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楚岳一愣,细心地发现了不对劲。
往时他回来,母亲见到他的第一句话要么是“你还记得回来”,要么是“你回来干嘛”。
彼时,她迎着族中长老们的逼视,才颤巍巍地垂下肩膀,退到角落,不再出声。
原来,魔界不仅不肯透露堂弟的死因,还借此寻了由头,屠戮了不少族人,更将村民们困在村内,不得外出。
以大伯为首的族中长老们将事情上报妖都,却迟迟没有回音。
大伯先是经丧子之痛,后又承受村民的谩骂与怒火,一夜白头,容颜瞬间苍老了几百岁。
所以村民们看到龚楚岳出现,便不约而同地将他视作了新的主心骨。
哪怕从前,他们都视他是一个爱穿女装的异类、家族败类。
“我还是觉得,你太冲动了。”起琛的声音很轻,“只身闯魔界,你真当自己有九条命?”
龚楚岳从回忆中抽离回来,他听到起琛的话,没忍住,直接笑出声。
他心里苦笑:我不上场,也没人能上了,只能硬着头皮闯。
“我堂弟纵然入了魔,但也死得不明不白。无论如何,我都要找出真相。”
他叹息一声,再来一次,他依旧选择闯魔界,即便自己的命也搁在那里。
突然,他抬起头看起琛,脸上露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不过此趟不虚,算是真正认识了你。”
他顿了顿,才缓缓道:“起管事,我从没想过你的来头如此之大。”大到魔尊都得礼让他三分。
起琛居高临下地睨他,语气自嘲:“我什么来头,只不过一个街道管事。”
若他真有那分量,便能及时赶到,不至于让龚楚岳断了一只手。
龚楚岳似乎猜到了起琛在想什么。
他看了看自己空无一物的右袖,洒脱一笑:“以后,就是金鸡独立咯。”
说罢,自己先朗声大笑起来。
起琛:“……”
隔天一早,容书歌宿醉醒来。他走到桌前倒水喝,看到了龚楚岳留下的书信。
信中只有寥寥几行字:
书歌,我走了。这次不是回家,是走到哪就算到哪。
洋酒馆交给你,从你看到这封信开始,你就是洋酒馆的老板。
记住一件事,起琛来头不小,但他是好人,要抱好这根大粗腿,好好拍马屁。
当然,做好洋酒馆的生意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不用挂念我。有缘自会再见。
容书歌站在桌前许久,许久。突然,他自嘲笑笑:“意思是,无缘就是从此刻起便没有再见之时咯。”
他小心地折好信件,放进抽屉里,紧接着洗漱梳妆,推开了门。
刺眼的阳光晃进他眼睛,让他措不及防地闭上双眼。
容书歌睁开眼睛,又闭上。