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就把酒杯里的**倒进一个托盘,放在小猎狗的面前,小狗迅速就把盘子舔干了。福尔摩斯严肃的样子,早已让我们深信不疑。我们大家坐着,沉默不语,全神贯注地盯着那条狗,看看会有什么惊人的事情发生。然而,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小狗仍然趴在垫子上,呼吸急促。很显然,药丸既没让它呼吸更顺畅,也没让它呼吸更困难。
福尔摩斯先前已经掏出了自己的怀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但毫无结果,他满脸懊恼和沮丧的表情,咬着嘴唇,手指敲击着桌子,显得非常焦躁。看见他神情如此焦虑,我真的挺替他难受的。而两位警探的脸上却挂着嘲弄的笑容,见福尔摩斯受挫,他们一点都不难过。
“这不可能是巧合,”福尔摩斯大声说,最后从坐着的椅子上一跃站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情绪很狂躁,“这绝对不可能仅仅是巧合。我看到了德雷伯的尸体后,便怀疑他是被药丸毒死的,结果在斯坦格森死亡后又发现了药丸。但药丸竟然毫无作用,怎么回事呢?毫无疑问,我的整个推理过程不会有错的。绝对不可能有错!但可怜的小狗一点事都没有。啊,我明白啦!我明白啦!”他高兴地尖叫了一声,冲到药盒边,把另外一颗药丸切成两半,把其中半颗用水溶化,再加上牛奶,端到狗的跟前。不幸的小家伙刚把舌头沾湿,四肢便开始**起来,然后像遭到雷击一样,身子变得直挺挺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舒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本该信心更足些才是啊,”他说,“到了这个时候,我应该知道了,如果某个事实与整个推理过程相悖,那这个事实就一定有其他解释。盒子里装的两颗药丸,一颗是剧毒的毒药,另外一颗则完全无毒。我应该在见到这个盒子之前就推断出来的。”
我觉得,他刚才那一席话真是令人惊愕,我几乎不相信他的神志是清醒的。然而,小狗死了,说明他的推测是正确的。我感觉到,自己满脑子的迷雾现在已经慢慢地开始消散了,对案件的真相开始有了隐隐约约的认识。
“你们觉得这一切很不可思议,”福尔摩斯接着说,“因为从调查之初,你们就没有认识到摆在面前的这条唯一真正的线索的重要性。我很幸运,抓住了这条线索。后来发生的一切情况都证实了我最初的假设,而且确实是一个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因此,那些让你们感到困惑的东西,那些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的东西,都启发了我,并证实了我的判断。不能错误地把奇怪现象当成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最寻常的案件往往也是最神秘的案件,因为没有了可以作为推理根据的新奇或不同寻常的东西。如果本案中的受害人的尸体只是在大街上被人发现,也就不存在什么不同寻常而且骇人听闻的事实以引人注目了,那么,要侦破它也就肯定难得多。诡秘怪异的细节根本没有增大破案的难度,倒是使得破案工作更加容易了。”
格雷格森本来就不耐烦地听着福尔摩斯的这一番话,现在更是无法忍受下去了。“您看吧,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们打心眼里认可,您是个聪明睿智的人,有您自己的一套办案方法。不过,我们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和说教,而且是要抓到凶手。我已经把自己破案的经过说了一遍,看来是错了。小夏庞蒂埃是不可能与第二桩谋杀案有关系的。莱斯特雷德追查到了他的怀疑目标——斯坦格森。看起来,他也错了。您这儿露出一点口风,那儿又露出一点,好像知道的情况比我们的要多。但是,是时候了,我们有权直截了当地问您,您对案情知道了多少、能够说出凶手的名字吗?”
“我不禁觉得,格雷格森说得很对,先生,”莱斯特雷德说,“我们两个都尝试过了,但都没有成功。从我进入这个房间之后,您不止一次地说过,您已掌握了所有需要掌握的证据,您肯定不会藏着掖着不说了。”
“如果再拖延下去,不立刻逮捕凶手的话,”我说,“他可能会继续作恶。”
我们大家这样催促,福尔摩斯反倒有些犹豫了。他仍然不停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89],如同他平常陷入沉思时一样,头垂到胸前,眉头紧锁。
“不会再发生凶杀案了,”他突然站住了,面对着我们,最后说,“你们用不着担心。你们问我是否知道了凶手的名字,我知道了,不过,知道他的名字只不过是小事一桩。相比之下,我们能够把凶手抓住才是大事呢,我估计很快就可以实现的。我希望能由我来安排部署抓捕的行动,这事需要周密的安排部署,因为我们面临的对手精明狡诈,不顾一切。而且我有理由证明,他还有一个和他一样精明的帮手。只要那个人还不知情,意识到有人找到线索了,那就有机会逮住他。但是,如果他有些许警觉,就会改名换姓,瞬间消失在这座有着四百万人口[90]的大城市中。尽管我无意伤害你们二位的感情,但我还是要说,我认为官方警探真不是那些人的对手,这也就是我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原因。如果我失败了,当然难辞其咎,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初衷不改。现在,我可以保证,如果与你们的沟通不会影响我的全盘计划,我一定会及时把情况通报给你们。”
面对福尔摩斯的这种保证,或者说面对他对官方警探的简慢态度,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似乎非常不满。前者的脸涨得通红,一直红到耳根,而后者则眼睛睁得大大的,闪烁着惊奇而又愤恨的光芒。然而,他们两人都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有人敲门了,来者是毫不起眼而且不讨人喜欢的小威金斯,他是那帮街头流浪儿的代表。
“请吧,先生,”威金斯一边说,一边触碰了一下自己的额发,“我叫了一辆马车,正在楼下等着呢。”
“好孩子,”福尔摩斯语气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何不用这种款式的呢?”他接着说,一面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看看这个弹簧多管用啊,一下就铐上了。”
“老款式的也不错啊,”莱斯特雷德说,“只要我们能够找到罪犯铐上就行。”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说着,脸上露出了微笑,“马车夫也可以帮助我搬箱子,请他上来吧,威金斯。”
听我的同伴说话的语气,他好像是要外出旅行了,我感到很惊讶,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向我提起过外出旅行的事。房间里面有一个小旅行箱,他把旅行箱拖了出来,开始捆绑。马车夫进入房间时,他还在忙碌着。
“请帮助我扣一下扣带,车夫。”他说着,正在跪着忙碌,头都没有转过来。
车夫走上前,阴沉着脸,显得不情愿,但还是伸出了援手。正在这个瞬间,只听见一声金属发出的清脆的咔嚓声,福尔摩斯一跃又站立起来了。
“先生们,”他大声说,眼睛里闪烁着光芒,“我来向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杰弗逊·霍普先生[91],就是杀害伊诺克·德雷伯先生和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的凶手。”
整个事情发生在一瞬间——迅速得我都没有反应过来。我至今还深刻地记得那一时刻,记得福尔摩斯脸上洋溢着的胜利的表情和嘴里发出的洪亮的声音,记得闪亮的手铐像变魔术似的铐住马车夫时,他眼睁睁地看着,脸上露出的茫然而又凶狠的表情。有一两秒钟的时间,我们就像是一组雕像。紧接着,车夫发出了含混不清的怒吼,挣脱福尔摩斯的控制,冲向窗外,窗框和玻璃都被他撞碎了。但是,没有等他蹿出去,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和福尔摩斯像三条猎犬似的猛扑了上去,把他给拽回来了,然后是一场激烈的搏斗。那家伙不但力气很大,而且非常凶狠,我们四个人一次次被他甩开。他就像发作了癫狂病,力量巨大。他在试图蹿出窗户时,脸和手都被划破了,血流不止,但他丝毫没有减弱抵抗。最后还是莱斯特雷德用手卡住了他的脖子,让他快透不过气来,他这才明白挣扎已毫无用处。然而,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把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一切完成之后,我们站起身,气喘吁吁。
“他的马车就在下面,”夏洛克·福尔摩斯说,“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对了,先生们,”他接着说,脸上露出了开心的微笑,“我们已经弄清楚了这桩小小的谜案了,你们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很欢迎啊,放心好啦,我不会拒绝回答的。”
注释:
[1]本故事于1887年12月发表在英国的《比顿圣诞年刊》上,案件发生在1881年3月4日星期五。作品的单行本于1888年7月首次由伍德洛克公司出版。不过,其中所叙述的事件时间跨度很大。《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第一章也使用了这个标题。
[2]伦敦大学(UyofLondon)是一所由各级学院和研究所组成的公立学院制大学,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大学之一,位于英国首都伦敦。1826年,伦敦大学由伦敦大学学院(UyCollegeLondon)和伦敦国王学院(King’sCollegeLondon)合并而成,并获颁皇家特许状。伦敦大学经过近两百年的发展,已成为包括十八个学院和十个研究所的全科研究型大学,共培养了十二位君主或皇室成员,五十二位政府首脑,八十四位诺贝尔奖得主。
[3]内特雷(ley)实际上叫内特雷医院,或者叫皇家维多利亚医院,是一所大型的军队医院,位于汉普郡南安普敦附近的内特雷村。该医院于1856年在维多利亚女王的提议下开始兴建。
[4]内特雷医院进修的指定课程包括外科学、药剂学、卫生学和生理学,为期六个月,每年开班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有研究者推算,华生于1879年10月进入内特雷接受培训,1880年3月结业。
[5]指1878年至1880年英国对阿富汗发动的侵略战争。英国为与沙俄争夺对中亚地区的控制权,在1839年至1919年间连续发动了三次阿富汗战争(或称为英阿战争)。1878年11月,英国殖民军三万五千人分三路入侵阿富汗,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阿富汗当权者一心指望沙俄援助,采取不抵抗政策,企图让英军深入国境,迫使沙俄兑现出兵援助的诺言。实际情况是,沙俄不愿意出兵,阿富汗迫不得已于1879年5月26日同英国签订了《甘达马克条约》,丧失了外交权。随后阿富汗人民奋起反抗,1881年4月,殖民军放弃了对阿富汗的侵占,全部撤出。
[6]坎大哈(dahar)是阿富汗第二大城市,位于阿富汗南部,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北通首都喀布尔,西达阿富汗第三大城市赫拉特,东近巴基斯坦边境。
[7]伯克郡(Berkshire)是英格兰南部的一个郡,位于大伦敦以西,泰晤士河以南,首府是雷丁。
[8]1880年7月27日,阿富汗起义军在距离坎大哈八十八公里的迈万德战役中击溃了英军的一个旅。
[9]白沙瓦(Peshawar)是巴基斯坦西北边境省首府,旧译“布路沙布逻”,位于巴基斯坦西北部喀布尔河支流巴拉河西岸,开伯尔山口东,是巴基斯坦最具民族特色的城市,因地处中亚贸易要道,多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南亚大陆与中亚之间的贸易重镇。
[10]朴次茅斯(Portsmouth)是英格兰南部港口城市,英国的海军基地。
[11]斯特兰德(Strand)是伦敦中西部的一条著名街道,与泰晤士河平行,以旅馆和戏院著称,也可译为河岸大街,主要是针对泰晤士河而言,发表本系列故事的那个同名刊物应该译为《河岸》杂志。
[12]克莱蒂伦酒吧(Bar)坐落在伦敦皮卡迪利的摄政环岛,1874年开始营业。由于华生与小斯坦福德于1881年在其门口相遇,从此开始了华生与福尔摩斯的深厚友谊,因此该酒吧闻名遐迩。现在酒吧没有了,但是酒吧建筑的原貌得到了恢复,门口竖着一块牌匾,纪念华生与小斯坦福德的相遇。
[13]巴茨医院(Bart’s)是圣巴塞洛缪医院(StBartholomew’sHospital)的简称,是伦敦乃至整个英国最古老的医院,于1123年由亨利一世的宠臣雷希尔建立。
[14]1880年的一则广告把霍尔本餐厅(Holborn)描述为“伦敦风景最好、最舒适的餐厅之一”。其地理位置优越,是威尔斯亲王喜爱光顾的餐厅,这可能也是吸引华生和小斯坦福德的原因之一。
[15]本生灯(bunsen)是一种煤气灯,因其发明者德国化学家本生(RobertWilhelmBunsen,1811—1899)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