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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迪克第一次写信(第1页)

第25章迪克第一次写信

迪克晚上回家后,颇有些自豪地把信拿出来。

“这封信写得真好,”福斯迪克读了之后说。“我很想认识弗兰克的。”

“我打赌你会的,”迪克说。“他是个大大的好人。”

“你什么时候写回信?”

“我不知道,”迪克说道,心里有些疑虑。“我从来不写信的。”

“那不应该是你不写信的原因啊。要知道,总是要有第一次的啊!”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迪克说。

“拿几张纸坐下来想想吧,你会发现要说的东西很多的。你今晚不用学习了,就写信吧。”

“要是你愿意,等我写完后帮我看看,再替我润色一下吧。”

“好的,如果有必要的话;但我觉得弗兰克会更喜欢你本来写的样子的。”

迪克决定采纳福斯迪克的建议,他对他能否写信的这点有相当大的疑虑。像许多男孩一样,他觉得这是一项很严肃的任务,却没有想到写信也只不过是在纸上说话而已。然而,尽管有那么多疑虑不安,他仍然觉得要回这封信,而且希望弗兰克可以收到他的信。在作好各种准备之后,他终于开始写了。而且在夜深之前,他的信也写好了。因为这是迪克写的第一封信,而且表现了他的典型性格特征,我们的读者也许想看看他是怎么写的。

这就是这封信的内容——

“亲爱的弗兰克——我今天早儿收到了你的信,很高兴知道你还没有忘记‘烂衫迪克’。我不像以前那样穿得破破烂烂了。镂空大衣和裤子已经不流行了。我穿上那件华盛顿大衣和拿破仑裤子去了邮局,担心他们不相信我就是那封信的主人。回家的路上,听到了我一位亲密的朋友米奇·麦奎尔对我外貌改善的祝贺。”

“我不再睡在盒子里或旧马车上了,发现那对我的身体不好。我在莫特街租了间房子,还请了位私塾先生,和我住在一间屋子里,晚上教我学习。莫特街不是很新潮,但我在第五大道的豪宅还没有完工,恐怕要等到我成为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家伙时才会完工。我已经有了一百美元了,这是我从赚的钱中省下来的,我没忘记你和你叔叔对我说的,我在努力变得体面些。我有老长时间没去汤尼·帕斯特或老鲍厄里了,宁愿省下钱来养老。等我头发灰白时,我就不干擦鞋这行了,我要干些轻松点的斯文点的事儿,比如摆苹果摊啦,或是卖花生什么的。”

“我现在读得很不错了,就像我的先生说的那样。我还一直在学地理和语法,我的进步很令人吃惊呢,都能一眼分出名词和连词来了。你告诉门罗先生,要是他的学校想要个多才多艺的老师的话,可以派人来叫我去,我会赶最早一趟火车过去的。对了,如果他想把他的学校以一百美元卖出去的话,我会把那儿整个买下来的,并且会答应在六个月内把我所有的知识都教给那里的学生。教书和擦鞋一般来说一样好吗?我的私塾先生把两件事结合起来。有一天他会和阿斯特一样有钱呢——如果他活的时间够长的话。”

“我想你在学校的日子一定很爽吧。我很想和你一起去划船,去踢球。你什么时候上城里来,我希望你来的时候会写信告诉我,我会来看你的。我会把手上的活计交给我那些数不清的手下,然后和你一起出去逛。你上次来时还有好多东西没看到呢。中央公园进展得很快,比一年前好看多了。”

“我不大习惯写信。这是我的头一封信,所以希望你会原谅里面的错误。我希望你很快会再次写信给我。我不能写出像你一样好的信来,但我会尽力的,就像那个人被问到他是否可以倒着游到布鲁克林时说的一样。再见,弗兰克。谢谢你所有的好意。请把下一封信寄到莫特街XX号。”

“你忠实的朋友,”

“迪克·亨特”

迪克写完最后一个字后,背靠在椅子上很满意地看着这封信。

“我还以为我写不出这么长一封信呢,福斯迪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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