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睡着了,这一点关乎你的性命。把手枪准备好,我们说不定用得上。我坐在床沿上,你坐到那把椅子上。”
我掏出自己的手枪,放在桌子的角上。
福尔摩斯来时带了又细又长的手杖。他把手杖放在**自己的身边,边上还准备了一盒火柴和一段蜡烛。他随后把灯吹灭了,我们的四周一团漆黑。
这一次令人毛骨悚然的守夜经历,我怎么会忘记啊?耳畔听不到任何声响,连呼吸声都听不到。然而,我知道,我同伴正睁大着眼睛坐在离我几英尺处,和我一样,精神高度紧张。百叶窗挡得严严实实的,一丝光线都看不到,我们在绝对的黑暗中等待着。窗外时而传来夜间外出活动的鸟的啼鸣。有一次,在我们所在房间的窗户边,响起一声长长的悲鸣,类似于夜猫子的叫声。我们由此知道,那只猎豹确实在四处乱跑。我们可以听见远处教堂低沉的钟声,每过一刻钟便会响起。一刻钟连着一刻钟,显得多么漫长啊!十二点,一点,两点,三点过去了,我们仍然默不作声地坐着,等待着可能发生的事情。
“你看到了吗,华生?”他大声喊着,“你看到了吗?”
不过,我没有看到任何东西。就在福尔摩斯擦亮火柴的当口儿,我听见了一声轻微而又清晰的口哨声,但是,突如其来的亮光刺着我疲倦的双眼,我无法弄清楚我朋友拼命抽打着的是什么东西。不过,我能够看得清,他脸色煞白,充满了恐惧和憎恨的神情。
他已经停止了抽打,正抬头目不转睛地盯着通气孔看,突然间,一声恐怖的叫声划破了黑夜的寂静,那叫声是我闻所未闻的。叫声越来越大,嘶哑刺耳的叫声,痛苦、恐惧和愤怒交织在一起。人们说,那叫声传到了村上,甚至远处的牧师住所。叫声把人们从睡梦中惊醒了,叫声令我们凉到了心底。我站立着盯着福尔摩斯看,他也盯着我看,最后,回声消失了,一切又重归寂静。
“这是什么意思啊?”我喘息着说。
“意思就是一切都结束了,”福尔摩斯回答说,“毕竟说起来,这可能算是最佳的结果啊。拿着你的手枪,我们进入到罗伊洛特医生的卧室去。”
他表情严肃,点亮了灯,领着我顺着过道走去,在那间卧室的门上敲了两下,但是里面毫无动静。他接着转动了门的把手,进入了房间,我紧跟其后,手上握着上了膛的手枪。
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怪异离奇的情景:桌上立着一盏遮光提灯,遮光板半开着,一束亮光照在铁保险柜上,保险柜的门是半开着的。桌子旁边有一把木椅,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坐在椅子上,身披一件很长的灰色晨衣,**的脚踝露在外面,脚上套着一双红色土耳其无跟拖鞋,膝盖上横着一根短柄长鞭,正是我们白天看见的那根,下巴颏上仰着,眼睛里充满了恐惧,直勾勾地死盯着天花板的一角。他的额头上缠绕着一根很奇特的黄色缎带,上面有棕褐色的斑点,缎带似乎紧紧地缠在他的头上。我们进门时,他一声不吭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缎带!杂色缎带!”福尔摩斯低声说。
我向前迈了一步,瞬间,他那奇怪的头饰开始蠕动起来,他的头发尖竖起了一颗又短又粗的菱形头和一段膨胀的颈部,是一条令人恶心的毒蛇。
他一边说着,一边迅速拿起死者膝上的那根驯狗鞭,甩出鞭子的索套,套住了毒蛇的颈脖,把它从那可怕的盘踞之处扯了下来,伸长了手臂拎着,把它扔进了铁保险柜里,并且关上了保险柜的门。
以上就是斯托克莫兰的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死亡的真相。故事已经够冗长了,没有必要再拉长篇幅,讲述我们如何把悲惨的消息告诉给那位失魂落魄的姑娘,如何乘早车把她送到哈罗她心地善良的姨妈那儿去;讲述官方如何经过缓慢的调查之后得出结论,医生在耍弄危险的宠物时,不慎送了命。关于案情的那一点我还没有弄明白的情况,我们翌日返程途中,夏洛克·福尔摩斯向我做出了解释。
“我先前,”他说,“得出了一个完全错误的结论。这说明啊,亲爱的华生,在证据材料不充分的情况下就进行演绎推理,永远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吉卜赛人的出现,那位已故的姑娘使用了‘band’(缎带或者一帮人)一词,她无疑想要解释自己凭借着火柴的亮光暼见到的东西,足以让我做出完全错误的判断。然而,我断定,从窗户和房门都不可能进得来任何东西,威胁到住在屋内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我立刻调整了自己的思路,这是我唯一感到自得的。我先前跟你说过,那个通气孔以及挂在床头的拉铃绳很快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发现那根拉铃绳子只是个摆设而已,而且床又被固定在地板上。这立即引起了我的怀疑:拉铃绳起到桥梁的作用,以方便某种东西从通气孔钻入,爬到**来。我立刻想到了蛇。我知道,医生养了一些从印度带回来的动物。把这两件事联系到一起,我感到自己很可能要接近事情的真相了。只有像他那样受过东方文化影响的人——头脑聪明,但冷酷无情,才能想到使用一种任何化学手段都无法检测出来的毒物。在他看来,这种毒物能快速致命,也是一大优势。确实,只有目光极其敏锐的验尸官才能看出毒牙咬过后留下的两个小黑洞。随后,我想到了口哨声。当然,他必须在天亮前把蛇召回,以免被受害人发现。他训练那条蛇一听见召唤就返回,我们见到的牛奶很可能就是驯蛇用的。他一旦认为时机成熟,就会把蛇送入通气孔,确信蛇会沿着拉铃绳爬到**。蛇可能会咬**的人,也可能不会,她或许在一个星期内每晚都能躲过一劫,但迟早是躲不过去的。
“我在进入他的卧室之前,就已经得出了这些结论。查看他的椅子后发现,他习惯于站立在椅子上,而要够得着那个通气孔,他当然得这样做。我看到了保险柜、那碟牛奶和形成了套的鞭绳,最后任何疑虑都打消了。斯托纳小姐听到金属撞击时发出的声响,这明显是她继父仓促之中把毒蛇关进保险柜里弄出来的。一旦心里有了这样一个判断之后,我为了证实这件事情所采取的种种措施,你全部都知道了。我听见了那个东西发出的咝咝声,毫无疑问,你也听见了,我便立刻擦亮了火柴,对其发起了进攻。”
“结果也导致了它对那边房间里的主人发起攻击。我的手杖打它的那几下确确实实惹起了它的毒蛇的脾气,于是见到谁就攻击谁。从这点来看,我无疑对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的死负有间接的责任,但并不等于说,自己的良心上有了什么沉重的负担。”
注释:
[1]本故事于1892年2月发表在英国的《河岸》杂志上,案件发生在1883年4月初。
[2]整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有几处提到福尔摩斯经办的案件数量,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说,“即便我的侦探业绩今晚结束,我也会淡定坦然地来看待它的。伦敦的空气因为我变得更加清新了。在我侦办的一千多桩案件中,我清楚,自己从来没有把才能用在错误的地方”。他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对亨利·巴斯克维尔说,“您的这桩案件十分复杂,亨利爵士。如果与您伯父的去世联系起来看,恐怕比我经手过的那五百桩大案要案中的任何一桩都更加扑朔迷离啊”。实际上,整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收录了六十个侦探故事,其中四个长篇,五十六个短篇。据统计,有十四桩案件福尔摩斯没有将罪犯绳之以法,二十三桩案件交由警方处理,七桩案件中的罪犯由于自杀或其他原因死亡,十二桩案件不涉及犯罪,还有四桩案件中的罪犯逃脱了。有人研究后得出结论,截至1903年11月福尔摩斯退休,他一共经办了大概一千七百桩疑案。
[3]这是个作者虚构出来的地名。
[4]1881年上半年,华生经小斯坦福德介绍同福尔摩斯认识,合住在贝克大街二百二十一号乙,接着侦办了《血字的研究》中的案件,从此开始了两个人富有传奇色彩的合作。
[5]莱瑟赫德(Leatherhead)是萨里郡的一座小镇,距离伦敦三十公里。
[6]年轻的女委托人似乎大多是从福尔摩斯曾经帮其办过案的某位夫人处听说福尔摩斯的。如《四签名》中的玛丽·莫斯坦小姐从其雇主塞西尔·弗里斯特夫人处听说的、《身份之谜》中的玛丽·萨瑟兰小姐是从埃瑟里奇夫人处听说的。
[7]撒克逊人(Saxons)是日耳曼民族的一支,原属日耳曼人的一个部落集团,公元前2世纪居住在北欧日德兰半岛南部,公元3—5世纪,经常侵扰北海沿岸并向西南移动,占有现在德国西北部大部分地区,5世纪中叶—6世纪上半叶,一部分撒克逊人同盎格鲁人(Angles)和朱特人(Jutes)等渡海移居大不列颠岛,并在7世纪至10世纪结合成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经过长期混居,逐渐形成当今英格兰人的祖先。
[8]伯克郡(Berkshire)是英格兰南部的一个郡,位于大伦敦以西,泰晤士河以南,雷丁是其首府。
[10]加尔各答(Calcutta)是印度最大的城市,也是东方最大的商业名城之一。现为西孟加拉邦首府,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11]吉卜赛人(gypsy)是一个以过着游**生活为特点的民族,能歌善舞,原住印度西北部,公元10世纪前后开始外移,遍布世界各洲。世界上不同地域对他们的称呼也不同,英国人称之为“吉卜赛人”,法国人称之为“波希米亚人”,西班牙人称之为“弗拉明戈人”,俄罗斯人称之为“茨冈人”,阿尔巴尼亚人称之为“埃弗吉特人”,希腊人称之为“阿金加诺人”,伊朗人称之为“罗里人”,斯里兰卡人称之为“艾昆塔卡人”,等等。而吉卜赛人自己则自称为“罗姆人”(Rom),因为在吉卜赛人的语言中,“罗姆”的原意指“人”。
[12]哈罗(Harrow)是伦敦西北部的一个城镇,1965年划入大伦敦地区之前,属于米德尔塞克斯管辖。它是著名的哈罗公学(HarrowSchool)的所在地。
[13]本故事标题的英文原文为“TheSped”,译为《杂色缎带案》,但“band”一词在英语中可以是“缎带”,也可以是“群、帮、伙”等。
[14]民事律师公会(Doons)是昔日伦敦的一个法律组织,主要负责受理遗嘱验证、结婚证明、离婚事件等,该公会于1858年解散,所在地的建筑于1867年拆除。查尔斯·狄更斯在其《大卫·科波菲尔》中对该机构有非常详尽的描述。
[15]帕尔默(almer,1824—1856)和普里查德(Edwardritchard,1825—1865)均为英国的医生。前者因毒杀自己的朋友约翰·库克而制造了19世纪最令人发指的犯罪案件之一,并于1856年被处以绞刑。后者因毒杀自己的妻子和岳母而于1865年被处以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