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一个普通的清晨,永夜降临,太阳被遮蔽在浓郁的葱茏之后,再也没有破开迷障。”
灯光如豆,闪烁不停。
矮矮胖胖的司汤达坐在窗边的书桌前,划掉刚写下的句子,在下面重新写道:“我爱神,我所挚爱的神明啊!这无法言说的爱,所有五花八门的粉饰、所有滔滔不绝的雄辩,都只是空洞的言辞,毫无信仰,却假装出炽热的信念。”
轻轻放下笔,司汤达看着窗外的昏暗,皱眉打开鼻烟盒,凑在鼻底,轻轻吸了一下。
“呵!”
他听到一声陌生的轻笑,不由站起身,绷直的后背紧贴在书桌上,不由自主地扫视四周,目光警惕。
“这么说,其他人对吾五花八门的粉饰、滔滔不绝的雄辩,只不过是假装出来的虔诚罢了?”
司汤达立刻丝滑下跪,“赞美神树,这只是对我个人而言,我对您的敬爱无法诉诸口。任何粉饰和雄辩,于我对您的敬爱而言,都是虚伪扭捏的。与其他人无关,更与皇帝陛下无关。他对您的虔诚不言自明。”
“亨利·贝尔。”寿椿龄喊司汤达的原名。
“亨利为您效劳,无所不能的神。”
“今天是天黑的第几天?”寿椿龄问。
“第三天。”司汤达回。
“吾从未提过拿破仑,你不必着急为他开脱,这会让吾觉得,拿破仑私下对吾不敬。”寿椿龄又笑了一声。
“不!”司汤达立刻就要为拿破仑辩解。
一根树枝伸到他面前,上面卷着一只钢笔,此时的钢笔在欧洲还未普及,是只有少数贵族才能拥有的贵重收藏品。
黑色的笔身,笔帽金光闪闪。
笔帽的尾部镶嵌着一颗透明的宝石,在灯光下闪烁着炫目的光。
“你写得很好,这支笔是你的了!”
司汤达瞪大双眼,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第一个受到真神赏识的,不是伟大的法兰西皇帝,而是他——这个矮胖丑陋卑微敏感的绅士!
咽着口水,努力平复着心中的激荡,司汤达颤抖着伸出手,去接那支钢笔。
就在手指要碰到钢笔的瞬间,树枝卷回了笔,“一金。”
司汤达愣住,猛地跑向自己的柜子,嘭地将书桌撞歪,桌上的油灯被撞跌了,他都顾不上。
寿椿龄伸出树枝接住油灯,看着司汤达翻箱倒柜地找金币,将灯轻轻放回原来的位置。
司汤达气喘吁吁地捧出金币,奉到神树面前。
树枝轻触金币,金币化作点点金光,消散一空。
司汤达小心翼翼地捧着钢笔,一步一步挪回柜子,找出一个铺着天鹅绒的长盒子,将钢笔轻轻放在盒中,摆在书桌最显眼的地方。
“主人,这支写不出字的坏钢笔卖给作家后,我们成功得到50积分。”系统看着入账积分,开心到飞起,但是想到钢笔的特点,又担心地问道:“主人,以后司汤达用它写字的时候,会不会骂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