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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要满清不要黄虎张献忠(第1页)

宁要满清,不要黄虎张献忠

前边说过,黄巢仅仅因为考试不及格而落榜,就怀恨在心,后来起义,疯狂地屠城,用无数无辜者的鲜血和生命来发泄自己的私仇与旧恨。

但是如果黄巢的狠毒和今天的主人公比起来,真的只能算是个小角色了,因为黄巢怎么说也是个秀才,而今天的主人公是个当兵的,所谓“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而且确切点说这个人是个兵痞。

他就是明末大名鼎鼎的人物张献忠,是和李自成齐名的反贼。

抱阳生《甲申朝事小记》卷七《张献忠记》记载:“卑微时献忠依丐徐大为活。尝窃邻人鸡,偶见詈之。献忠曰: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鸡焉。”

从这个记载就可以看出,在张献忠的脑海里从小就没有人这个概念,在他的眼中和他自己一样直立行走的动物,都和畜生差不多。

兵痞子传说

张献忠是在我们的革命圣地延安出生的,小时候,张献忠的生活比较不容易,一直跟着父亲去贩枣,生活过的很简单。

但是,古时候商人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一直就是社会的最底层,那些驰名天下的大商贾都受不到足够的尊重,别说像张献忠这样的小商贩了。

所以,张献忠改行了,做起了准公务员,也就是捕快。

这个职业在很多现代的电视剧里被说的像今天警察一样的神圣。

特别是温瑞安等人的武侠小说中什么神捕、名捕之流充斥其中。实际上捕快如果非要和今天的某个职业做个等比的话,那应该叫他们明朝的城管大队才是。

因为捕快并不是公务员,而属于吏,也就是说他并不完全是国家发放工资,更多的是靠地方衙门的财政中支付他们的工资。

明朝的捕快实际和今天的城管大队差不了多少,只会欺负些贫苦的百姓。张献忠当然也是其中一员,可是这并不是决定他人生走向的最重要的经历。

因为捕快挣得少,而且他发现老百姓是很穷的,自己再怎么捞,还不是给上面的大人们做了嫁衣,这个职业其实没什么发展前途,所以张献忠决定离开。

他的下一个职业是士兵,当时明朝边镇告急,女真人已经在辽东形成了气候,除了辽西走廊外,辽东大部已经陷入敌手,那时国家需要兵,所以在当时,当兵还是比较有前途的。

张献忠到了延绥镇当一名边兵,在当兵的这段期间,他才知道军队要比地方政府更黑。

啥叫吃空额,啥叫克扣军饷,啥叫杀民冒功,啥叫鱼肉百姓,他在其中呆了不久,就全都弄明白了。而且张献忠的适应能力很强,这些兵痞的恶习,他一样不少都学会了。

但很快张献忠就犯了事,《明史》记载其“犯法当斩”。

不过其具体犯了什么罪,史书并没有明言,估计是惹上了人命官司或强奸妇女之类的大罪。

可是明军那时从根上烂了,所有的军官对这些杀人越货之类的事情,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明军主将陈洪范看张献忠长相奇特(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所以张献忠绰号黄虎),所以就请当时的总兵王威放了他,可就是这一念之差,使得后世的千万生灵,遁入死门。四川本该是天府之国的富庶之地,就在张献忠这个超级大恶魔的屠刀下,变成了人间地狱。

天府劫难

张献忠的前半生,我们今天没有必要去叙述他,一来是要牵扯的人物太多,二来是他在进入四川前,杀人确实不多,这一点没必要栽赃陷害。

而当李自成攻击北京时,张献忠便向四川袭来,他首先攻占武昌,据《鹿樵纪闻》记载,张献忠打开了城门,然后告诉他们如果三炷香的功夫还不逃出城的话,就一律杀死,百姓们争相逃走,可是三炷香,偌大的武昌怎么逃啊?

很快张献忠的军队便赶了上来,把百姓们撵进了长江,三十多万人被连淹带杀,弄得当时江水都变成了红色,江面上尸首在江面上漂浮着,好生残忍。

而谁都没想到,这只是张献忠大屠杀的开始。

当他攻下重庆后,一个魔王降临到了四川这个天府之国的上面。

张献忠对于四川还是很有缘分的,因为他在当流寇的时候,来过两次四川,

公元1634年,崇祯七年,张献忠入川,攻占夔州(今重庆奉节),被著名的四川女将秦良玉所败,张献忠彻底体会了一把四川辣妹的厉害,灰溜溜的跑出了四川。

第二次是1649年,崇祯十三年,张献忠被左良玉击败,率部逃入四川,但是在四川各部的联合打击下,他仍旧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便退了出来。

从此,他便恨上了四川,“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鸡焉。”他想起了小时候偷鸡时说的这句豪言。

当他第三次进入四川时,果然他是按着这个思路去做的。

公元1644年,随着京师被李自成攻破,明朝再无军力顾及四川。张献忠迅速攻陷了夔州,秦良玉这位女中豪杰,也是单臂难敌四手,很快被张献忠军队击败。不久,梁山、忠州、重庆相继失守。

由于重庆抵抗非常激烈,张献忠攻下重庆后,把被俘的三万零七十余守军的胳臂都砍了下来,重庆巡抚陈士奇被杀,而重庆一向不做恶事的瑞王朱常洛也被残忍杀害,此等恶行只不过是张献忠所犯罪行的一点点斑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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