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两万职工,情况复杂,敏感度高。
处理这种问题,光懂业务不够,更需要魄力、定力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
陆亦可同志在检察院,跟腐败分子打交道都不怵,让她去协调职工权益问题,在气势上和专业上都能压得住阵脚。
而且这个机构未来必然要和纪检、检察、信访等多个部门频繁协作。
陆亦可同志来自检察系统,熟悉这套协作流程和语言,沟通成本会低很多,工作效率会更高。
从京州工作未来的配合度来看,陆亦可同志是更合適的人选。”
李达康的发言,从实操层面强调了陆亦可的优势,尤其点明了与京州未来工作的配合。
表明支持是基於实际工作需要的考量,完全符合他京州市委书记的身份。
高育良与李达康,从理论与实际双重角度形成了大势。
纪委书记田国富只能发言符合一番,这种人事討论不发言。
只有两种情况:要么如同刘省长要退休,超脱物外;要么就是被孤立,地位不保。
“我谈点看法。这个权益保障局,不是一般的业务局。
局长人选,除了业务能力,更重要的是政治定力、原则性和抗压能力。
陆亦可同志在检察院的表现,办案原则守得牢,不怕得罪人。
这种强纪律性特质,对这个新岗位至关重要。为確保有效运转,其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尤其重要。
面对可能需要『揭盖子的情况,陆亦可同志可能更合適。”
田国富发言后,见没有人要发言。分管省国资委的常委副省长,才开口说道。
“两位同志都很优秀。从国资委工作角度,我们当然欢迎熟悉业务的同志。
但正如各位同志所言,这个新机构的定位特殊,確实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相对独立的履职姿態。
我尊重省委的决策,无论哪位同志来,国资委都会全力支持配合。”
討论在几个回合后,意见逐渐清晰。
多数常委认为,新机构的特殊性质,更需要陆亦可那样兼具法治刚性、办案经验和原则性的干部。
刘建业作为业务型干部,更適合在改革处继续发挥作用。
沙瑞金,最后开口,总结道。
“看来大家的意见比较一致。
新机构要有新气象,更需要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敢於担当的精神。陆亦可同志是个合適的人选。
擬任命陆亦可同志,为汉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央国企职工权益保障局局长。
现在进行举手表决。”
最后,陆亦可的任命全票通过。沙瑞金看向吴春林。
“春林部长,请组织部按程序抓紧办理相关考察和任命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