贵姓?”
少女轻声呼唤,林栀清缓过神来,“我姓林。”
程绯瞧着它,笑道:“不愧是玄族,化成人形也端得倾城之姿,你这般容貌,定能与他郎情妾意,白头偕老,过得忠贞不渝的爱情,羡煞旁人。既如此……”
“就唤作林不渝吧。”
玄族的王终于有了身份,林栀清瞧着林不渝与程绯二人欢天喜地,又瞧着林不渝下凡,葱指轻柔为自己带上了头纱,含羞带怯地与那仙家男子成婚。成婚那日,锣鼓喧天,接亲的马车浩浩荡荡行进了半座城,于是玄族成人一事几乎人人知晓。
哪知。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当程绯困倦地打着哈欠自藤条而下,像是往常一样眺望人世间时,才已然发觉,她与林不渝美好的祈盼已经酿成大错,哪有什么报恩,人间成了炼狱,独属于玄族一族的炼狱。
而罪魁祸首,是暂代“自然之事”的她自己。
她心脏砰砰直跳,寻遍了天界却无人相帮,“阿绯,不是我们不愿,只是涉及人族与妖族两族相争,我们便不能随心所欲,不过阿绯你莫要忧心,你年纪尚小,又是第一次代理,天君不会重罚你。”
可罪过岂能被轻描淡写地抹去?天界诸神自可看在花神树神的面子上把嘴捂严,但是不安分的良心又该何处埋葬?
他们不懂,此事无关赏罚,她只想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应有的代价,她只是想,想想办法,救救玄族。
可当跳下仙台时,那个曾蜷缩在她怀里的毛绒绒,成了血淋淋一滩血水,她被人族围剿,腹部被活生生剖开,血肉模糊。
林不渝等不来救世的神,在生命的尽头重捻起王的威严,自作主张了一回。
是第一回,也是最后一回。
她以玄族之王的身份自焚,焚烧殆尽了一切玄族曾生存过的痕迹,一切虚幻的痕迹,被凌。辱的痕迹。
余下的只有两个刚降世的婴孩。
“恩君……”那个人在燃得正旺的火里,眼底是绝望与恳求,彼时她已然力竭,用尽最后的力气告诉程绯,“我来不及杀死她们了,恩君,一定不要让人族找到她们,一定!!”
程绯记得自己点了点头,眼眶却越来越湿润模糊
她从未想过,自己的决定,会换来玄族的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