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哦!”经过叶承安的提示,王东风才反应过来,一把洒下了网。
之后用力的捞了上来,满满一网的鱼!
粗略估计至少得有八百十斤。
他连续下了几次网,直到水里完全没了鱼,才瘫坐在冰面上,重重的喘起了粗气,“呼,累死我了,这么多的鱼,得有三百多斤吧?承安兄弟,你真的是神了,以后我王东风就跟着你干了,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王长安也道,“承安哥,我也一样,以后你也带带我呗?”
叶承安笑笑,并没有很快应答,而是道,“这事,以后再说,先把鱼带回去再说。”
王东风与王长安将所有鱼都放在大网中,之后就唤王富贵,“富贵,你干什么呢?还不快点帮着抬鱼?粟米不想要了?”
“……”王富贵这才从呆滞中回过神来,走到一侧抬起了网。
同时,心里想着:早知道叶承安真的能够捕到这么多的鱼,他刚刚就不说那么多泄气嘲讽的话了,不然还能多要点好处。
叶承安捕到的这些鱼少说也得三百斤,何况鱼在冬天可是稀罕货,价格不低,一斤至少也得三十文,三百斤就是……九千文。
九两银子啊!(本书按一两银子一千文计价。)
普通人一两银子,勒紧裤腰带就够一家人一个冬天过活了,可叶承安短短半天时间就赚了九两银子,叶家的日子得过得多滋润啊。
一路上,他都在想,如何能让叶承安将鱼获分给他们些。
虽然这么做多少有些不要脸吧,但,这年头活着都难,脸面又算什么呢?
因为回村时,是白天,村里不少人都看到了叶承安丰厚的鱼获。
所有人纷纷瞠目结舌,“我没看错吧?这大冬天的,哪里来的这么多的鱼?”
“当家的,你快,掐我一把,看看我是不是饿出幻觉了。”
见众人震惊的模样,王东风不由挺直了脊背,道,“不,你们都没有看错,这都是承安兄弟的鱼获!”
“你们是不知道他多厉害,早上说要带我去凿冰捕鱼,随便找了一个口子,一下就抓到了鱼!”
听到这些都是叶承安的功劳,顿时村里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叶承安身上。
只见对方身上穿着一件崭新的狗皮大衣,身姿挺拔,相貌端正,仪表堂堂,哪里有半点乡野村夫的模样?
就这副皮囊说是县城哪家的公子也不为过。
先前,因为叶承安的恶名,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对方这俊逸的长相,而今对方改过自新了,这出色的容貌自然也引起了注意。
刹那间,众人都纷纷羡慕起了嫁给叶承安的沈知微,“知微妹妹可真是好福气,能嫁给叶承安这么有本事的男人,这辈子都不愁吃喝了。”
“叶建再也不用为了他这小儿子忧心了,谁能想到昔日令人听了都头大的败家子,一朝醒悟竟然变得这么有本事了?”
“可惜,他成婚了,不然,我真想嫁给他!”
“……秀芳嫂子,你注意点,你男人还在旁边呢!”
面对这些人的夸赞,叶承安始终宠辱不惊,他其实并不是一个高调的人,也懂得闷声发大财的道理,可,在遇到卧龙山的山贼后,他就意识到,乱世将起,而想在这个乱世中活着,光靠单枪匹马可不够。
适当的秀一秀肌肉,有助于提高他的名声与形象,更有助于他‘招兵买马’,为日后图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