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手杖靠墙放好,然后解开西装外套,隨手扔在地上。
白衬衫的袖口挽到手肘,露出线条清晰的小臂。
“现在呢?”他问。
韦伦盯著他看了很久,终於,缓慢地、试探性地,把沾血的脸凑过来,在兰斯手心里轻轻蹭了一下。
粗糙的鳞片刮过皮肤,混著不知名的傢伙的黏腻的血,像某种大型猫科动物在標记气味。
如果此时有谁路过这条小巷子,看到兰斯和韦伦·琼斯的模样,不会认为这是一场凶杀案的现场,反而会认为这是一场邪教献祭仪式。
总而言之,怎么看怎么不正经就对了。
兰斯感觉到掌心粗糙的鳞片触感,还有湿漉漉的血。
但他没抽回手,反而用另一只手揉了揉韦伦乱糟糟的头髮,然后他收回了手,示意对方站直。
“听著,韦伦。”他说。
“以后不用帮我守门。也不用……”他想起了门口摆放的那一排手指,哭笑不得地说,“……不用收拾得那么整齐。”
韦伦·琼斯点点头。
“但如果有人伤害你,”兰斯顿了下,继续说,“或者伤害我,那就隨你便,明白吗?”
对方继续点头,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亮了起来。
“所以。”兰斯朝对方伸出手,“我的律所还缺一个伙计,你要跟我走吗?”
对方迟疑了。
但兰斯十分有耐心地伸著手,等待对方的答覆。
养流浪狗就是这样,需要耐心和爱心,最重要的是要学会等待。
当然,有时候也需要一点点小技巧。
兰斯见对方有些纠结,於是他假装动了动自己的手,像是下一秒就要收回的样子。
下一刻,韦伦·琼斯立刻动了。
“我愿意!”他几乎是喊著说出来这句话。
耳钉里,1號突然出声。
“先生,检测到多个生命体徵接近。约十二人,携带武器,距离二百米。”
兰斯嘆了口气。
他捡起西装外套,虽然上面已经沾了灰,但他还是无所谓的重新穿上,又拿起手杖。
“走吧。”他对韦伦说,“带你去吃点像样的东西。这些尸体……”
他看了眼巷子,耸耸肩。
“……留给蝙蝠侠收拾。毕竟这是他的城市,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