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渊迈步。
他走向阁楼深处。
脚下是木板,踩上去吱呀作响。越往深处走,木板越软,不是朽烂的软,是被某种液体长期浸泡后吸饱水分的软。
每走一步,鞋底就陷进去半寸,提起来时带出粘稠的丝。
腥气越来越重。
不是腐臭。
是“生肉”的腥。
屠宰场那种刚宰杀的牲畜,肉还温热时散发的腥。
林渊走到阁楼最深处。
那里没有墙。
是一团肉。
占据整面墙,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厚度超过两米。肉色粉白,表面覆盖著一层透明的黏膜,黏膜下血管密布,纵横交错,像地图上的河流。
肉麵在不断蠕动,一收一缩,节奏和三具棺材里孩子的心跳同步。
肉的正中央,嵌著三张脸。
狗蛋的脸。
二妮的脸。
三娃的脸。
不是雕刻。
是真脸。
从肉里长出来的,五官完整,皮肤细腻,睫毛纤长。
三张脸都闭著眼,表情安详,像睡著。
但他们的嘴在动。
在咀嚼。
林渊走近,看清了他们在嚼什么。
肉墙底部,有一堆骨头。
人的骨头。
成年男性。
骨骼粗大,关节磨损严重,是常年劳作的体徵。
颅骨被从中间剖开,脑髓被吸食乾净,內壁还残留著刮勺刮过的痕跡。肋骨被一根根掰断,断口有啃咬的齿痕——不是野兽的犬齿,是人的门齿,幼儿那种整齐细密的门齿。
椎骨被剔得乾乾净净,每节都像被狗舔过,骨面光滑,不见一丝肉屑。
髕骨被当成糖块,含化了半边,剩下半边还嵌著牙印。
林渊认出那副骨骼的主人。
掘墓人。
那柄铁锹,那些棺材,那四百七十三遍刻在肋骨上的名字——是他自己的骨头。
三个孩子在吃他们的父亲。
吃了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