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501別墅。
林稷下楼时,沈清辞又是已经在客厅上坐著了。
仍旧是那一身熟悉的休閒装。
林稷看向写著5:00的电子钟,无奈道:
“不是,沈清辞,你是怎么做到每次起床都比我早的?”
距离破冰那一天以来,整整一周,他每次或早起、或晚起,这位大小姐总能比他早一步坐到沙发上。
这也要卷?
沈清辞像是看透了他的疑惑,转过头,用平静的目光看著他道: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根本就没睡?”
林稷:“……”
“你真是……”
罢了,个人选择,不好多嘴。
林稷走进厨房,拉开冰箱。
十分钟后,林稷从厨房出来,手上端著两份热气腾腾的火腿鸡蛋三明治和两杯牛奶。
他將其中一份放在沈清辞面前。
“顺手做的。”
沈清辞看了一眼卖相还行的三明治,又抬起眼,淡淡地扫了他一眼。
“频率生命,还讲究这个?”
林稷抓起三明治咬了一口,含糊地说道:
“谁说频率生命不能吃饭?”
“要我说啊,不搞点仪式感,活得像个人样儿,迟早会忘了自己是谁。”
他咽下嘴里的东西,突然看向沈清辞。
“你该不会……从没觉著吃饭是件开心的事吧?”
沈清辞微微一怔。
她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盯著桌上的三明治。
“行吧,陪你玩会过家家。”
隨后,她拿起三明治,学著林稷的样子,咬了一口。
麵包的温热、火腿的鲜香滋嫩、鸡蛋的咸香,混合在一起,瞬间在她的嘴里化开。
一种陌生的感觉侵入了她的频率核心。
她咀嚼了两下,轻声补充道:
“味道不错。”
林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