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琼吗?
嗯。
为什么崇拜他?
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可以帮我实现愿望的人。
你的愿望是什么?
不能告诉你。
“我的愿望……”她努努嘴,深深吸了一口气,对蓝天说:“是杀了那个女人。”
光辉灿烂,晨曦耀眼,飞马拉着人们飞上天空,在空中抖开长福,上面用墨水写满了不同的愿望,象征着幸福降临在天空。
挨着车水马龙的街市,欢笑声穿过窗帘,和阳光一同跌入房间,床头柜上立着一个四叶草标本,屋子里除了一张地毯再也没有多余的装饰。
这是季寻生活的地方,也是即将要被拆掉的地方。
“你说这间房子是不是和你很有缘?我当时就是在这间房子门口捡到的你小子,现在你要走了,正好这也要拆了。”
麟其忙活着往外搬东西,出了热汗,他扯开整齐的领口,露出大半个胸膛。
季寻呆住了,抱着一堆泛黄的白衣服,睁大眼睛看着他。麟其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在看自己身上的伤疤。
天族男人雪白的肌肤上满是疤痕,最大的一道从右肩向下延伸到心脏,黑红交错,大裂谷一般,凹凸不平的夹在肌肉中。而最刺眼的,却是“左肩”上的一大块银色,那里根本没有肉,只能透过机械的空隙看到断掉的手臂一段已经长成了半个肉球,被钢爪固定在身上。
“大战的时候,这边肩膀被妖族一个女将军砍的,恐怖吧?”麟其笑得仿佛毫不在意一般:“后来我去从战场运回来的车上找过这块肉,没找到,就找机甲师安上了机械抓。”
他灵活的活动着左臂:“其实也没什么不一样。”
季寻点点头,是没什么不一样,他甚至一直都没发现。
搬完所有东西,两人都累的坐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季寻看着这间“毛坯房”,突然笑了出来。
虽然是无声的,麟其还是敏锐的察觉到了,“你笑什么?”
季寻比划道: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穷,房子好小,我一直以为你很有钱。
“我当然有钱,但钱要省着用,没必要住大房子,雇奴隶……”麟其干笑两声,道:“抱歉。”
奴隶这个词,在这个家里,或者说在麟其心里,是个禁忌。
他总忘记季寻以前是奴隶船上的奴隶,刚收养这小孩的时候,总忘记他是哑巴。好几次朝他喊“叫你几遍了怎么不说话?你是哑巴吗?”喊完才反应过来,直呼天谴,追在他后面道歉,然后又反应过来他不仅是哑巴,还是半个聋子。
虽然总是能精准的踩在季寻的痛点上,但他真不是故意的。好在他还留着参军时军队发的“音耳”,终于是让他能听见声音。
刚在自家门口捡到他时,季寻会写几个字,是奴隶船上好心的船长教他的。他写他叫“季寻”,写他“无父无母”,写他“无家可归”。
当时除了这十一个字,别的一概没有,也不会写。
现在……
季寻活动手指:等我有钱了,我就要住大房子,请好几个保姆,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你这消费观谁教的?”麟其哭笑不得:“你得学会存钱,万一有一天成家立业了,用钱的地方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