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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掉有名望的异见者要费些心机(第3页)

这个,倒是不怕,但是有一个难题摆在了领导面前:何心隐所犯何罪?

朗朗乾坤,天日昭昭,总不能平白无故逮捕人吧?逮捕一个无名小卒或许无所谓,逮捕一个名流,无论如何要有一个说法的。

这是个难题,还得花点儿功夫。其实,何心隐本人就屡屡严词责问:“我犯什么罪了,你们抓我?盗犯?奸犯?逆犯?”他不仅质问,还警告有关官员说,你们要承担责任的!比如,他在给湖广巡按御史郭思敬的信中就警告他:“别以为抓我的事和你无关,你身为具有言责的言官兼巡察地方的监察官,对如此违法抓人的事不行使监察权、不履行言官的责任,即为失职。”

郭思敬很烦恼,他向中央打了个报告,在说明逮捕何心隐的经过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用的是“布衣何心隐私立求仁书院,命捕治之”这样白描式的措辞。显然,按照郭思敬的措辞,何心隐的罪名似乎就是私立书院了。

这就成问题了。书院是政治宽松、学术自由的标志性产物,私立书院,顶多属于政治上的自由化问题,说是犯罪恐怕找不到什么明确的依据吧?况且,即使有这样的罪名,领导也不会轻易同意用的,因为私立书院而杀人,不好听,实在不好听,有个历史责任问题啊!

其实也不是找不到任何依据。有人就查阅资料,发现了一个最高指示——“太祖彝训”。就是朱元璋他老人家的“钦惟高皇教民榜”,是这样说的:“今后天下教官人等,有不依圣贤格言,妄生异议,以惑后生,乖其良心者,诛其本身,全家迁发化外,钦此。”

何心隐算不算教官?虽然他不是公立学校的教官,但他聚众讲学,也应该算教官吧!关键是他不仅不依孔孟主义、程朱思想的经典著作,而且公然攻击之,确属“妄生异议,以惑后生”,杀他是可以的。

这个好像比私立书院的罪名要扎实些,不过,领导同样不会认可的。一个读书人因为讲学,就把他杀了,会落个什么名声?不承担历史责任吗?说起来,这也是社会进步吧,要是朱元璋他老人家,什么罪名不罪名的,抓起来杀了就是了,谁敢说什么?现在,有现成的罪名当局也不敢用,宁可借用别的罪名也不愿意承担因讲学杀人的责任。

领导们在苦思冥想,何心隐却很不耐烦,一直要求到首都和张居正当面辩论,并抗议当局无故拘留一个无辜之人。应该还有要求公开审理的意思吧,总之,与后来我们了解的不少有名的非暴力持不同政见者一样,何心隐也是不会承认自己有罪的。不但不承认有罪,还要大声说,当局逮捕他才是犯罪!

在中国,只有领导呵斥老百姓的,哪有“犯人”呵斥领导的事呢?湖广省的一把手对何心隐的表现很是恼怒,很可能他威胁何心隐说:“你要这样的话,那别怪我不客气,我就送你见阎王!”

“哈哈哈!”何心隐大笑,“你,就你?”他轻蔑地说,“你敢杀我?!”

“哼哼!”王大人被激怒了,“你以为我说着玩儿的吗?!你以为你有名气,就不敢杀你吗?!”

“你不敢杀我!”何心隐坚持说,他话锋一转,说,“杀我者,张居正也!”

不提张居正倒还罢了,一提张居正,不禁让王大人焦急万分。不能马上向领导交差,不是显得自己的执行力太差了吗?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办不成,以后还怎么办大事儿呢?所以,王之垣不再拖拖拉拉了,先杀了何心隐再说!于是,他交代那些狱警,让他们完成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棍棒和沙袋伺候!

所谓打压,还真是名副其实。棍棒打,沙袋压,转眼间,何心隐就呜呼哀哉!

一位思想解放的先驱,一位著名的思想家,一位追求独立自由的勇士,就这样惨死了!

不经审判就逮捕并杀死一位在国中有影响的人物,毕竟是说不过去的。倘若就这样报上去,领导一定会说给他添了麻烦,甚至说给他脸上抹黑!反正领导的目的已经达到——要封的口封住了,为了捞取名声,说不定反过来追究责任也未可知!至少,领导会觉得你这个人办事不利索,还要领导来给你擦屁股!所以,王之垣这位封疆大吏,把为何心隐编造罪名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人家王大人一重视抓,立马就抓出了成效!何心隐的罪名,还真就找到了!

什么罪名?

谋反!谋反当然是死罪啦!

何心隐谋反?谁会相信呢?证据何在?

有的。准确说,领导想要有,一定就会有。司法机关是服从领导的,不是独立的,只要有这个前提,其他什么都好办,不然王之垣何以胆大妄为,先把何心隐杀了再说定罪的事呢?

简单说吧,此前不久,湖广、贵州交界破获了一件案子,有一个叫曾光的所谓妖人,捏造妖语,煽惑土司反叛中央。这个案子其实也是一个无头案,就是查获了一本煽惑土司的妖书而已,妖书署名曾光。然后拿获了一个叫杨仲魁的人,说他是曾光。但到底是不是,还是疑问。张居正本人曾经亲自过问过,他也认为这个案子不清不楚,主张慎重,在给湖广省主管司法审判的按察使郭龙渠的信中说:“缉获妖犯解赴贵州审质,诚便。但彼中渠魁已决,无与质证,独卷案存耳,恐无以明正其罪也。杨仲魁即曾光之说,似未必然。且彼既认传书一事,则亦知情藏隐之人,不必论妖书之有无也。若今日即以为曾光而诛之,万一后获真犯,何所归罪。惟公慎之。”可见,抓到的杨仲魁是不是所谓妖人曾光,张居正并没有把握,这个案件实际上办得并不扎实。

没有关系,或者说正好!正因为这个案子是个无头案才更方便添油加醋呢!

于是,湖广省向中央报告说,经过缜密侦查,妖书案有了新情况、新进展,何心隐乃是妖书案的主犯之一,他和曾光组织了一个邪教组织,他本人号“五知子”,这个人“惯习天文遁甲诸书,欲因彗星见,共谋不轨”。所幸何心隐已先死,谋逆未成。因案情重大,特向中央报告。

张居正看到这个报告,假装不知道真相,大笔一挥,拟出了交刑部依法审理的批示意见,如沈德符所说:“江陵亦佯若不觉,下刑部定罪。”

一场奇怪的审讯就这样开场了。人先杀掉,再编造罪名,根据编造的罪名“依法审讯”,然后根据审讯判决的罪名,向社会公布。

老百姓未必认识何心隐,知道他的相当多的人也不接受他的思想观点。但是大家都觉得当局做事太不光明正大,给何心隐罗织的罪名太牵强附会,如此弄虚作假也太不像话了!据知情人记载,当列有何心隐的所谓罪状的布告张贴出去以后,大家异口同声,说这哪儿跟哪儿的事啊,纯粹是胡说八道,诬陷嘛!有的甚至垂手顿足,长吁短叹,不忍再看下去了!

可是,老百姓也只能发发牢骚,反正国家的任何事情,老百姓说了是不算的。所谓人心向背,那也只是说说罢了。权力,只有权力才是值得畏惧的。对当权者来说,他们最怕的是丢掉权力;只要权力在手,何惧之有?

就这样,在一片议论声中,何心隐一案了结了。

仅仅议论一阵子,也就过去了。何心隐死了也就死了!谁也不敢追究幕后指使者,甚至,提出这个要求也是危险的。

然而,颠倒是非,不惜杀人者,即使不受到现实的惩罚,必然受到历史的审判!聪明如张居正者,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吧,王之垣没有得到提拔,反而不得不以生病为由卷铺盖回家。某种程度上说,他成了杀害何心隐的替罪羊。从这个角度说,政治宽松、学术自由的时代进步潮流,使得像张居正这样梦想回到建国初期的强权人物,也要考虑影响和后果,对持不同政见者的杀害不能不遮遮掩掩,费尽心机。

其实,遮遮掩掩的结果是欲盖弥彰。耿定向就认为,不应该煞费苦心为何心隐编造那个罪名,太离谱儿了,人心不服。何不直接引用“太祖彝训”把何心隐名正言顺杀掉呢?这下倒好,广大干部群众对强加在何心隐头上的罪名不认可,不是弄巧成拙了吗?

不管是不是张居正直接下令杀害何心隐,也不管是以什么罪名杀害何心隐,反正大家都认为,何心隐是因为讲学、散布与官方意识形态不同的观点而招杀身之祸的,而作为国家最高实权人物的张居正,难脱干系。从维护张居正的威信角度说,杀何心隐是他的一大失招!韦庆远先生说,对何心隐这样的人,“本不必采取断然杀害的办法来消除其影响”,实际上,“杀害了何心隐,并不可能铲除其思想影响,相反,却使其名声更高,甚至成为一部分人的偶像,博取得很大的同情”。他还说:“居正此举,四百余年来一直受到批评,可说其所得远未偿所失。”

这是事后的说法,在当时,谁敢因此批评张居正呢?甚至,张居正死后遭到清算时,也没有人提到杀害何心隐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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