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齐宣王的丞相田稷,她的母亲就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田稷是个比较有才能的人,但是中国有句老话,叫千里当官只为财。这话实际是有很深层次的社会背景的。因为中国大部分底层知识分子都是穷困潦倒的。
他们当官你不要指望他们上来就有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觉悟,他们大多数人当官的最初目的都是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这也没什么可抨击的,因为是人之常情。
而田稷也是如此,他当上丞相后不久,就接受了下属的贿赂,货金百镒。
田稷是个孝子,他把第一笔贿赂给了母亲。
田稷母非常惊奇,问道:“你在齐国当了三年丞相,俸禄加在一起也没有这么多钱啊,这是哪来的这么多钱啊!”
田稷笑着对母亲说道:“下边孝敬的。”(《烈女传》:“诚受之于下。”)
田稷母亲一听便大怒,说道:“我听说读书人,修身且洁身自爱,不会拿别人的黑钱。竭尽全力且实实在在的办事,不欺骗不虚伪。不义之事,不放在心上。没有道理的所得,不拿回家。言行一致,不耍两面派。现在齐王对你不薄啊,高官厚禄的厚待你,你应该想着怎么回报君王才是。身为人臣侍君,就应该像你侍奉你的父亲一样,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只有这样齐国才会无忧。而你做事正好相反,这和忠诚越离越远,作为臣子你是不忠,作为儿子你是不孝。不义之财,不是我的。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
这一顿训斥,把田稷说的脸上白一阵红一阵,惭愧地退出了母亲的屋子。第二天田稷就把脏银退还给了那个下属,然后就像齐宣王去请罪了,要求齐宣王处死自己。
齐宣王听说了田稷母亲的高义,没有处罚田稷,还用相同的金子数量赏赐了田稷母亲。
田稷不可谓不是一名孝子,他把脏银孝敬给了母亲,而有几个母亲想用儿女的钱呢?他们的愿望都是想让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做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清朝的大贪官和珅,很多人都在分析他贪污的原因,但是很多人没有注意到,和珅很小就失去了母亲,在他人到中年的时候,并没有高堂可以奉养,这样就造成了没有人去监督他,让他改邪归正,如果和珅也有个像田稷这样的母亲,凭借和珅的才能,今天我们就很有可能在谈论名相和珅了。
在齐宣王时,还有一位后妈也是十分值得称道的。
有个人死在了道上,经鉴定是被人刺伤后,重伤而死的。嫌疑犯很快被锁定了,是兄弟两人。主管刑狱的官吏问道:“到底是你们俩谁杀的啊?”
哥哥说:“我杀的。”
弟弟说:“不是我哥,是我杀的。”
这可要命了,因为死者伤口只有一处,不可能是两个人一起所为,官吏不能处断这个案子,就把这个案子呈报给了国相(没具体说是哪位国相),齐国的国相也不知道咋处理,干脆就把这件事呈报给了最高领袖齐宣王。
齐宣王一见此案,也为了难,把兄弟俩都释放巴,肯定会放走罪人,都杀了巴,肯定有一个是无辜的。
齐宣王突然一拍大腿,有了,把这兄弟俩的母亲请来,让她说到底是谁杀的,这手心手背都是肉,看看这位母亲咋说?
丞相一听,领导就是领导,高,实在是高!
丞相召来了两兄弟的母亲,问道:“您的儿子杀了人,但是兄弟都想代死,官府不能决断,这件事情已经惊动了大王。大王宽仁,问您怎么办才好?”
这位母亲哭着对官吏说:“杀那个小的!”
丞相大惑不解,问道:“一般妇人都爱怜少子。今天您却主张要杀他,这是为什么呢?”
“年少的是我的亲儿子,年长的是夫君前妻的儿子。夫君死时嘱托我,一定要好好对待他的大儿子,我答应了,受人之托,许人以诺,怎么能忘记呢?再说,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背言忘信,欺骗死者,我又有何面目去面对死去的夫君呢?虽然杀了我的儿子我很心痛,但是只能这么做啊!“
说完这些话,这位母亲的眼泪已经把眼前的衣衫滴湿了。丞相把这位母亲的话,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齐襄王,齐襄王大为感动,赦免了两兄弟的罪,并给了他们的母亲义母的称号。
但是这件事情,很显然是有漏洞的,虽然齐宣王因为这位义母而赦免了兄弟二人,但是兄弟二人之一是本起案件的凶手是肯定的。
这样放过凶手,最后连杀人的是谁都没弄清楚,很显然,这是在妨碍司法公正。
这位义母如果在现代的司法社会中,还很有可能因为提供伪证而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们也不能完全用现代眼光解读那个时代的问题。
这位义母的所作所为,在当时那个司法并不完备的社会中,用春秋大义去缓解社会矛盾,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而齐宣王那种不能错杀人命的态度,也值得肯定,而且值得现代司法机关中的很多人去学习。
齐湣王一朝女事
齐宣王死后,他的儿子田遂即位,时间进入了齐湣王的时代。
我们对于这位君王,最初的印象就是那个著名的成语“滥竽充数”,他是个爱听独奏的君王,而不喜欢乱哄哄的合奏,这使得南郭先生把饭碗丢了。
其实,齐湣王给我们的印象并不只应该停留在艺术欣赏方面。
齐湣王的时代,实际上是齐国的全盛时期。公元前288年,秦昭王自称西帝,同时尊齐湣王为东帝。
至此,齐国在战国的地位已经到达了一个最高峰。
高峰自然意味着强盛,强盛意味着强势,而齐湣王所遇到的女性都是些在强盛势头下产生的强势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