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听话的,把牛劲都用光在顾清的身上。
后来再弹琴时,手都是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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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陷入了回忆中,却又被宋瑾的一句话带了出来。
“那这三年你去哪了?”
她像个老友叙旧一般,语气平淡地询问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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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瑾三年前认识姜白稚时,她就是孤单一人,抱着一只浑身是伤的小金毛,狗和人一样,都有股淡淡的死气。
那时她刚休假回来,同事介绍,才知道她是合作狗咖的新老板。
人很善良,但那只狗,怕是救不活了。
宋瑾主动走了过去,她说:“给我吧,我看看。”
她在绝望中,抬头看向了她,紧紧抓住了她这棵救命稻草,眼里下着雨,她说:“求你,救救它。”
宋瑾本该按照规章说一些“尽力而为”的套话,可她却违背了章程。
“好,我答应你。”她说。
也不知是她运气好,还是小家伙生命力顽强,总之,小金毛活了下来。
她把狗还给她时,那是宋瑾第一次看到姜白稚笑。
她笑着笑着,却哭了。
宋瑾还以为这狗是她养的,感情才这么深厚,可一询问才知道,狗是她从狗贩子那里抢的。
“那它为什么对你这么重要?”宋瑾不解。
姜白稚抱着小狗,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因为我选择了它。”
有选择必定有放弃。
如今宋瑾才明白,姜白稚放弃的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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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喝了口水,又问:“那你现在回来是在干什么?”
这句话换做其他人说,火药味都很冲,但偏偏是宋瑾。
她理性又客观,说话时总是有条不紊,仿佛就是简单地询问老友归来,是为了工作,生活还是结婚。
但偏偏顾清一个字都答不上来。
她不说,但姜白稚却清楚地知道,顾清回国是为了联姻。
每次逼着自己不去想,却还是那么容易被触动。
“叮——”
刺耳的铃声率先打破了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