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停住,像被人按了静音键。
他转头。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抱著个做工粗得可以当“凶器”的布偶。
布偶戴著纸板鮫帽,眼睛是两个纽扣,嘴角歪著用白线绣出的獠牙。
那布偶的肚子上连著三根线。
女孩先拉第一根:布偶的小手抬起来,对天竖了个中指。
再拉第二根:布偶屁股一翘,撅得比风里的码头旗还囂张。
第三根一扯:布偶“啪”地变成直立人形,纸做的银髮向后一甩,露出一张英俊但歪歪扭扭的脸。
孩子抬头,看了一眼布偶,又看了一眼段洛。
再看布偶,再看段洛。
最后她眼睛像被夕阳点了火一样亮了起来:
“果然是你!鬼鮫哥哥!”
她抱著布偶向前跑了两步,小腿上的义肢轻轻一声“叮”,像碰在铁桶上。
“我每天……都会来这里看旗。”
“因为——”
小女孩把布偶举得更高,用力塞到段洛面前,语气又紧张又期待:
“我想看看……布偶里的『鬼鮫哥哥是不是真的存在。”
“我想看看真人……”
“你能变身给我看吗?”
段洛的手指顿在啤酒罐上。
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抱著一个能“竖中指+撅屁股+一键帅哥变形”的鬼鮫布偶,仰头对他说:“你能变身给我看吗?”
——这他妈谁顶得住???
段洛整个人像被海风当头劈了一下。
说实话,他不能轻易在小孩面前“表演”。
毕竟,鬼鮫本体走的可不是这玩偶的抽象蠢萌路线。
现实里的鬼鮫,獠牙张开、鳃裂外翻、金瞳冷得像灯管、皮膜从脊柱一直延到尾椎……
属於那种让成年人半夜做噩梦的“写实恐怖派”。
他脑子里一秒闪过多个惨案画面:孩子尖叫。哭喷。晕厥。以后看到鱼就ptsd。
而且,《长安司执法公约》也有这方面的约束。
【3。1 具象恐怖级变异形態,禁止在非战斗现场释放。】
【3。2 不得以展示、娱乐、模仿等目的向未成年人呈现变异態。】
【3。12 如造成未成年精神衝击——视为一级过失。】
很简单一句话总结:不能嚇小孩,嚇了算你违法。
除非得到批准。
他是“特执”,理论上,他可以自己批自己。
但……不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