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
本来应该是我。
这个念头狠狠扎进了他心里。
祈愿,你真卑劣。不仅卑劣,你还懦弱。你看不惯白越,却在这里顶替了那人做的事,是想做什么?
可他又忍不住想:应该,也没有关系?
反正白越自己说的,“不要告诉他我来过”。那是白越亲口说的话,亲口划下的界线,而且看样子那个笨蛋自己也不知道昨天是怎么回的酒店。
既然白越主动选择了不被知道,那他祈愿为什么不能……
他及时掐断了这个念头。
太无耻了。
他甚至比白越好不到哪里去。白越至少敢做敢认,只是藏着不让沈恪知道。而他呢?他连做的那一步都没有迈出,却在这里偷偷觊觎着不属于自己的功劳。
哥谭市中你最狂,马戏团中你最忙,麦当劳前你站岗,扑克牌中大小王?
这不纯小丑嘛。
沈恪完全不知道祈愿的心路历程,只觉得对方贴心,脸上漾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谢谢你啊!祈愿。”他声音轻快起来,“酒味真的太大了,还好你帮我换了。不然我肯定要臭烘烘地睡到中午。”
那感谢太真诚,反而让祈愿更加无地自容。
“你再躺会儿吧,我开窗通通风。”沈恪说着站起身走到了窗边,哗啦一声拉开了窗帘。
阳光和风一起灌了进来,瞬间驱散了房间里的酒气。沈恪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回头对床上那一团说:“你等我一下嗷,我去楼下帮你带杯热牛奶上来解解酒!”
说完,不等祈愿回应,他就拉开门跑了出去。脚步声很快消失在走廊尽头。
直到门被轻轻带上,房间里彻底安静下来,祈愿才猛地从被窝里探出头。
那头嚣张的蓝发因为一夜的嗨闹有些凌乱,眼底带着血丝。
神经。
他在心里一遍遍地唾弃自己。
你顶替了白越做的事,是想证明什么?证明你也能照顾他?证明你比白越好?还是想从他那里,偷一点虚假的亲近和感激?
别开玩笑了,你又不是给子,这么做何意味?
他用力抹了把脸,然后重新缩回被子里,将自己包裹进那片熟悉的黑暗里。
烦。
***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像被按下了快进键。
沈恪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雷打不动地前往市中心医院。即使温清然依旧拒绝见面,他也渐渐习惯了。他会握着手机,絮絮叨叨地说上很久。说说天气,说说早餐吃了什么,说说昨天又和祈愿他们去了哪里。
温清然的态度比最初好了不少,虽然依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十句话里有九句是在嘲讽或抱怨,但至少不再像初见时那样一身是刺。偶尔,在沈恪说到某个蠢事时,电话那头甚至会传来一声无可奈何的嗤笑。
尽管聊了这么多天,关于如何换回身体的有效信息依旧寥寥无几,但沈恪觉得,至少他帮温清然解了闷,也不算太坏。
一个人被困在病弱的身体里的孤独感受,他太清楚了。
等电话结束不多久,他往往会被祈愿以各种理由揪走。安阳和顾云岚通常也在,四个人像真正的大学好友一样,把A市逛了个遍。
他们去游乐场,在过山车上尖叫,在碰碰车里撞成一团;去剧院看晦涩难懂的话剧,沈恪看得一头雾水,安阳在旁边睡得打呼;去水族馆看优雅游弋的白鲸和笨蛋海狮;去体育馆看激烈的球赛,跟着人群一起呐喊;去赛车场聆听引擎的轰鸣,感受速度与激情……
沈恪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什么是青春。
——一段三句叫不来狗自己就能霍吧霍吧把史拌了吃的奇怪岁月。
鲜活,吵闹,充满无意义的快乐和肆无忌惮的大笑。这一切都和他过去十八年苍白的生活完全不同,他像一块干燥的海绵,贪婪地吸收着这些陌生的色彩和声音。
要说美中不足的,就是祈愿了。
他的态度总是怪怪的。有时候玩得正开心,沈恪一回头,就能撞上祈愿看过来的目光。每次被他发现,祈愿就会立刻转过头去,假装在看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