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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回忆录 赛马银白额1(第4页)

“当然没必要,”福尔摩斯大声说,语气很坚定,“换作是我,就会让那个名字一直保留着。”

上校鞠了一躬,说:“听您这么一说,我感到很高兴啊,先生。我们在已故的斯特雷克家等您走一圈后回来,然后一同乘坐马车前往塔维斯托克镇。”

罗斯上校和督察转身离开了,我和福尔摩斯先生漫步在荒原上。太阳快要下去了,渐渐落到梅普利顿驯马场后面的地平线上了。我们眼前广袤的原野倾斜着向远方延伸,夕阳把它染成了金黄色。干枯的蕨草和荆棘在晚霞的映衬下,呈现出鲜艳的红褐色。但我同伴却无心欣赏眼前壮美的风光,完全沉浸在深思中了。

“这样吧,华生,”他最后开口说,“我们可以暂且把是谁杀害了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搁置一边,而集中精力寻找马匹的下落。对了,假如在惨案发生时或发生后,那匹马挣脱缰绳跑了,那它会跑到哪儿去呢?马是喜欢群居的。如果完全凭本能行事,它不是回了金斯派兰驯马场,就是去了梅普利顿驯马场。怎么可能会在荒原上到处乱跑呢?如果是这样,那现在一定有人看到它了。吉卜赛人为何要拐走它呢?那些人平常一听说有麻烦就会赶紧离得远远的,因为他们不想招惹警察。那样一匹有名的马,他们也不希望卖掉的,占有它,担着巨大的风险,最终什么也捞不着,这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那么,它会在哪儿呢?”

“我已经说过了,不是回了金斯派兰驯马场,就是去了梅普利顿驯马场,所以,现在它不在金斯派兰,那就一定在梅普利顿。我们可以顺着这种思路想一想,结果会是什么。正如那位督察所说的,这片荒原上土质坚硬,而且非常干燥。但是,越往梅普利顿那边走,地势越低。你可以从这儿看到,那边是一片长长的低洼地带,星期一夜晚一定非常潮湿。如果我们的假设是正确的,那匹马必然走过那片地方,我们就到那边去寻找马蹄印吧。”

我们一边交谈,一边步伐轻盈地向前走着。几分钟后,就到达刚才提到的那片低洼地带了。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我沿着右边的堤岸走,福尔摩斯则沿着左边的走。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突然大喊了一声,抬头看见他在向我招手,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行非常清晰的马蹄印,而且他口袋里掏出的马蹄铁与地上的马蹄印完全吻合。

“你看看,想象力多么有价值啊,”福尔摩斯说,“格雷戈里缺的就是这种能力。我们先想象了所发生的事情,再基于这个假设采取行动,现在找到了证据证明我们是正确的,那就继续吧。”

我们穿过了那片湿软的洼地,走过四分之一英里干硬的草地后,地势再次向下倾斜,然后我们又找到了马蹄印。紧接着,有半英里的路程没发现马蹄印,只是到了梅普利顿附近,我们又发现了。这里的马蹄印也是福尔摩斯先看到的,他站在那里指着马蹄印,脸上显得有点扬扬得意。马蹄印旁边,有个男人的脚印清晰可见。

“在此之前,那匹马都是独行的。”我大声说。

“是这么回事,先前是独行的。嘿,这是怎么回事啊?”

原来,两种足迹突然往金斯派兰方向去了。福尔摩斯打了一声响哨,我们两个人一直循着足迹向前走。福尔摩斯的眼睛紧盯着足迹,而我偶然往旁边看上一眼,惊奇地发现,那两种足迹又折回去了。

“这有你的一份功劳,华生,”我把足迹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说,“你替我们省了很多路程,否则我们就踩着原来的足迹走回去了,我们还是按折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没走多远,就见一条通往梅普利顿驯马场大门的沥青路,足迹到此就不见了。我们刚一靠近,里面就跑出一个马夫来。

“我们这儿闲人免进。”那个人说。

“我只是有个问题想要问问,”福尔摩斯说,把拇指和食指插在马甲口袋里,“如果我明天早晨五点钟来拜访您家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会不会太早了点?”

“上帝保佑您,先生,您那个时候肯定可以见到他,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不过他来了,先生,您自己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他看见我拿您的钱,我会被解雇的。如果您愿意,请稍等。”

夏洛克·福尔摩斯把刚从口袋里掏出的一块半克朗金币放了回去。这时候,一个面目凶悍的老人大步从门口走了出来,一只手上甩着一根猎鞭。

“这是怎么回事,道森?”他大声问着,“不准闲聊!干你的活儿去!还有你们呢,你们到这儿来想要干什么?”

“想和您聊上十分钟呢,好心的先生。”福尔摩斯说着,语气再和蔼不过了。

“我可没有时间同游手好闲之辈聊天,我们这儿不欢迎陌生人。你们走开吧,否则狗就追上你们啦。”

福尔摩斯身子前倾着,对着驯马师轻声说了点什么,后者猛然怔了一下,面红耳赤起来了。

“这是个谎言!”他大声吼着,“无耻至极的谎言!”

“非常好,我们是在这儿争论好呢,还是到您的客厅里聊一聊的好?”

“噢,您想要进去那就进去吧。”

福尔摩斯脸上露出了微笑。“我不会让你久等的,几分钟而已,华生,”福尔摩斯说,“行啊,布朗先生,那就悉听尊便啦。”

过了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和驯马师出来了,红色的晚霞已经散尽,天空一片灰暗。一会儿的工夫,赛拉斯·布朗已经判若两人,我还从未见过同一个人前后有如此大的反差呢。他脸色煞白,额上满是汗珠,双手颤抖,手里的猎鞭有如在风中摇曳的树枝,原本飞扬跋扈的神气也一扫而光了,一脸阿谀奉承的样子,站在我的同伴身旁,像条对着主人摇尾乞怜的狗。

“我会照您的吩咐办,不会有半点纰漏。”他说。

“噢,不会的,一定不会出差错的,一定不会,我先要把它恢复原样吗?”

福尔摩斯思忖了片刻,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不,不用,”他说,“我会写信通知您。不要耍花招,嗯,否则——”

“噢,您尽管相信我,您尽管相信我好啦!”

“那行,我看我可以相信您。好吧,您明天就会收到我的信的。”福尔摩斯说完,转身就要走,看都没有看一眼布朗哆哆嗦嗦地向他伸出的手。然后,我们便向金斯派兰走去。

“像赛拉斯·布朗老爷这样集飞扬跋扈、懦弱胆怯和偷偷摸摸于一身的人,我还真的很少见到。”我们步伐疲惫地行进过程中,福尔摩斯说。

“这么说来,那匹马在他的手上了?”

“他高声大气,想要蒙混过去,但是,我把他当天早晨的行为分毫不差地讲述给他听时,他这才相信,我看穿他了。当然,你注意到的那种特殊的方头鞋印,与他脚上的靴子完全吻合。还有就是,他手下的人决不敢做这种事。鉴于他有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我就说,他是如何如何发现一匹陌生的马在荒野上徘徊,又是如何走到那匹马跟前,惊异地认出了它——额头是白色的,这匹马因此而得名,于是,他感觉好运当头了,因为唯有那匹马才有可能战胜他下赌注的马。接着,我又接着讲,他开始是如何想把马送回金斯派兰,后来又如何心生歹念,想把马藏匿起来,等到马赛结束,说他如何又牵着马折回来,藏匿在梅普利顿驯马场。我把所有细节一一讲述给他听后,他终于承认了,只求能够保全自己的颜面[18]。”

“但是,警方不是搜寻过他的驯马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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