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过的事,不能没人记得。”
“我杀了四个孩子,剜了他们的心,把三个缝进別人的棺材,一个丟在地窖水缸里泡著。”
“我女人跳井,我看著她沉下去,没拉。”
“我自己跳油锅,炸了三天三夜,没死透。”
“这些事得有人记得。”
“记得了,才不会有人再做。”
它捧著那块肉,站起来。
走到林渊面前。
“你叫什么?”
“林渊。”
“林渊,”它说,“你记住。”
“我叫赵石头。”
“民国十六年生,四十年前死。”
“杀孩子那天,我疯了。”
“但我清醒过一回。”
“就在刚才。”
“闻见这块肉的时候。”
它把那块肉小心包好,塞进怀里——贴著心口的位置,那里四十年前就是空的,现在终於填了点东西。
然后它转身,朝祭坛走去。
走了两步,又停下回头,看向了林渊:
“林渊,那三副棺材底下,陶罐里还有我三滴血。”
“我躺进去之后,血就干了。”
“干透之前,你能帮我带句话给我女人吗?”
林渊点头。
“说。”
赵石头想了想。
“就说:那年井台上,你问我討不討厌你娘家穷,我说不討厌。”
“是真的。”
“从来没有討厌过。”
它转身,继续走。
走上祭坛台阶。
一级。
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