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明问:“还不肯呢?”
“这……”
“你为何不开仓?”
“官仓乃国帑,未经府、省批文,不宜擅动。”
“新朝《荒政令》第四条,七分以上灾情,县官可先开仓后报。诏书发下去八个月,你没看?”
周启善低下头,“公务繁杂,未及熟读。”
徐光启没骂他,只将仓粮簿推过去。
“洪洞常平仓账面八万二千四百石。你卷上为何不写?”
“下官一时算错,不敢乱填。”
“仓里实有多少?”
“八万余石。”
“再答。”
周启善抬头看了一眼那三名年轻吏员。他估摸吏部已经派人去过洪洞,却又抱着一点侥幸。
“约七万五千石。陈粮翻晒有些折耗,也在情理之中。”
那名女吏员打开另一册。
“上月初七,我们会同山西审计局开仓过秤。十二座仓廒,五座全空,三座用沙袋垫底,上铺谷壳。实粮一万八千七百六十二石,其中霉粮四千一百石。”
周启善的喉头动了一下。
“你是何人?”
“吏部统计处,沈兰。”
“妇人也能进吏部问官?”
沈兰把过秤记录转过来,上面有仓吏、县丞、审计员和驻军军官的共同签字。
“周大人若能把少掉的六万多石粮找回来,我站到门外也行。”
屋内有人没忍住,咳了一声。
周启善正要发作,徐光启已经翻到粮价簿。
“你在自述里写,洪洞连续三年丰收,百姓安业。可洪洞米价比临汾高一倍,比赵城高七成。丰收之县,粮价为何最高?”
“粮商趁机囤积,下官正欲整治。”
“你任内整治过几次?”
“正在拟章程。”
“拟了两年?”
周启善不再答。
门外传来脚镣声。两名内卫押进一个五十多岁的仓吏。仓吏跪下后,没有喊冤,只从怀里交出一本油纸包着的私账。
“阁老,小人愿招。每年秋收,县衙用官银低价收新粮,再把新粮转卖给永丰粮行。仓中旧粮反复报作新粮,霉了就填折耗。所得银钱,县尊四成,知府衙门经手人两成,粮行三成,小人和仓里弟兄分一成。”
周启善抬脚便踹。
内卫把他按回椅子。
“狗奴才,你私盗官粮,竟敢攀诬本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