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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初入金陵格格不入(第1页)

高铁的速度快得像是在地面上贴地飞行的飞船。当那种况且况且的节奏声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平稳的高速飞驰。窗外的景色也从那种连绵起伏、满眼翠绿的大山,变成了一望无际、整齐划一的平原田野,最后又变成了那种钢筋水泥构筑的丛林。林霁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景象,心里泛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离开溪水村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透。村口那条蜿蜒的山路上,晨雾还没有散尽,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草木混合的清香。老村长硬是亲自送他到了镇上的汽车站,一路上絮絮叨叨地嘱咐了许多话,什么出门在外要小心、什么城里人心眼多、什么别让人给骗了……那种老人家特有的碎碎念,让林霁的心里暖洋洋的。临走的时候,老村长从兜里摸出一个红布包,死活要塞给他。林霁打开一看,里面是两千块钱——全是皱巴巴的旧钞票,显然是老人家攒了很久的。他当然没要。但老村长那双布满老茧的手,那双浑浊却满是关切的眼睛,此刻还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还有大毛和二毛。那两只土狗,一直追着汽车跑了很远很远,直到被甩在了那道拐弯的山路后面。林霁当时没回头。他怕自己回头了,就真的舍不得走了。在山里待了大半年,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那种与天地为伴、与万物共生的宁静,早就融进了他的骨血里。而现在,他要去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个世界叫做——都市。几个小时后。广播里传来了那句甜美的终点站金陵南站到了。林霁从那种半冥想的状态中收回心神,拎起那个并不大的行李箱,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出了车站。行李箱里没装什么值钱的东西。几件换洗的衣服,一本翻得有些卷边的《黄帝内经》,还有几包从山里带出来的晒干的草药——那是他准备送给苏晚晴的。一出站,一股子属于大城市的喧嚣热浪扑面而来。那种混合着汽车尾气、各种香水味和说不清道不明的燥热的空气,让林霁的眉头不由自主地微微皱了起来。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车。高耸入云的大厦挡住了天空,把头顶上那一片本该辽阔的蓝色切割成了一块块不规则的碎片。巨大的广告牌闪烁着让人眼花缭乱的光芒。那些穿着时尚的男男女女,脚步匆匆,表情漠然。每个人的眼神里都透着一股子疏离和防备,仿佛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漂浮在这钢铁丛林的海洋里。那种快节奏的压迫感,让在深山里清静了大半年的林霁,感到了一阵轻微的不适。有点吵。太吵了。他的感官因为修炼和系统的原因,比常人敏锐得多。别人或许只能听到那些嘈杂的人声、喇叭声、广播声,但他能够清晰地分辨出那些声音里更细微的层次——某个角落里有人在打电话,压低着声音骂骂咧咧;某辆出租车的司机正在跟乘客因为绕路的问题争吵;某个年轻妈妈在哄着怀里哭闹的婴儿;某群接站的黄牛在互相使着眼色,准备围堵下一波出站的旅客……这些声音一股脑地涌进他的耳朵里,形成了一道巨大的噪音浪潮。这种环境对他的冲击力,比对普通人要大上几倍不止。他深吸了一口气,运转起体内的真气,主动屏蔽掉了一部分感官,这才让那种嘈杂感降低到了可以忍受的程度。林霁!这边!就在他还在稍微适应这种环境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在接站口那密密麻麻的人群里,有一个身影格外的显眼。苏晚晴。她站在那里,像是一朵在荒野中独自盛开的白莲,虽然周围人来人往、嘈杂喧嚣,但她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让她仿佛与这一切格格不入,又仿佛自成一个世界。今天的她,和在视频里那个总是有些随意的样子完全不同,和当初去溪水村那种休闲打扮也不一样。她穿着一身剪裁极为合体的白色职业套装。那套装的面料看着就不便宜,在阳光下泛着一层淡淡的光泽。腰身收得恰到好处,勾勒出她玲珑有致的身材曲线,却又不失那种职业女性特有的干练和威严。头发干练地盘在脑后,露出了那段修长的颈项。几缕碎发垂落在耳畔,随着微风轻轻拂动,平添了几分柔美。脚踩着七厘米的高跟鞋,让她本就高挑的身材更加出挑。那种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的声,节奏分明,自信从容,仿佛在宣告着她每一步的果断和坚定。脸上化着精致而又不失威严的淡妆。眉眼间的英气和唇角的那抹微红,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既保留了她作为女性的妩媚,又透出了一股子巾帼不让须眉的果决。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都市精英范儿,让她周围自动形成了一个真空圈。周围那些穿着各式各样时装的女人们,走过她身边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多看她两眼。那眼神里,有羡慕、有嫉妒、有自惭形秽,也有故作不屑。而那些男人们,更是一个个眼睛都快瞪直了。但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搭讪。那种强大的气场,就像一道无形的屏障,拒人于千里之外。仿佛谁靠近都会自惭形秽。但当她看到林霁的那一刻。那层精英的面具瞬间融化了。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就像是阴霾了许久的天空终于透出了一束阳光。脸上绽放出了一朵比那春天的花还要灿烂的笑容。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把周围路过的那些男人的魂儿都要勾走了。好几个本来只是路过的男人,愣是停下了脚步,直勾勾地看着她,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她不顾脚下的高跟鞋,快步迎了上来。那步子迈得有些急,险些被脚下的一道裂缝绊了一下,但她稳住了身形,丝毫没有影响她的速度。累不累?车上挤吗?路上有没有吃东西?你这趟车坐了好几个小时吧?饿不饿?渴不渴?一连串的问题噼里啪啦地冒了出来,带着一股子藏都藏不住的关切和急迫。她很自然地想要去帮林霁接行李,伸出的那只手上涂着淡粉色的指甲油,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但被林霁躲开了。不累,坐着能有什么累的。林霁笑了笑。他的笑容很淡,但很真诚,就像是溪水村那条清澈的小溪,波澜不惊却让人感到舒适。倒是你,这么大个老板还要亲自来接站。你那公司一大堆事情呢,让司机来就行了,何必亲自跑一趟。辛苦了。他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姑娘,心里也是有些感慨。熟悉的,是她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和几个月前在京城相见时一模一样,依旧清澈、依旧明亮、依旧带着那种让人心安的真诚。陌生的,是她的打扮。这身职业装束,这种都市精英的气场,和他印象里那个喜欢穿休闲装、笑起来有些傻乎乎的姑娘,判若两人。但林霁知道,无论外在怎么变化,眼前这个人的内心没有变。这就是那个在京城为了他到处奔波的姑娘。这就是那个愿意放下身段、亲自跑到溪水村那个穷乡僻壤来见他的姑娘。这就是那个在他遇到麻烦时,二话不说就动用所有资源帮他摆平的姑娘。真好。苏晚晴被他这句辛苦了说得脸一红。她佯装生气地瞪了他一眼。什么叫何必?你是我请来的重要嘉宾,我当然要亲自来接。再说了……我想来,行不行?最后那句话,她说得有些小声,声音里带着一丝羞涩,和她刚才那种霸道女总裁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林霁装作没听到,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走吧。上了车。是一辆低调奢华的商务保姆车。外表看着就是普普通通的黑色,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装饰,但一上车,那种舒适感就扑面而来了。真皮座椅柔软得像是坐在云朵上,空调吹出来的风带着一丝丝若有若无的檀香味,车里的空间宽敞得可以躺下两个人还绰绰有余。司机是个中年男人,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戴着白手套,目视前方,一言不发,专业得让人有些不适应。苏晚晴给他安排的住处,是这次盛典的指定合作酒店——金陵最顶级的五星级大酒店。光是名字,林霁之前就在网上看到过。那可是金陵城接待过无数国内外政要和商业大佬的顶级酒店,一晚上的房费够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了。他本想拒绝。在他看来,有个能睡觉的地方就行,没必要这么奢侈。但苏晚晴没给他拒绝的机会。这是组委会统一安排的,所有重要嘉宾都住在这里。你要是住外面,明天来回赶场太麻烦,再说了……这钱又不用你出,干嘛跟自己过不去?林霁想了想,也就随她了。反正不过是睡个觉而已,在哪睡不是睡?进了酒店大堂。林霁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那金碧辉煌的装修,几乎晃得他睁不开眼。满地的意大利进口大理石,抛光得能照见人影。那悬挂在头顶足有几层楼高的巨大水晶吊灯,少说也有几万颗水晶,在灯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芒,仿佛一片凝固在空中的瀑布。到处都是穿着考究的服务人员。他们脸上挂着标准化的微笑,那种微笑礼貌却疏离,专业却冰冷,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度。大堂里坐着的那些客人,一个个非富即贵的模样。男的穿着定制的西装,腕子上的手表闪着贵金属的光芒;女的穿着名牌的套装,手里挎着限量版的包包,脸上的妆容精致得像是p过的图片。,!他们说话的声音不大,但那种刻意压低的音调里,透着一股子矜持和优越。林霁这身打扮,在这里显得那是格外的扎眼。他没穿什么西装。就是一身自己改过的棉麻唐装。那唐装的面料是他在镇上的集市里淘来的,质量不错,穿着也舒服,但在这种场合,怎么看都显得有些不合时宜。脚上甚至还是一双千层底的黑布鞋。那布鞋是溪水村一个老奶奶亲手纳的,一针一线都带着那种古朴的韵味。这身衣服在溪水村看着那是仙风道骨,走出去乡亲们都要夸一句林先生真有气派。可放到这种名利场里,在不懂行的人眼里,那就是俩字——土气。几个路过的年轻女客人,用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打量着他,然后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林霁懒得理会。酒店的前台在给他办理入住的时候,那种全是智能化的操作流程,让林霁稍微愣了一下神。刷脸、指纹、app授权、电子房卡、智能门禁……一套流程下来,比他种地一上午还累。他是真的有点不习惯了。在山里待了大半年,出门靠腿、吃饭靠火、照明靠蜡烛、取暖靠柴禾,那种原始的简单早就刻进了骨子里。这种所谓的高科技便捷,在他看来反而成了一种没必要的繁琐。明明一把钥匙就能解决的事情,偏要搞这么多花里胡哨的步骤。这就是所谓的吗?林霁在心里摇了摇头。哟,这不是那个谁吗?那个种地的?就在这时候,旁边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嬉笑声。那声音故意压得不高不低,刚好能让周围的人都听见,又能在被追究的时候说我就是随便聊聊。这种阴阳怪气的腔调,林霁在现实里没怎么遇到过,但在直播间的弹幕里,他见得太多了。林霁转头一看。只见大堂那边的休息区,坐着几个年轻人,有男有女,总共大约五六个。他们占据了那一片最显眼的位置,大大咧咧地瘫坐在那些价值不菲的真皮沙发上,姿态放肆得仿佛这酒店是他们家开的。那打扮,那是相当的。男的头发染得五颜六色。有个染成了粉红色,有个染成了蓝绿色,还有个更夸张的,直接弄了个彩虹色。那些颜色搭配在一起,活像是把调色盘打翻在了脑袋上。耳朵上打着七八个耳洞,挂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耳钉和耳环,叮叮当当的,走起路来跟风铃似的。身上穿着的全是所谓的潮牌。那些巨大的logo恨不得印满全身,生怕别人不知道这衣服值多少钱。但那种浮夸的搭配,在林霁看来,还不如溪水村那些老农穿的粗布衣服来得顺眼。女的妆浓得更是吓人。眼影画得跟被人揍了两拳似的,眼线描得能戳死人,假睫毛长得像两把扇子,嘴唇涂得血红血红的,活像是刚咬完人的妖精。那身衣服更是省料得很,恨不得把能露的地方都露出来。锁骨、肩膀、腰身、大腿……该遮的没遮,不该露的全露了。在这种冷气开得十足的酒店大堂里,她们穿成这样,也不知道冷不冷。大概是为了,什么都可以牺牲吧。他们手里举着自拍杆,正在那儿一边直播一边指指点点。那自拍杆上架着的手机,镜头正对着林霁这边。显然,他们是故意的。这几个人也是这次来参加盛典的网红主播。只不过不是那种靠真才实学或者正能量内容起来的,而是那种靠炒作、卖惨、擦边球甚至是无底线的低俗内容博眼球的妖魔鬼怪。他们在网上有个共同的名号——流量为王。意思是只要有流量,什么都可以做。道德?底线?内涵?不存在的。家人们快看!那个染着粉红色头发的男主播,故意提高了嗓门。那边那个穿布鞋的,是不是那个什么半亩云啊?就是那个在山里种地的主播!另一个染着蓝绿色头发的男主播接过了话茬。哎哟喂,这真是把土气当时尚啊?这是刚从地里刨完土直接过来的吧?那鞋底上是不是还沾着牛粪呢?他说着,还故意捂着鼻子,做了个嫌弃的表情。那几个浓妆艳抹的女主播也跟着起哄。啧啧啧,这年头什么人都能混进这种高端局了。咱们这档次是不是被拉低了啊?就是就是,这酒店以后还怎么接待客人啊?让这种土包子住进来,不嫌掉价吗?哈哈哈,说不定人家是来当服务员的呢!几个人阴阳怪气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刚好能让林霁听见。他们那眼神里,透着一股子暴发户看不起穷亲戚的优越感和轻蔑。那种优越感是虚浮的,就像是肥皂泡一样,表面上光鲜亮丽,内里却空空如也。在他们看来,他们这种住豪宅、开跑车的主播,那才是人上人。,!虽然那豪宅可能是租的,那跑车可能也是租的,但那又怎样?在镜头前,在粉丝面前,他们就是人上人。林霁那种整天跟泥巴、畜生打交道的人,就算粉丝多,那也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是个运气好的泥腿子罢了。他们这次来参加盛典,本来就憋着一股子劲。凭什么那个种地的能当特邀嘉宾?凭什么那个种地的能坐c位?凭什么组委会那么重视他?不就是运气好吗?不就是抓住了那个什么乡村振兴的风口吗?论才艺,他有吗?论颜值,他有吗?论话题度,他有吗?什么都没有!就凭一个破山沟沟、几只鸡鸭牛羊,就能压他们一头?凭什么!所以,他们看到林霁的时候,那股子酸意和嫉妒就再也压不住了。苏晚晴的脸色当时就冷了下来。她那双原本温柔似水的眼睛里,骤然迸发出了一道寒芒。那道寒芒冷得让人心悸,仿佛是一把出鞘的利剑。她正准备转身上去跟那几个人理论。哪怕是动用平台的关系给他们点教训。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叫不作死就不会死。但一只手轻轻地按住了她的肩膀。林霁。他的手掌干燥而温暖,那种温度透过苏晚晴的衣服传了过来,带着一种莫名的安定力量。苏晚晴一愣,转头看他。林霁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愤怒。甚至连看都没多看那几个人一眼。他的眼神平静得就像是一潭深水,那种平静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无视。那种无视,不是故作姿态,不是强撑面子,而是真真切切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在意。就好像那几个人的嘲讽,对他来说连一阵微风都算不上。连抬起眼皮的资格都没有。狮子会在意路边几只叫唤的野狗吗?显然不会。大象会在意脚下几只蚂蚁的嘀咕吗?当然不会。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跟这种层次的人计较,那就是拉低了自己的段位。走吧,办好了吗?我饿了。林霁接过房卡,语气淡然地说道,仿佛刚才那几声嘲讽就是几声并不存在的屁。他甚至还微微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没有讥讽,没有不屑,只有一种纯粹的、与世无争的淡然。苏晚晴看着林霁那云淡风轻的侧脸,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子强烈的敬佩。这就是林霁啊。宠辱不惊,去留无意。这种强大的内心,这种淡然的气度,哪里是那些穿着名牌、骨子里却满是自卑和浮躁的人能比得了的?那些所谓的网红们,看似光鲜亮丽,其实内里早就腐烂了。他们靠着炒作、靠着低俗、靠着迎合那些最低级的趣味,堆砌起了一座看似辉煌的空中楼阁。但那楼阁的地基是沙子做的,随时都可能坍塌。而林霁不一样。他靠的是真才实学,靠的是日复一日的耕耘,靠的是与天地万物共生的智慧。他的根基扎在那片深厚的土地里,任凭风吹雨打,岿然不动。这种差距,不是金钱能够弥补的,不是流量能够填平的。这是格局的差距。是境界的差距。是人和虫子的差距。苏晚晴狠狠地瞪了那边一眼,眼神里满是鄙夷。然后她换上了笑容,挽住了林霁的胳膊。走!咱们不吃这酒店的西餐,又贵又不好吃,全是给那些崇洋媚外的家伙准备的。我带你去吃好的!去哪儿?林霁来了兴趣。老门东!苏晚晴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一股子小女孩要去春游的兴奋劲儿。去吃最正宗的鸭血粉丝汤,还有刚出炉的烧饼!那家店我打听过了,老板是个七十多岁的老爷子,做了一辈子的粉丝汤,那味道绝了!这个好!这才有味道!林霁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就:()辞职归山,我的手艺震惊了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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