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钱包
他们到了百老汇和第五大道交汇处,眼前是一座十英亩大的漂亮公园,公园左侧是一座很大的大理石建筑,泛白的门面看看来很不错,这就是迪克指着的那座房子。
“那就是第五大道旅馆吗?”弗兰克问道。“我经常听人说起它,我叔叔威廉来纽约时就住在这儿。”
“我在那门口睡过一次,”迪克说。“他们收费不高,还欢迎我再去。”
“也许你有一天可以在里边住呢,”弗兰克说。
“我想那得等到维多利亚女王住到五点[9]的时候才行。”
“它看起来像座宫殿,”弗兰克说。“女王住在那样漂亮的房子里没有必要感到不好意思啊!”
但弗兰克不知道,女王有个宫殿看起来比第五大道旅馆差远了。圣詹姆斯宫殿是一座很丑的砖砌房子,看起来更像个工厂,而不是皇族的住所。世界上都少很有旅馆像这个平民建筑那么漂亮呢。
这时马路边一位先生从他们身边走过,回头看了迪克一眼,似乎看他很眼熟。
“我认识那人,”迪克在他走后说。“他是我的主顾之一。”
“他叫什么?”
“我不知道。”
“他回头看着你,好象觉得认识你。”
“如果不是我的新衣服的话,他一眼就会看出我来的,”迪克说。“我现在看起来不怎么像烂衫迪克了。”
“我觉得你的脸还是差不多。”
“是一样,只是没灰了,”迪克笑着说。“我并不是总有机会在阿斯特大楼里洗脸洗手啊。”
“你刚才说有个地方你可以花五美分住一晚,那是哪儿啊?”弗兰克问。
“那是报童之家招待所,在富尔顿大街上,”迪克说。“走过《太阳报》办公楼就到了。那是个好地方。我不知道我们没有了它怎么办,在那儿吃晚饭只要六美分,再加五美分就可以有张床睡了。”
“我猜有些人甚至连这五美分都没有,是吗?”
“他们让赊账的,”迪克说。“但我不喜欢赊账,不管是五美分还是十美分,我都觉得很丢人。有天晚上,我揣着五十美分到查塔姆大街去,想要买一份上好的牡蛎汤,然后去那个招待所,但不知是怎么回事钱,从我裤子口袋的一个洞里滑了出来,连一分钱也没剩。要是夏天的话也就罢了,但那是冬天,在外待着可真难熬。”
弗兰克一直以来都住在温暖的家里,所以他觉得很难相信他身边走着的这个男孩曾经在寒冷的冬夜无家可归,也无钱获得普普通通的一张床,而只能在街头流浪。
“那你怎么过的?”他问道,语调里充满了同情。
“我去了《时报》报社,我认识那儿的一个印刷工。他让我坐在一个角落里,我觉得蛮暖和的,一下子就睡着了。”
“为什么你不弄个房间呢?然后不就总有家可回了吗?”
“我不知道,”迪克说。“我从没想过这事,可能我可以在麦迪逊广场租一个装修好的房子呢?”
“那是弗洛拉·麦克弗林赛住过的地方。”
“我不认识她,”迪克说。他从没读过那首有名的以她为主人公的诗。
他们一边说着话,一边拐到了第二十五大街,这时他们已经到了第三大道了。
就在进入第三大道之前,前面一个人相当奇怪的动作上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那个人突然停下来,好象从马路边捡到了什么东西,之后十分困惑地左右环顾着。
“我知道他在玩什么花样,”迪克悄悄说。“过来,你很快可以看到这是怎么回事了。”
他催促弗兰克往前走,直到他们走到那个如今站住不动的人前面。
“你找到什么了吗?”迪克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