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起来看,确实非同寻常啊,不过,每一种情况就其本身而言也是可能的。在我看来,其中最反常的情况是,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竟然被绑在了椅子上。”
“是啊,我对这一点倒不是很有把握,华生,很显然,他们要采取的行动必须是,要么把她给杀了,要么牢牢地控制住她,以免她在他们刚刚逃离现场之后就立刻报警。但是,不管怎么说,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的叙述中有站不住脚的地方,我对此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是啊,最站不住脚的是,现在又冒出了酒杯的事情。”
“酒杯有什么问题吗?”
“你心里面想得起酒杯的样子吗?”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啊。”
“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告诉我们说,三个人用杯子喝了酒,你认为这可能吗?”
“怎么不可能呢?每个杯子里都有酒啊。”
“一点没错,但是,只有一个杯子里有葡萄酒的膜状酒垢,这个你肯定注意到了,说明了什么呢?”
“最后倒酒进去的那个杯子里才最有可能有膜状酒垢。”
“不是那么回事,酒瓶里的酒是满的,前面两个杯子干干净净,唯独第三个杯子里有那么多膜状酒垢,这很难令人置信。对此,可以有两种解释,而且只有两种。其一是,倒满第二个酒杯之后,酒瓶突然剧烈地晃动了,所以在往第三个杯子里倒酒时,才会把膜状酒垢倒进去,而这似乎不太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我可以肯定,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
“那么,你的推测是怎么样的呢?”
“三个人只用过两个酒杯,而且两个酒杯里面的酒垢全都倒入了第三个杯子里,这就给我们制造了一种假象,有三个人到过现场。这样一来,全部膜状酒垢就集中到了第三个酒杯当中了,对吧?对啊,我坚信,是这么回事。但是,如果我对这个不起眼的现象解释得恰如其分的话,那本案就由一桩普普通通的案件瞬间上升到了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了。那只能是意味着,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和她的女仆在蓄意欺骗我们,她们的说法绝对不可信,她们有包庇真凶的强烈动机。那就指望不上她们能够给我们提供什么帮助了,我们得自己去寻找侦破本案的线索了。这就是我们眼下面临的使命,华生,开往奇斯尔赫斯特的火车到站了。”
看到我们又返回来了,格兰奇宅邸的人颇感惊讶。但是,在夏洛克·福尔摩斯得知斯坦利·霍普金斯已经前往总部汇报案情去了之后,便占据了餐室,把门给反锁上了,花费了两个小时时间,在里面进行了一次周密仔细、勤劳耐心的勘查,有了坚实可靠的基础,他那富丽堂皇的推理大厦才得以高高耸立。我坐在餐室的一个角落里,像个充满了好奇心的学生一样,观看着教授所做的演示,目光注视着这项非凡研究的每一个步骤。窗户、窗帘、地毯、椅子、拉铃绳——他都逐一认真地察看过了,并且认真地思索过了。遇难的从男爵[15]的尸体已经移走了,其他东西都和我们早上看到的一模一样。最后,令我感到很意外的是,福尔摩斯竟然爬到巨大的壁炉架上了。那根断得只剩下几英寸的红色拉铃绳还连在一根电线上,这会儿正高高地悬在他的头上呢。他抬起头来,盯着绳头看了好一阵子,为了靠近绳头,他一条腿跪在墙上的一个木制托架上,这样,他离那根断绳就只有几英寸远了。不过,引起他注意的好像并不是拉铃绳,而是那个木制托架。最后,他满意地呼叫了一声,跃着身子跳了下来。
“好了,华生,”他说,“我们终于把案情给搞清楚了——这算得上是我们记忆中最诡异离奇的案件。但是,天哪,我真是愚蠢,差点犯了一个有生以来最大的错误!现在,我认为,除了有几个地方还没太弄清楚,所有情况都已经水落石出了。”
“你知道未来你要找的那几个人了吗?”
“那个人,华生,那个人,只是一个人,但此人是个穷凶极恶之徒。他犹如雄狮般强壮——看看那根弯曲了的拨火棍就知道了!他的身高有六英尺三英寸,敏捷如松鼠,手指灵巧。最后,思维出奇的敏锐,因为整个构思巧妙的故事就是他的作品呢。对啊,华生,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非凡人物的杰作。不过,他在那个拉铃绳上给我们留下了线索,这正是让我们产生了怀疑的地方。”
“线索在哪儿呢?”
“是啊,如果你要扯断一根拉铃绳,华生,你估计绳索会在哪儿被扯断呢?肯定是在绳索与电线相连接的地方吧。那为何这根绳索会在离顶端三英寸的地方断掉呢?”
“因为那儿磨损得厉害?”
“一点没错,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端严重磨损了。他够精明狡诈的,竟然用刀割断。但是,另外一端没有磨损。你从这儿看不到这个情况,如果站到壁炉架上,你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绳索是被剪断的,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你可以想象得出来,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人需要这根绳索。他不能把它扯下来,因为他担心铃声响起来报警。他怎么办呢?跳上壁炉架,但还是够不着,便把膝盖跪在木制托架上——你看看灰尘上的印迹就知道了——这才用小刀割断了绳索。我够不着那个地方,至少还差三英寸——由此,我推断出,此人身材至少比我高出三英寸[16]。再看看这把橡木椅子上的痕迹!是什么呢?”
“血迹。”
“毫无疑问,是血迹,仅凭着这一点就可以使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的说法不被法庭采信。如果说罪案发生时,她坐在这把椅子上,那这个血迹是从何而来的?不对,不对,她是在自己的丈夫死亡之后被安置到椅子上去的。我敢打赌,她那件黑色的餐服上一定有与这块血迹相对应的痕迹。我们并没有遭遇我们的滑铁卢[17],华生,却是我们的马伦戈啊[18],以失败开局,以胜利告终。我想现在去与女仆特丽莎聊一下。接下来的一阵子,如果想要获得我们需要的信息,那就得小心谨慎点。”
她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就是那位表情严肃的澳大利亚女仆——少言寡语,满腹狐疑,态度简慢。福尔摩斯同她攀谈时,和颜悦色,态度坦诚,对她所说的一切都表示赞同。过了好一阵子,她的态度才显得友好了一些,毫不隐瞒自己对已故雇主的憎恨。
“是啊,先生,他确实用玻璃瓶砸过我。我听见他辱骂我们夫人,便对他说,如果夫人的兄长在此的话,他就不敢这样骂她。于是,他就拿瓶子砸我。只要他能够让我美丽的小鸟儿自由自在的,他扔一打玻璃瓶子都可以。他不停地虐待她,但她心气高傲,绝不表达怨言,自己受到了什么样的虐待,她甚至都不对我说。今天上午,您看到了她手臂上的那些疤痕,她都从来没有对我提起过,但是,我很清楚,那是他用女帽饰针[19]扎出来的。阴险狡诈的魔鬼——愿上帝宽恕我,他人虽然已经死了,但我还是要这样称呼他,他就是个魔鬼,如果世界上有魔鬼的话。当我们最初遇上他的时候,他满嘴甜言蜜语——那仅仅是十八个月之前的事情,但我们两个人都觉得,就好像过了十八年。她当时刚刚到伦敦不久,是啊,那是她第一次航海旅行——她先前从未出过家门。他依靠着自己的头衔和金钱,还有虚情假意的伦敦人的派头,赢得了她的芳心。如同任何女人一样,如果说她当初犯了错的话,她已经为此付出代价了。我们是几月份遇见他的?我,我告诉您吧,那是在我们刚到达伦敦不久。我们是6月份到达的,遇上他的时间是7月份。去年1月份,他们就结了婚。对,她现在又在楼下的晨室里。我毫不怀疑,她会见您的,但您一定不要问她太多的问题,因为经受的事情会让她受不了的。”
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斜靠在原先那张躺椅上,但是,看上去气色比先前更好。女仆陪同我们进入晨室,又开始擦洗女主人眉宇上的伤口。
“我希望,”布拉肯斯塔尔夫人说,“你们不会是又回来询问我的吧?”
“不是,”福尔摩斯说,语气极为和蔼,“我不会给您增加任何不必要的麻烦,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我的全部愿望就是帮助您解决问题,因为我坚信,您是位经受了许多磨难的女士。如果您愿意把我当成朋友,信得过我,您就会发现,我是不会辜负您的信赖的。”
“您希望我做什么呢?”
“把真相告诉给我。”
“福尔摩斯先生!”
“不,不,布拉肯斯塔尔夫人,这样是无济于事的。我这个人小有名气,您可能已经听说过了。我敢以我的名誉打赌,您讲述的情况绝对是编造出来的。”
主仆二人盯着福尔摩斯看,脸色煞白,眼神惊慌。
“你真是个肆无忌惮的家伙!”特丽莎大声说,“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家夫人说的是谎话?”
福尔摩斯从坐着的椅子上站起身。
“您就没有什么要告诉我们的吗?”
“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您了。”
“再想想看,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坦诚直率一些不是更好吗?”
一时间,夫人美丽的面容上呈现出犹豫的神情。随后,好像又有一股坚强的决心涌上来,让她最终决定,还是要伪装下去。
“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您了。”
福尔摩斯拿起帽子,耸了耸肩膀。“很遗憾啊。”他说,再没有说别的,我们便走出了房间,离开了宅邸。庄园内有一口池塘,我朋友往池塘边走去。水全结成了冰,冰上只有一个小洞,一只坚强的天鹅在上面自如地活动。福尔摩斯凝视着这一切,然后离开往大门口走去。他在大门口匆忙地给斯坦利·霍普金斯写了张简短的便条,留在门卫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