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诺抬起眼,看著张伟年轻的面容,並不看好,但声音仍然清晰平稳,
“对於盗窃事实,你们是否承认?”
“在量刑情节和案件定性上,辩护方有什么需要陈述或补充的吗?”
李顺听到盗窃二字,身体猛地一颤,脸色灰败,嘴唇哆嗦著。
他满脑子都是“判刑三年”、“儿子怎么办”,几乎要瘫倒在椅子上。
这时,一只略显冰凉却稳定的手轻轻按在了他颤抖的肩膀上。
张伟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平静而带著抚慰的力量,让李顺狂跳的心臟稍微缓了半分。
“谢谢检察官。”
张伟开口,声音不高,甚至有些中气不足的虚弱感。
但每一个字都清晰沉稳,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他面前的桌面上,材料摆放得井井有条。
“对於我方当事人李顺未经许可,擅自取用净心寺功德箱內钱款的行为,我们承认其客观违法性。”
张伟首先定性,不迴避错误,
“但本案的关键,並非在於行为本身,而在於行为背后的动机、主观故意,以及案件的特殊情节。”
他依次拿起桌上的几份文件,动作不疾不徐,却自有一股让人信服的力量。
“第一,动机。这份是市第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催款通知。”
“证明李顺之子李小天,年仅八岁,罹患先天性心臟病,病情危重,急需手术,而手术费用缺口巨大。”
“李顺取钱,唯一且直接的目的,是挽救其子的生命。”
“第二,主观故意。”
“这是从功德箱缝隙中找到的,由李顺亲笔书写並捺印的欠条。”
张伟將那份皱巴巴的纸举起,又放下,
“其內容明確表达了借钱、日后十倍百倍奉还的意思,並指天立誓。”
“这充分证明,李顺在实施行为时,主观上並非意图非法占有该笔钱款。”
“而是在走投无路之下,以一种极端错误的方式,试图向神明借贷。”
“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极其微弱,甚至可以说,其主观上更接近於一种在神明见证下的紧急避险和借贷承诺。”
“第三,情节与危害。”
“这是净心寺住持慧明法师亲笔出具的《谅解书》。”
张伟將那份盖有寺院红印的文件推向检察官方向,
“被害单位基於对李顺遭遇的深切同情,以及对其行为特殊性的理解,明確表示谅解,並请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
“本案涉案金额確已立案,但钱財用途特定(救子)。”
“且被害单位损失已因李顺的承诺和寺院的谅解而得到精神层面的补偿,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