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她不肯忘记时光
谨以此文,献给我心目中的女神——三毛。
最初知道三毛这个名字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脑海里立马出现了《三毛流浪记》那个滑稽又可怜的男孩子的形象。这算是我对这个名字的初步认识,看着书籍封面上那个戴着大大的项链的长发女子,生出的两三分陌生感却被那个笑容击退。
这是我与三毛的初次相遇,在这个雨季没有降临的时间段。
看书一贯是把某位作家最有名的作品放到最后看,就好像吃东西的时候,最喜欢吃的食物一定是留在最后慢慢品尝一样。写得最好的作品,若是一开始就大口大口吞食了,那其他的作品看起来也就索然无味了。
而在阿姨的书架上无意间发现的三毛,则像是打开了世界的另一扇窗。
三毛在前言中写道:“我之所以不害羞地肯将我过去十七岁到二十二岁那一段时间里所发表的一些文稿成集出书,无非只有一个目的——这本《雨季不再来》的小书,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的过程和感受。它也许在技巧上不成熟,在思想上流于迷惘和伤感,但它的确是一个过去的我,一个跟今日健康进取的三毛有很大的不同的二毛。”
坦率得有点可爱。最开始接触这本书的我,并不是很能明白书中的内容。要一个刚升入初中,一心只想着打倒怪兽拯救社会的初中男生来体会成长过程中的那些小心思,确实是有点牵强……
我能记住的片段大概就是雨季来临的时候鞋子全部被打湿的少女,还有在后记里愤愤不平说着数学有多难学,不喜欢父母安排练毛笔字的故事……
年少的记忆总是浅薄不已又没有什么实质性。想到在我那个年纪,三毛已经开始将那些少女情怀写成书,而我还沉浸在保卫地球的旧梦里,总忍不住汗颜。
高中的时候才开始重新读三毛,一本又一本,不知疲倦。我喜欢那些简单的文字里蕴含的情绪,不喜欢邻居送的骆驼肉,偷偷开车跑很远扔在沙漠里。在沙漠无意间闯进墓地吓得半死……被比自己小六岁的男人告白,并且说在沙漠等她,她焦虑得像个小女生……
每一个性情的展现,都让人看到三毛的天真烂漫。
在我的印象里,她就是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写作的人。不管外面的大风大浪,她永远活在自己的少女国度里,写着她的小心思,小痛苦,小感触。倒不是所有的文人都要上升到忧国忧民的角度,以我笔写我心,把那些日常被人忘记的细微感动写出来,未尝不是件好事……
我更羡慕的,是她那种想走就走的勇气。因为向往撒哈拉沙漠,所以在绕了世界大半个圈以后,最终还是毫不犹豫地奔向了那儿。她也曾在信件中抱怨沙漠生活的不方便,缺少水源,邻居们不爱洗澡,老是觉得她家很神奇,排排坐进来……想念故乡之类……可是这些都没有成为阻拦她的因素。在经历了漫长的休学,生病,还有各种不幸后,她终于在沙漠中变成荆棘上的花朵,享受着最完美的人生——梦想正在实现,爱人正在身边。这种精神,正好给了我们一种,只要坚持下去,就能实现梦想的指引。
在我心里,她一直就是一个少女,用笔写着自己对于生活的美好幻想。只有见识过生活黑暗面的人,才能对生活一直保持温柔的信仰,而她,无疑就是那种,始终会坚持,始终会微笑的人。
而那些印在纸上的小小铅字,也陪我走过了青春期的每一天。
对爱,所有的人都会坚持。
尤其是经历过未婚夫身亡的人,应该是很害怕,身边的人再一次离去。
那个时候我突然懂了,为什么会有人说:“相信我,我不会比你先死的,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
当一直独来独往的人类对另外的人类产生了感情,是断然不愿意他提前从自己的生命里消失的。
这个,扎着麻花辫,经常盘腿微笑的人,之后又经历了怎样的痛苦?
我猜不出来。
只知道,若是这个世界再无可眷恋之事,才会选择最不济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一生吧!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跨不过去的坎。
多少年过去了,我始终记得,那个下午,我在阿姨的书架上翻到这本《雨季不再来》,并不是很懂那些少女的哀愁,却莫名地觉得很可爱。
也许我们的人生都不够完美,也许我们的遭遇都让我们一次次想过放弃,但是,我们都没有逃避,而是勇敢地直面生活,这样就足够了。
我心中的少女,希望你,永远都能扎着麻花辫,笑得那么开心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