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哪个年级都不是,”老师笑着说,“你就是你,不是吗?在哪个年级并不重要,你朗读不错,所以跟着高年级,数学不好,所以留在低年级,不管怎样,学到知识才是最重要的!”
“好吧,看在上帝的份上。”贝丝脱口而出,心情有些沉重。
“还有什么问题吗?”老师又问。
这次贝丝没有回应——她不知道该如何作答。贝丝曾以为上学就是从低年级升到高年级,然而老师的一席话让她很惊讶,她似乎有点明白了上学的意义:上学是为了学会朗读、学会写字,学会算术、学会用脑,只有这样长大后才能照顾好自己。当然,这些东西贝丝一时还很难理解透彻,因为她还只是个小孩,用贝丝自己的话说,这种转变就好像当自己正在学溜冰时,有人把她的扶椅拿走,然后对她说:“现在,自己来!”
老师见贝丝不再说话,就摇了摇小铃,喊:“课间活动!”
孩子们整齐有序地走出教室,从衣帽间拿出自己的外套穿上,贝丝也穿上自己的红披风和运动衫,快步跑到户外。
“谁跟我一组!”她一喊,其他小孩便争先恐后地跟在她的身后。贝丝之前还挺担心第一次跟这群陌生的同学一起活动,不过现在她也顾不得害羞了,很快就和同伴们一起玩起了拔河比赛,这时候没有人好奇地盯着她,也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卯足了劲全力争胜。
“加把劲!贝丝!”拉尔夫喊道。
他们拉呀,拉呀,用力蹬着地面。有好几次另一方突然发力,猛拉一下,试图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好在拉尔夫喊着口号:“一起用力!一二!一二!”,贝丝和她的伙伴跟着口号稳稳地立住,又一点一点地拉了回来。
每个人都兴奋地喊着,贝丝也不例外。
这时,一辆过路的马车停了下来,一个壮实的大汉笑着跳下马车,他把绳子的一边放在肩膀上拉着,向所有学生挑战。结果,他轻轻松松地就拽倒了一大半的人,所有人都笑了,贝丝也笑地前仰后合。
大汉也哈哈大笑起来。
“你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聪明,是不是?”他调侃道,然后朝马儿吆喝了一声,“吁、驾!”得令的马儿迈开蹄子往前走,结果大汉只得拼命追,最后终于跳上马车,抓住了缰绳。看到这一幕,孩子们都笑了起来。拉尔夫喊道:“嗨!纳特叔叔!到底是谁看上去没有想象的聪明呀?”他转身告诉旁边的小女孩们:“他差点就追不上自己的马车了。自己还没走就叫马儿走,他以为很有趣,总有一天马车会跑掉,到时看他怎么办!”
贝丝心想:这又是怪事一桩。大人经过操场,竟然还会停下来跟小孩们玩!这是哪门子学校!在以前那所学校,可从没见过那些大人会停下来跟小孩玩的,他们甚至都不屑看小孩一眼。
“拉尔夫!该你去打水了!”老师给了他一个水桶。
“想不想一起去?”拉尔夫有些别扭地问了问艾伦和贝丝,说完转身就走,两个女孩则跟在他身后。走着走着,贝丝有点掉队了,就这么跟在拉尔夫身后让她很害羞,所以她越走越慢,手脚似乎都不听使唤。突然,一双温暖的小手溜进了她的手心,她低头一看,是小莫莉跑来让她牵着。小女孩闪着大眼睛,满是信任地说:“老师说了,如果你愿意看好我的话,我就可以跟你一起去,一年级的小孩没有高年级的陪同,不可以过独木桥。”
她们继续走着,不一会就来到一条湍急、清澈的小溪旁,一截白桦树干横在当中。贝丝哪敢走上去!可小莫莉一直紧紧拉着她的手,她又不好意思说自己害怕。拉尔夫摇着小桶,蹦蹦跳跳地走了过去,接着艾伦也小心翼翼地走过独木桥。而贝丝呢?她的老毛病又犯了,害怕得牙齿直打颤,贝丝让小莫莉走在前面,牵着她的手,然后硬着头皮上了桥。事实上,要不是小莫莉在前面领着她走,贝丝根本就过不去,这条路小莫莉已经走过好多回了,她走在桥上步伐稳健,活像只小山羊。
拉尔夫站在一个木桩旁,拿出水杯喝了一口,然后慢慢地把水桶沉入清澈的池子里,打了满满一桶,开始往回走。艾伦也喝了一口,埋着头害羞地把杯子递给了贝丝,贝丝喝完又给了小莫莉。
三人喝完水后,站了一会,彼此无话,还是艾伦首先打破沉默,小声说:“你喜欢金发洋娃娃吗?”
贝丝一听,立马来了兴趣,她对这个问题颇有发言权,但以前从没跟谁聊过这个话题,因为弗朗西丝姑姑并不喜欢洋娃娃,只是装作非常喜欢,仅仅是为了陪着贝丝。
“不!我不喜欢。”贝丝坚定地回答,“我已经受够这些金发的洋娃娃了!太老土了!我更喜欢棕色头发的,许多女孩都喜欢棕色的!”
艾伦听到后,立马笑了起来,“对!我跟你一样!哪天我可以去你那儿跟她玩吗?”
“我那儿?”贝丝茫然地说。
“是呀,就是你阿比盖尔姨姥姥和亨利姨姥爷家。”
“他们会有洋娃娃?”贝丝说道,心想,这可是帕特尼家最奇怪的事了。
“当然有!”小莫莉插话进来,露出一副痴痴的表情,“那个洋娃娃就放在你家阁楼的皮箱里,是帕特尼奶奶小时候玩过的,那身衣服可真是太美啦!小时候妈妈带我去串门时她拿出来玩过一次。我妈妈说最近有个小女孩住了进去,他们应该又会拿出来的。要是你不介意,我下周把我的带到你家来玩。我的娃娃是金发的,不过它也很漂亮!如果周六我爸爸要去磨坊的话,我就可以在你那儿呆一上午。”
贝丝听得稀里糊涂,完全不知所云。这时上课铃响了,女孩们急急忙忙地往教室赶去,贝丝也就把这事抛在了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