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静謐了一分钟,沈冰瓷突然抬头,“你到底喜不喜欢呀?”
居然醒了,他还以为她睡著了,所以刚才他还在发呆。
谢御礼搂著她的腰身,大掌隔著裙摆摸到她的肋骨,低头看她。
她仰著头跟他对视,像是强硬逼自己打起来精神,还拿额头磕了磕他的下巴,不满道:
“你倒是说话呀。”
磕完,她听到男人低低笑了一声,“你猜?”
沈冰瓷抿了下唇,看起来有些可怜,“你觉得不好听吗?”
谢御礼眉骨英挺,投下一股阴影罩在他眼瞼处,“为什么这么想。”
沈冰瓷嘟著嘴,理直气壮的,“喜欢的话就要大声说出来呀,你都没有大声说喜欢,肯定是不喜欢了。”
说著说著,她自己就先委屈上了,吸了几下鼻子,“亏人家想了好久呢,昨天做梦都在想这个。”
她本来就不太聪明,好不容易想出来一个,他居然还不喜欢。
谢御礼沉默了几秒钟。
在她的世界里,喜欢就要大声说出来,这就是她的为人处世,他明显和她是不同的。
他不热情,不喜欢公开表明喜好,有什么都藏著掖著,时刻提防自己的喜好成为握在別人手里的把柄。
曾经他只是多看了一眼进屋送酒的年轻女孩,那女孩脸上有伤,他只是觉得她可能刚经歷过非人的待遇。
都这样了还来工作,也是被生活所迫。
可当天晚上,那个女孩就被一些自持聪明的人送进了他的酒店房间,换上了勾人的衣服,对著他不安又害怕地笑了笑。
当时的他觉得噁心,又愤怒。
一群愚蠢的人,妄图猜测他的喜好,介入他的生活,当真令人作呕。
之后在有人的场合,他一般都低著眼,不再隨意看其他的,厌恶极了被人猜测揣度喜好。
如履薄冰的日子过了太久,他便早已忘却了这样的体验有多么美好。
她真诚,坦率,热情,干什么都大大方方的,简直和他像是电磁两端的两极,本该永远错过,却意外的相吸相引了。
在他愣神的时候,沈冰瓷决定为自己爭取一下:
“一定是你还没有体会到这个名字的玄妙,如果知道了的话,你一定会喜欢的。”
谢御礼轻眨黑睫,“是么。”
他在想她会怎么让他体会到这两个字的玄妙,下一秒,沈冰瓷再次凑到他的耳边,软绵绵的,醉醺醺的嗓音灌入他的耳中:
“阿礼,阿礼,阿礼,阿礼阿礼阿礼阿礼阿礼阿礼阿礼阿礼。。。。。。。”
她越说声音越小,几乎快要睡过去了,最后抱著他,可怜兮兮的:
“我求求你了,快点喜欢这个名字吧,好不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